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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正因为他算过了她会在哪里等他,所以侧头瞥见司黎转身就走、毫不留情的背影时,江小同学连句“sorry”都来不及说了,直接奔向了她。

    双手插兜,司黎走得还不慢。他追上去,只差几步时,原本想去拽她胳膊的手,最后干脆伸出双臂从背后把人全全困在怀里。

    “走那么快,不等我了?”男人手臂锢得很紧,是不打算放她再走出半步。

    江修暮低头亲亲她耳尖,又忍不住在她脸侧蹭了蹭,唤她:“阿黎。”

    正常情况下,要是有人敢这么突然从背后“袭击”,司黎下意识地都会先赏他一个“肘击”。可能是提前猜到他会追上来,她竟然没动

    连她自己都纳闷,她竟然一点反应都没?

    “阿黎走什么?看见我怎么不直接过来?”江修暮把人扳过来,捏捏小脸,俯身笑着问。

    司黎端量他几眼,小手一抱,傲娇地回答:“我怕搅了你的好事。”

    呵。他人都被她搅得“神智不清”了,还差这点“好事”了?

    目光略过,从上到下,江修暮发现他家这妖精下半身倒是好好地穿着长牛仔裤,上面一根细绳挂在脖子上,胸以下就没布料了,就一排流苏装饰,连肚脐都遮不住。

    他一边脱西服外套一边说:“你怎么知道是好事?对我这么自信了?”

    “这条路背阴,风凉。”他抬手想给她披上衣服。

    司黎疑惑地抬头一看,这大太阳高高照着,哪来的阴风啊?

    啪,衣服被她扔回给他。

    “谁对你自信了?我是对我自己有信心。”司小妖精单手叉腰,用力掐着他的脸趾高气扬道:“我要是过去了,还有你什么事儿啊?”

    她这脸可是男女通吃的漂亮。

    是一点不夸张。

    江修暮心想,她就站在这“训”他的这会儿功夫,路过的就没有不回头的。的确是不分男女。

    一想到这民风的开放程度此地不宜久留。

    他揽着肩膀,一把将人搂过来,紧紧地贴在一起,并排往停车场走,“不要别的好事。我就要你。”

    “阿黎,抱我腰。”

    司黎瞪他一眼,不抱。还抱腰?美死他了。

    不抱就不抱。他抱。

    江小同学手换了个位置,大半个身子都倚过去,幼稚地把头靠她肩膀上,当她的挂件。

    这亲昵姿势,谁看都知道肯定是一对啊。

    只有司黎被迫拖着他走,才不到一公里的路,到车边都累得要喘了。一米八六的体格,当她挂件,这狗男人小心眼儿起来,真是没有点ABC数啊。

    不过,借用一句多年后,胡珍在他们婚礼上大放的“厥词”——你俩一个“招蜂”,一个“引蝶”,凑一被窝里,谁也别说谁。

    司黎虽然美得“树大招风”,江小同学明里暗里的桃花却也不比她少。

    毕竟他这种端正的东方面孔,第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准是个温良无害的谦谦君子。再加上从小诗书礼易、传统文化的浸润,气质上也是不矜而庄,举手投足间颇有几分不同于西方绅士的中式儒雅风度。

    只不过,这人内心和外表实在反差太大。他能一边言笑晏晏地听你谈创业艰辛,一边敲敲鼠标把你毕生心血毁得一文不值。断陷湖似得清澈见底,踏错一步又深不可测。

    身边一些朦胧桃花刚露苗头,就被他看出来连根拔了。

    仅慧眼识人的司黎早早发现,江修暮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艳。他明明领带打得板正,扣子全都系着,但她就是知道,这男人脱了衣服绝对不会有看上去的这么正人君子!

    所以刚在一起的前几年她一直致力于挖掘,在他身上“探骊得珠”,冒大险,得大利。

    而同样一身笔挺西装,上一秒男人能在大礼堂里把下面人忽悠得恨不得家底都掏给他,下一刻又由着司黎开车把他带到偏僻的湖边。

    她摘掉夸张的耳饰就坐上来,他非但没阻拦,还双手扶正了她的腰。

    要说他们人生中的这第一辆车,也是承载了不少故事的“传奇小奥拓”。还是个二手的,因为司黎坚持,车是消耗品,他们又在英国呆不了几年,有个代步的就行了。

    所以这车旧得,别说爬山路,就停在湖边平地上,上下那么一颠动,车的零件都跟着叮当响。跟背景音乐似的。

    买车的过程更是让江修暮想想就啼笑皆非。

    带司黎去看车前,他本来都和老板谈好价了,提前付一半。说好了要是司黎跟他讲价,老板就装作不知情让一步,让她开心开心。

    而司小妖精果然不负他所望,上来就杀价,招数更是花样百出。

    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自己是东南亚某大佬的私生女,因为被世仇追.杀身上才只剩这些钱,如果老板肯便宜点卖给她,等她和弟弟一起找到父亲,回头肯定v他五百万。

    真是把她身后的江小同学差点笑岔气了,肩膀抖个不停,憋笑憋得牙都快咬碎了。

    知道内情的老板可能觉得她可爱,在谈好的基础上,又给她便宜了点。

    讲价讲到四八折啊!司黎果断交了钱,临走前还不忘双手合十,跟老板鞠躬说“好昆卡”(泰语谢谢)。

    上了车,关上门,司小妖精还忿忿地说,下次再有这事不带他来了,他这人一点不深沉,怎么还喷场呢?她回头瞪他两次呢。

    “喷场?”江修暮没听懂这词。

    也不怪他不懂,司黎是一着急把戏曲里的行话顺口带出来了。

    她跟他解释:“就是笑场。你演技太差了,一点信念感没有。”

    这词很新鲜。是江修暮没涉足过的领域,遂追问:“还有别的词吗?”

    “别的?”

    司黎握着方向盘,笑道:“你个‘空子’还想学啊?没听过那句话吗?‘宁赠一锭金,不传一句春’,想学,等回家板板正正给我扣个瓢儿,我再教你。”

    空子,江修暮结合语义细品,应该是说他“外行”。

    至于扣瓢儿“是磕头吗?”

    司黎点点头,还不笨。可惜会这两句也还是个“棒槌”,连“羊毛”都算不上。

    有趣,有趣得紧。他们待在一起三年了,这还是司黎第一次跟他谈戏曲里的门道。

    想了想,江修暮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既然下了那么多苦功夫,为什么现在不唱了?”

    司黎淡定地打了个转向,方四两拨千斤地回:“抽烟太多,嗓子坏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笑容依旧清浅,语调也没太多情绪。可江修暮侧头注视她,却无端地感受到,楚霸王遥望江东的苍凉。

    化成四个字便是——回不去了。

    *

    从湖边驱车回去时,司黎坐到了副驾驶,江修暮的衬衫也跑到了她身上,他自己只穿了件外套。

    就在刚刚,她的小吊带“阵亡”了。挂脖的绳子在硝云弹雨的战火里没撑住,断了。

    这本来就是她从广州地摊上十块钱淘来的,能坚持这么久已实属不易。

    不过她也不想就此放弃“治疗”,路上还问他家里有没有针线盒。

    江修暮开着车,不由得问:“不能买点好的吗?”

    司黎白他一眼,“你知道时尚的完成度主要靠什么吗?”

    “什么?”

    “脸和身材。”司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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