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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有一张,能勉强看;出全貌,小女孩穿着公主裙,蹲在地上,朝着沈清妍伸手,好;像在撒娇,叫她拉她起来。

    但是也有两块缺失了。

    沈清妍记得,她不是在撒娇伸手,叫她拉她起来,而是递给;她了一块糖。

    时过境迁,十几年过去了,沈清妍竟也还记得。

    包括她说——

    “妈妈,吃糖糖,就不痛痛了。”

    第33章 暗涌

    *

    司徒厌挂了电话以后, 闭眼想;睡觉,但过会儿, 又睁开;眼睛。

    她抱着兔子,靠着床,有些烦躁。

    陆翡秋一定是在;撒谎吧,她家里;怎么;可能出这样的事情……

    可陆翡秋都嫁给她爸了,虽然她从来没承认过,但是就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上来说, 陆翡秋和她爸也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陆翡秋也没必要骗她。

    她爸爸之前也劝过她离沈墨卿远点……

    难道,真的像陆翡秋说的那;样子吗……

    其实沈墨卿根本没喜欢过她,会接近她,原谅她, 答应跟她谈恋爱,全都是因为她背后有利可图?

    可……难道不是吗?

    沈家如果和司徒家有商业龃龉, 那;沈清妍必然不会答应沈墨卿跟她在;一起,谈什么;恋爱。

    沈墨卿这样的人, 会不顾自己的利益, 偏要跟她在;一起吗?

    司徒厌一点也不信。

    反正换成她自己,她绝对不会放弃送到眼前的蛋糕,去跟一个对蛋糕有威胁的风险人物;在;一起的。

    当初沈墨卿答应跟她恋爱, 她光顾着高兴了, 自觉自己魅力无边,谁能想;到沈墨卿背后竟有如此险恶的用;心!

    司徒厌想;到沈墨卿之前看到招聘广告——人家放弃游戏公司, 回家接手自家公司, 空降的小沈总总要服人——她就是送给沈清妍的投名状!

    ——那;、那;什么;电视剧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司徒厌自己都想;笑了,这回是气笑的。

    ——她以为自己是再世妲己, 感情对方只是把她当业绩kpi!

    司徒厌用;力用;被子蒙住了头。

    沈墨卿这个阴险狡诈的女人!

    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她的!

    可她蒙着头,又有点睡不着。想;着她爸。

    其实她也不是多担心。

    说实话,她妈尸骨未寒,司徒恒就在;外面;各种沾花惹草,就算有再怎么;深刻的母女情,也都被她消磨的差不多了,有时候深更半夜,她真恨不得他感染个什么;梅毒,艾滋的死外边儿。

    如果司徒厌一心指望她爸能活着,那;一定不是她对她有多深刻的感情,又或者有多爱他,单纯只是因为他死了,她就没钱花了。

    司徒厌可以忍受深夜一个人漫长而无序的孤独,也可以无视很多来自他人的指责和谩骂,孤立和歧视,以及冷眼面;对背后无数人的冷嘲热讽,但她绝对无法;忍受贫穷。

    她可以一时没钱,但绝对不可以一直没钱。

    ……

    沈墨卿如今是给她很多钱花,看在;这些钱的份儿上她也可以与她在;一起。

    但司徒厌也清楚,她和沈墨卿在;一起,不过逢场作戏,玩玩而已。

    她曾经是以为——以为沈墨卿喜欢她的。

    好吧,实际上她现在;也觉得沈墨卿是不讨厌她的,除非人犯贱——否则何必跟一个讨厌的人日夜相;处,朝夕相;对?

    当然,也有可能是贫穷。

    穷人为了金钱会让自己忍耐。

    司徒厌觉得自己不太喜欢沈墨卿,但依然和她在;一起了,就是因为她陷入了一时的贫穷。

    她手里;没钱,沈墨卿手里;有钱,能暂时解除她的窘境。以沈墨卿的脸和身份,她也并不能算吃亏。

    而且……那;个时候,她必须表现出非常喜欢沈墨卿的样子,才能让自己摆脱尴尬的境况。

    可沈墨卿的喜欢又是什么;呢?

    司徒厌打开;灯,起床,看着不远处梳妆台上的镜子。

    镜子里;的少女很美丽,有着一双明;媚的杏眼,长发稍显凌乱的披在;身后,小夜灯的暖色光芒洗去了浅蓝头发特有的冷色,晕染上了有层次的金光,让她整个人都显得温暖而蓬松。

    她靠近镜子,指尖抚摸镜中;人的脸——她看到镜中;人流畅的下颌线,红润的嘴唇,高挺的鼻子,长长睫毛,像闪着金粉的蝴蝶翅膀,扑在;黑色的眼睛里;。

    多美丽的人呀!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脸呢。

    没人会不喜欢的。

    美丽的皮囊下,任性就是个性,坏脾气是撒娇——这张脸哪怕放在;手染鲜血的屠夫那;里;,恐怕杀猪都会成为一种高雅的艺术。

    沈墨卿喜欢这张脸,不是很正常吗?

    所以她与她在;一起。

    但仅此而已。

    不然呢?是喜欢她的坏脾气,喜欢她的尖刻冰冷,喜欢她的虚伪和虚荣,还是喜欢她的两面;三刀?

    司徒厌对自己性格中;的恶劣之处了如指掌,但她不仅不改,甚至引以为荣。

    因为谁都没办法从她身上占便宜。

    而愿意跟她在;一起的,也是因为她身上有利可图,为了自身的种种目的忍受她。

    就像沈墨卿。

    也许沈墨卿会继续忍受下去的,还会对她情真意切的说,“不要讨厌我”,或者在;她想;离家出走的时候拉住她,或者把她湿漉漉的头发吹干,或者在她在家里无理取闹满地打滚的时候按住她的肩膀,低头给她一个吻。

    沈墨卿很少用;香水,身上有一种很干净的味道,她的衣服总是会被阿姨晒在;阳光下,在;这个有些干燥的秋天,被她抱住的时候,司徒厌总能感觉到一种莫名温暖的,熨帖的味道,她会忍不住恶作剧,故意去咬她的耳朵。

    然后沈墨卿的耳朵会微微泛红,就好像她害羞了。

    司徒厌会好奇她有没有真的害羞,会侧脸观察她。

    沈墨卿不会避开;她的视线,她的眼睛黑漆漆的,像一场万籁俱寂的夜晚。

    然后说:“不要咬。”

    她就嘻嘻笑两声,抓着她的头发,“我就咬。”

    沈墨卿像一只永远遵守着钢铁森林法;则的森林之王,一直恪守着她内心深处的守序和正义,然后有一天,一只不守规矩的坏兔子从角落里;蹦了出来,一下咬住了她的脖子,她没有办法;将;森林之王拽下她的钢铁王座,而且她的牙齿并不锋利,以至于这场蓄谋已久的屠杀,变成了一个交颈相;依的,暧昧的亲吻。

    森林之王缓缓低下了头,蹭蹭她的脑袋,温柔的亲亲她的额头。

    晚上,兔子抱着自己的草根,睡在;她的怀里;。

    ……

    为什么;森林之王对兔子这样好?

    当然是因为,她身上是有利可图的。

    森林之王再怎样守序正义,也终归是个肉食动物;,她不可能为一只兔子放弃一整个森林的生存t?。

    而兔子是食物;链最底层的生物;,她背后藏着的兔子窝,会成为寻迹而来的森林野兽的最后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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