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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他们要去看的是生长在山上梯田中的一种山参。

    以前小河村的人也种参,但那是长在高山峻岭中的,两年一熟,而且因为对环境要求太高,产量始终上不起,对村民来说,种植的难度太大了。

    在除草和采收的时节,甚至需要住在山上十多天。

    而现在大规模种植的小山参是优化品种,不挑环境,一年一熟,大大降低了投入成本。

    众人站在一处矮崖边上,下方一块块的梯田中,一行一列整整齐齐排列着的参苗正在微风中轻轻摆头。

    “再有一个月,就能收获了,今年是个丰收年,村民们日子能好过些。”郝村长由衷的露出了笑容。

    这时,一道响亮的狗叫声响起,循声望去,一块地里几人一狗正在奔跑。

    庸王皱起眉:“那是做什么的人?这么晚了,地里还有人干活?”

    他现在被渔村的事情整的有些草木皆兵,害怕小河村也跟渔村一样,其实村民根本落不到一点好处,反而没日没夜的劳作。

    郝村长定睛一看,一拍大腿:“是村里的半大小伙子,叫他们不要来地里打猎又偷着来了!”

    见庸王面露怀疑,村长继续道:“大人有所不知,这种小山参不仅对人来说是好东西,而且十分吸引野鸡野兔等野生小动物。村里的半大小伙子总是计算着要来地里抓野兔,但是跑的过程中很容易伤了参苗,所以我们都是明令禁止的,没想到他们趁着夜色又上了山。”

    说完,他叉着腰往下大喊了一声:“诶!你们这群小兔崽子!今天被我逮了个正着,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们!”

    正在奔跑的小汉子们听到声音,抬头看到他们的村长,顿时惊慌极了,慌不择路的四处逃窜。

    “大人看到了吧?这些野小子就是这样,一点儿也不服管教。”

    庸王点点头,心中的疑虑散去。

    众人又跟着村长去其他地头转了转,山参长得都很不错,根苗粗壮,叶片稍微泛黄,是成熟的标志。

    一圈走下来,天色已经黑了。

    郝村长热情的邀请他们去村里住一晚,庸王没答应,一来二去,最后拿了村长满满一葫芦的果酒,他才答应放行。

    回到马车上,庸王特意吩咐侍卫将这一葫芦的果酒好好保存起来。

    袁铭看在眼里,想着这位王爷虽然时常捉弄他们,但是很是心软善良。

    到了十方镇,庸王便吩咐他们各自回家,自己带着侍卫回了镇守府邸。

    今天的所见所闻对这几个从小到大都待在学堂里,没怎么见过世事人情的书生来说,冲击很大。结伴回去的路上,都很沉默。

    “夫子常教导我们,学问不能仅仅从书中得到,必须常去外面看看。以前我不懂其中的含义,今日好像突然破开了朦朦胧胧的障壁。”余飞说道。

    他的话立马得到了李清州和张必先的认同。

    李清州拍了拍大腿:“南港渔村明明就在我们身边,但我们从来没想到那里面的人正在过着怎样水深火热的生活,也从来没想去看看。”

    听到这儿,张必先忍不住说道:“我们不知道,但是镇守大人呢?他是十方镇的父母官,理应护佑一方百姓安居乐业,南港渔村出了个魏福生,他就一点也不知道吗?”

    此话一出,大家都安静了下来,片刻后,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了赵玉成。

    所有人都知道,赵玉成的爹赵瓒就在镇衙当幕首,专门负责整个十方镇的刑民案件。”

    赵玉成下意识握紧了拳头。

    袁铭道:“这件事情不是我们想象的这么简单,而且魏福生出现的时候,镇守大人也不是现在这个,与其在这里妄自猜测,不如回去好好休息。明日随着王爷去南岗渔村一看便知真相如何。”

    闻言,大家都冷静下来,各自告辞了。

    赵玉成站在原地没动,沉默半晌,对袁铭说道:“多谢袁兄替我解围。”

    “我自然相信赵兄的人品,也愿意相信赵伯父不是他们说的那种人。不过官场之上,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更多的时候是身不由己。镇守到底有没有参与这件事,明日就见分晓。”

    赵玉成点点头:“我明白。”

    和赵玉成告别后,袁铭加快步子回到了家里,院子里静悄悄的,一盏灯都没亮。

    袁铭心里咯噔一下,衣服鞋子都来不及换,连忙跑进卧房。

    当看到床上被子里微微隆起的时候,一颗心终于放回肚子里。

    “夫君回来了?”床上隆起的轮廓动了动,季清月的脑袋从里面冒了出来。

    袁铭走到床边坐下,摸了摸他的头,问道:“怎么这么早就睡了,身体不舒服吗?”

    季清月摇了摇头,很快又点了点头。

    袁铭皱起眉,把手背放在他的额头上:“好像是有点烫。”

    季清月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裹紧了被子,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没事的,夫君快去洗漱,我等你回来。”

    “要是不舒服就带你去医馆看看,最近变天,很容易得风寒。”

    “哎呀,我真没事。你快去洗漱吧,早点回来。”

    袁铭拗不过他,只能先出去洗脸洗手。

    迅速洗漱完毕,换了身贴身的衣服,他又回到了卧房。季清月和他出去之前的动作一模一样,平躺在床上,紧紧抓着被角,只露了一个脑袋在外面,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

    “清清,要是不舒服一定告诉我,好吗?”袁铭很是担心,怕他因为自己这几天忙而委屈自己。

    季清月红着脸嗯了一声。

    袁铭见状叹了口气,不逼他说什么,也打算上床睡觉了。

    刚掀开被子,就听到记清月低低的惊呼了一声。袁铭的手碰到了一片温凉的皮肤,僵住了。

    “清清?”

    只见季清月深吸一口气,猛的坐了起来,身上的被子随着他的动作滑落下来,堆叠在腰部。

    袁铭看着他,瞳孔微缩。

    昏暗的烛光下,季清月白皙的皮肤泛着光,温润如玉。他的手轻轻一碰,就会激起短促的战栗。

    袁铭的目光烫的吓人,季清月的脸和脖子红了个彻底。他不自在的垂下头,手扯着短的不足以盖住他上半身的小片衣服,轻声说道:“夫君,你送我的戒指我很喜欢。这是我给你的回礼,你喜欢吗?”

    回应他的是铺天盖地的吻。

    恍惚浮沉中,季清月觉得燕子姐姐说的真没错,夫君真的很喜欢他这样穿。

    第二天,季清月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上午了,他揉了揉酸胀的大腿,不是清醒得眨眼睛。

    昨夜荒唐的情景骤然涌入脑海,即使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还是忍不住害羞的用被子捂住了头。

    回味良久,他恋恋不舍的起了床。

    转头就看到旁边的柜子上放着一张纸条,是袁铭留给他的。

    “清清的礼物我很喜欢,今后可以继续保持。早餐就温在灶台上,起来了记得先吃饭。今天好好休息,不要太劳累了,等我回来。”

    看着熟悉的字迹,季清月嘴里泛着密密的甜。

    他把这张纸小心收好折起来,然后下床换衣。

    早餐很丰盛,除了袁铭亲手熬的粥,还有巷子口大娘卖的包子和油饼,并两个凉拌小菜。

    咬开包子,吃到一大口豆腐肉沫,这是他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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