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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黎不想他这一天有丁点儿的不快,所以还是主动靠过去了。

    “江总手真巧。”她亲亲他脖颈,不吝啬地夸奖。

    德行吧。

    今天是什么日子,他能跟只妖精计较?

    江修暮遂换了个话题,问她:“要不要包颗花生?”

    “包。”司黎点头,强烈赞同,“包两颗,最好我们俩一人吃一颗。”

    “行。去剥吧。”

    他给她派了第二个“活”——剥两颗花生。

    最后这两颗花生都进了司黎肚子里。她一共才吃六个饺子。

    把这只妖精得意得,拍着桌子跟他说,她今年奥斯卡一定稳了。

    男人只看着她笑。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做的模样。

    *

    及至夜间,两人抱在一起守岁时,司黎琢磨着,他今天这心情应该不错。是时候,把她们精心编好的“幌子”推进一下了。

    “江总。”她故意蹭了蹭他颈窝,怅然地小叹一口气,带点“闺怨”地跟他说,“年后,我可能要去拍汪导的新电影了。”

    “不喜欢就不拍。”这位爷的语气相当轻易。国际大导又如何,世界上电影奖项那么多,每年都有最佳导演。

    “倒不是不喜欢。”司黎忍住性子,摸摸他下巴,用亲密的碰触一点一点放松他的警惕,“就是可能会见不到你。有点舍不得。”

    “你知道的,汪导那个人规矩多。不喜欢人来探班。”轧戏什么的更是想都别想,“我是主演,也不好出来。”

    “据说要拍七个月打底呢,到时候看得见,摸不着,你说我得多想你啊。”

    司黎握起他的手,放在脸侧又蹭了蹭。

    言外之意就是,大总裁,他们俩这次得再当一段时间的牛郎织女了。先说好,可非她愿意啊,她还是偏心于他的。只不过他汪导,就是个不近人情的王母娘娘。她一个单纯想拿奖的小演员,能有什么法子,肯定要臣服于导演的淫.威啊。

    不过好在,现在科技发展了,用不着隔那么宽的银河,偶尔两人手机视频还是可以看得清脸的。

    但她也就只能让他看看脸,再往下,就要穿帮了。

    他们搞文艺的人,没用的规矩怎么那么多。江修暮微微蹙眉,却也不松口,轻吻她额头,“到时候再说。

    弋”

    七八个月不见面,时间太长了。

    要他说,根本没必要接这部戏。纯属找罪受。

    但这话妖精不爱听,他便不说。到时候看吧,虽然汪作宾的电影一向不缺投资,可多花点钱,也不至于一眼都不让他看吧。

    七八个月呢,一年才十二个月啊。他拍一部戏,江浙的第一茬水稻都收完了。什么精神食粮能比真稻米的成熟期还长。

    嗐。老话讲,一人进山难打虎。

    这种情况,司黎早就料到了,她今晚就是点到为止,剩下的,还有胡珍那边顶着呢。

    这狗男人一肚子算盘子儿,肯定不会听她一面之词。反正上下口径她都打通了,由他去查。

    而且老话还说了,水软能穿石头,话软能治铁汉。

    她暂时奈何不了冬瓜,可以去磨磨茄子嘛。

    于是,司小妖精默默地牵住他的大手,往自己腰后的酒窝上带,甜言软语地提议:“今天除夕夜太冷了。江总,要不,我们喝点小酒,暖暖身子吧?嗯?”

    他家这只狐狸,一年到头,没个老实时候。

    江修暮满眼无奈地瞥向她,也存了逗她的心思,便道:“这位小娘子,想怎么个暖法?”

    明明是调.戏的话,被男人淡淡然地说出来,声音沉稳,没有一丝急.色的意思。

    倒是闹得司小妖精心里直痒。

    司黎伸出手臂,柔柔地搂住他脖子,滴酒未沾呢,就先演了个“桃红粉面”给他看,还“含羞带怯”地抛了个媚眼。

    紧接着,她就把脸埋进他怀里,娇怯怯地回了句,“相公说。”

    三秒之后,她听见了一声扣子崩开的轻响。

    还没来得及抬头,司黎便身子一轻,被他单臂半抱半扛地端了起来。

    男人抱着她往酒窖走,一本正经地说,“前段时间,有人送了我一箱杏花村的老汾酒。”

    “今日赠予娘子尝尝鲜。”

    司黎伏在他肩膀,笑得直不起身,笑开了花。

    第65章

    用玉簪给她绾长发时,江修暮心里在想一个问题,宋江为什么要杀阎婆惜?

    因为她偷.人?还是因为真出不起那一百两黄金?亦或是就是单纯想灭.口?

    可能真是古今观念差距太大。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他江大总裁都无法理解这位“匪.头”的做法。

    首先,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婆惜”姑娘出身也实在可怜,爹缺德不教孩子好,只教唱小曲儿还走得早,亲娘又把她当赚钱工具,时不时就把她往行.院里带。之所以没做到卖.女的那一步,还是因为怕老了没人养。

    就这样一个命运由不得自己做主的小女孩,被亲妈送给宋江时,才十八岁。而宋江“身材矮小,面目黝黑”,年纪还大,首先颜值上肯定是不讨女人欢心。

    原文又写他俩“初时夜夜一处歇卧,后面渐渐来得慢了”“宋江不中那婆娘意”。

    十八九岁的妙龄少女看不上黑胖大叔,这多么正常的事情。但作者偏心自己笔下的主角,非要给出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他“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并不十分要紧”。

    从前读到这,江小同学就想笑,他要是真不觉要紧,那后面扈三娘和李师师又是怎么回事啊。有本事就一夜别歇啊。

    说白了,就是没看上,觉得不符合自己身份,但又花了钱,想着当个物件养。可又没养好,天天让人家独守空房,又把别的男人往家里带,把自己女人当陪酒的糟/践。

    从某种角度看,阎婆惜想反抗命运,也算她有点气性。

    而且小姑娘思路很清晰,就提了三件事,一法律层面上解除两人关系;二送她的东西就是她的了,不许要回去;三信她看了,这是“共同财产”,见者有份。

    只叹,旧时代真是不把女人当人,虽然现代也没好哪去,但是起码这三个条件都是正常的离婚请求。

    一共就三个条件,简而言之,其实就俩事,“放人”和“给钱”。

    放到男作者笔下写得那个夸张,好像十八岁的女孩几句话就把他一个县城押司逼上“不得不杀.人”的绝路了。

    这一举动甚至还受到读者的广泛认同,因为阎婆惜犯了个重要的道德错误——她偷.人了。

    “偷.人”就该杀?还下手比武松都残忍,两刀“落地”,如此狠厉地解决了曾经的枕边人。

    观公明一生,可能算个“大丈夫”,但真算不上“英雄”,甚至在他江总眼里,都算不上“枭雄”。

    雷公打豆腐,很光荣吗?这算是做男人的污点吧。

    江修暮手下放轻力道,拨开他家妖精后颈间的碎发,先俯身亲了亲,再缓缓地把手里五十年代产的杏花村老汾酒倒出来。

    看着晶亮酒珠滚过白嫩的豆腐,他忽而有感地设想了下,要是有一天这妖精给他戴了“绿冠”,他会怎么做?

    肯定是先挑硬的解决,两个男人之间先掰手腕,大卸八块是基本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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