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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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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波澜相撞,涟漪四起,皎洁的月色里,爬出的,是见不得光的鬼。

    值守渡口的人被轻易地割断脖颈,喉头喷涌的殷红,熄灭了灯笼里最后一抹亮光。

    为首的恶鬼在新尸的衣上随手拭去刃上血污,“收拾干净了?”

    “检查过了,都死透了。”

    恶鬼眼眉低垂,瞧不出悲喜,“好,留人在这儿守着船,剩下的,跟我进去。”

    一行人在水上漂泊轮守了两天两夜,而今登岸,面上不见疲态,映着猩红的瞳孔,反倒透出一股子兴奋,“好不容易蹲到丁洪下水,咱们趁此机会,端了他的老窝,看他这怂包还敢不敢搁咱们面前横!”

    “这趟来捞人的,别一口气全杀了,看着点。”寇骞嘱咐道。

    “诶,记得的,金子呐!”阿树笑嘻嘻地应声,银亮的刀刃猛地捅进去,又倏然抽出来,带出一片猩红的浆液,飞溅满身,他草草抹了把脸,鞋底碾过尚且温热的□□,蹭去河岸边沾染的湿泥。

    寇骞扫过一眼,平静地挪开目光,手腕一转,刀刃亦是划破皮肉,淌下滴滴答答的红色,今夜的第四个,又或是第五个,记不太清了,也不重要。

    总归只是一帮匪寇,持刀杀人,死在刀下,再寻常不过。

    凄惨的嚎哭响了一会儿,然后沉寂下来,变成细弱的呻吟,或是压抑的呜咽。

    地上横七竖八躺倒了大片,赤南洲的人有,白原洲的人也有。

    “点点人数。”

    “丁洪部下杀干净了,咱们的人死了三个。”

    寇骞用布条缠住伤口的动作顿了下,眼睫微颤,手指翻动,系好绳结,声音无甚波澜,“都拖到一块儿,烧了吧。”

    阿树应了声,招呼着尚且能动弹的人去干敛尸的活。

    寇骞把刀收回鞘里,扶着左肩,慢慢悠悠地走到赤南洲唯一一个幸存者面前,蹲下身,暗色的眸子幽深得宛若一方寒潭,盯得人寒毛直竖,面上尚残余着未能抹去的猩红,唇角却已勾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

    “金玉书,我没记错吧?”

    被唤到名字的人忍不住瑟缩一下,双手抱着头,试图将整个身子蜷得更小些。身上的锦缎泡了水、沾了泥、破了口,发髻将散未散,左边垂下三条,右边落着四缕,好端端的一位富贵公子,忽而成了个难民模样,好不惹人怜,可寇骞不怜。

    他没什么耐性地拧起眉,语调更冷了一分,“说话。”

    金玉书浑身抖得跟筛糠似的,张了好一会儿的嘴,才有一点声音从喉头里流出来,细若蚊蝇,“没、没记错。”

    “那就好,”寇骞道,“你的手下许了我些金子,求我来救你。”

    “真、真的?”金玉书咽了口口水,灰败的眸子里突然有了一点光彩,求生的本能作祟,他如同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般,去攥住他的衣角,“你带我走,我一定、一定把金子给你!我们现在就走!”

    寇骞看着他,倏然轻笑一声,下一瞬,便有刀刃架上来他的脖颈,“手撒开。”

    那双手仓惶退去,寇骞低眉,拂了拂自己远比他的手更脏的、满是血污的衣摆,可惜无甚成效,大抵还是得用上好些皂角揉洗,又或者,连皂角都洗不干净。

    “除了金子,我还想要一样东西。”

    “只要不是我的命……都、都行。”

    “要你的命做什么?”寇骞歪头看向他,声音温和,“我说了,我不喜杀人,你不信我?”

    鸡皮疙瘩一下冲到头顶,身体比大脑更先做出反应,金玉书跪伏在地上,也顾不得沙砾会不会划破皮肉,胡乱地叩首,“我、我信的!”

    一瞧就是副被威胁恐吓出的模样,寇骞敷衍地笑笑,并不过多计较,“你那条船回航时,帮我送个人去虞阳,编个像样些的身份混过搜查,平平安安地送到,可以吧?”

    “就、就这样?”金玉书有些不敢置信地望过去,生怕又是这凶恶的匪寇用来耍弄他的把戏。

    寇骞动了动唇,下意识想再嘱咐些什么,可默了半晌,反倒将刀刃与他的皮肉贴得更严实些,“若是你没做到,我保证,带着你金家旗帜的船只,但凡敢渡松荆河,便别想留一个活口。”

    “一定!一定!”

    金玉书仓惶地竖起三根手指,将所有恶毒的誓发了个遍,直至声音嘶哑,喉间再吐不出任何声音,这才换得刀刃放下。

    刀回了鞘,杀人如麻的水匪转身就走。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瘫倒在地上,夜风一吹,方惊觉冷汗已渗湿了衣料,他踉跄地爬起身,轻手轻脚地缀在后头,偏偏此时,两日夜滴米未进的肚子却开始鸣叫,在这片寂然中突兀至极。

    他浑身一僵,惊恐地望向前头忽而驻足的水匪。

    孰料,那人只是低眉在怀里翻了翻,扔过来一块油纸包,他颤巍巍地打开,是几块豆糕。

    “便宜你了。”

    那水匪道。

    *

    白原洲的太阳底下,晒着一大一小两只落汤鸡,衣裳倒是换了干的,但头发还湿漉漉地往下滴水,即使如此,大的那只也还要固执地在头顶撑把油纸伞,说是头发一会儿便干,可晒黑就不易白了。

    范云拗不过她,也腾不出功夫再劝,忙着将紫花地丁放进石臼里捣碎,而后用木签子取出来,小心地敷在她们的患处。

    “得亏你们跑得快,投了河,否则被叮上百十下,就在白原洲找块地埋了吧!”范云气不打一处来,怎么也想不到早上还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早饭的人,一个转身,就能折腾成这副模样,“你说说,你们好端端干嘛要去招惹一窝蜂?”

    崔竹喧疼得直吸气,低眉看着手背上鼓起的大包被抹上浅紫色的汁水,那股子火辣辣的痛感才勉强消退了些,支支吾吾道:“家里食材不够,我想着去取些蜂蜜。”

    “不就是要个甜味么,吃点饴糖不是一样的吗?”范云没好气道,又瞪向边上的小落汤鸡,“还有你,崔娘子是外人不懂事,你也不懂吗?跟着她胡闹,也不怕寇郎君回来收拾你!”

    阿鲤扁了扁嘴,将头埋得更低。

    “不关她的事,她都是听我的支使。”崔竹喧辩解道。

    “她若是不贪嘴,哪能闹出这档子事?”范云将最后一点药汁挖出来,敷在阿鲤的脖颈,两条眉几乎要拧成了栓船用的麻绳,“那什么吃食別做了啊!这几天将就吃些,等寇郎君回来,要吃什么,托他去寻便是,可千万别再犯险了!”

    两个人兴冲冲出门,满身伤归去。

    蜂巢倒是捡回去了,可被烧成黑不溜秋的模样,同烧焦的木头也无甚区别,同橘子皮、碎叶子扔到一块儿,成了厨房里新的一摊垃圾,合该找个空档丢出去才是。

    然而今日已无了那份兴致,天色刚暗,便各自躺下。

    许是这两天绕着整个白原洲跑,累得很了,阿鲤没一会儿就睡熟了,崔竹喧则是在床榻上翻来覆去,伤处隐隐作痛是原因,更多的,却是因为别的。

    明明是她挑起的和吃食有关的话头,也是她承诺要做紫苏水,找食材、取蜂窝,通通是她的主意,阿鲤从头到尾都是依她的计划行事,结果不仅被蜂蛰,还替她担了骂。

    早知道、早知道她还不如承认自己不会下厨算了,最多被笑话两句罢了,又不会少块肉,哪至于搞得像如今这般难堪?

    借着窗棂处透进的月光,她轻手轻脚地坐起身,低眉去数身上红肿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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