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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他要把人送回去了。

    林煜肉眼可见烦躁。

    理性告诉他,别和这个孩子有太多牵扯和纠葛,这个年纪的人最偏执,年纪小更容易冲动。

    寡淡的观望片刻后,男生抓着包艰难站起来,嗓音低哑,“叔叔,可以送我回去吗?我有点晕,好像有点醉。”

    林煜看他那下一刻就能倒下去的身子想,这是有点醉吗?

    出了包间,林煜左肩一沉,原本保持着一米距离的男生,额头抵在他的肩上。

    正常的社交距离往往会保持一段距离,不会有任何肢体接触,林煜能接受的基本上全是正常社交,而且他是GAY,对同性敏感度更高,不会和什么人太亲密,哪怕他们四个,也很少说去打打闹闹,避免了许多磕碰。

    温热的呼吸穿过薄薄的布料打落在肩头,一晚上的不舒服开会似得全部出席。

    林煜无奈掰正方离,一只手抓物件地扯着方离的书包带人下楼打车。

    南城晚间凉风袭过,风吹过带着淡淡的酒香,他们正逢夜间的车流高峰期,司机堵车在两公里外的红灯处。

    林煜把人摁在石墩子上,问:“你住哪?”

    方离坑这脑袋没说话,外面华灯一片,林煜站着的高度能够看到衣服支开露出的后背,抓痕青面獠牙。

    林煜愣一下,倘若不是知道缘由,他会惊叹咋舌,可一想到这痕迹是自己留下的,烦躁想逃。

    后背那块感觉到了凉意,男生抓下衣领让衣服贴合无缝,才回答林煜:“知意小区,217。”

    知意小区啊……

    林煜瞪大眼:“什么小区?!”

    方离有耐心又重复一遍。

    林煜原地爆炸。

    和他一个小区!

    还住对面!

    他特么219的!

    他明明记得前天217还没住人的!

    空中的风比林煜先前感觉到的还要凉,甚至里面带着莫名的烦躁。

    第七章 泊松亮斑

    林煜年轻,其貌张扬,告白里有男有女,有比他大的,有比他小的,但差距基本上在三岁之间浮动,有第一次见面扬言要搞纯爱的,有第一次见面想发展一夜/情的,太多太多了,合乎情理的,飞檐走壁奇葩的,什么样都有,按他自己的话来说,有什么场面是他没见过的?

    对,以前没有,现在终于有了。

    知意小区的住户基本是上班族,彼时楼道黑暗一片,寂静无声,除了那亮堂堂的九点七寸平板和微醺的方离。

    少年一只手抓着林煜的手腕,掌心有温热的汗贴在林煜的皮肤上,平板垫在抓着林煜手的臂弯上,另一只手迟缓滑动屏幕。

    这小孩在包间里就一直拨弄自己的平板,足足半小时,一群人包括林煜在内,都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林煜垂下眼,这会,云开雾散。

    平板刺眼发出刺眼的光,备忘录密密麻麻展现在林煜眼前……和耳边。

    方离咬字清晰,嗓音黏糊:

    “林煜叔叔你好,我叫方离。”

    “今年十八岁。”

    “人海茫茫,能遇见你我很幸运,

    “在我眼中你一如泊松亮斑落在我的心上,

    “你可能对我不熟悉,但我很喜欢你,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心动不已。

    “我曾经以为我们不会有任何牵扯,直到前晚,我们发生了关系,我确定了对你的喜欢。

    “我听到你哭着让我停下的时候——唔。”

    林煜猛地捂住方离的嘴:“你给我闭嘴!”

    林煜用网络用词来形容,是个彻头彻尾的淡人。

    虽然这话如今谁见了都要挤兑。

    但他的确是。

    然而这三天的事,却让他屡屡发脾气,全身上下都冒着火。

    走廊里安静如太平间般寂静,搭在方离胳膊上的平板重重砸在地上发出沉痛的闷响。

    林煜完全没有想到这个男生居然能当面把难以启齿的话陈述出来。

    方离似乎是醉了又没醉,至少他还能清晰读出备忘录里密密麻麻的“告白”,方离背抵在墙上垂眼看林煜。

    林煜身子直抖,“首先,这件事情你给我烂在肚子里,其次我不可能会喜欢你,最后,你以后不许再给我疯言疯语,说什么你喜欢我之类的话,不然我就……”

    他噎了下,撂下狠话,:“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你舅舅!”

    “呜嗯么?”

    掌心的唇柔软带着凉意,摩擦着手掌。

    林煜皱眉抽回手,语气差劲:“你又说什么?”

    方离:“为什么?”

    喜欢舅舅的前男友,你说为什么呢?

    林煜一手去输家门密码,恨不得抓紧逃,警告道:“没有为什么,以后别烦我。”

    门被甩上“砰”一声在走廊里游荡片刻。

    方离背抵在墙上,时间一长能感受到墙壁清晰的凉意,月光透过尽头的镂空长廊斜斜照进来落在少年的身上,光影交叠,明暗半掺,平板散发出刺眼的光。

    过了许久,方离弯腰捞起地上的平板迟钝输入密码。

    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很快。

    比前天晚上还要快-

    翌日林煜眼下顶着乌青进了公司,为了避免和对门男生特意一个提前一个小时到办公室。

    陈志叼着手抓饼路过,手机显示七点四十五,看见林煜办公室门开着通风诧异坤头进来,“你今天来这么早?怎么,起来吃早餐啊?黑眼圈这么重,没休息好啊。”

    林煜上下班除了有特殊——还得是紧急情况类的,都是踩点动身。早餐更是不可能吃的,林煜上大学那会就没这个习惯。

    何止是昨晚没休息好,较于平常,今天他早起了两个钟头,在办公室待了一个小时,困意席卷,饥饿感因为陈志手里那块冒香气的手抓饼在胃上疯狂跳动。

    林煜打了个哈气,“手抓饼哪买的?”

    “公司楼下啊,大叔都在楼下摆了两年摊了。”陈志又嘲讽道,“也对,你八百年都不吃早饭,你只知道哪家店卖的烟是好的!”

    林煜偶尔会和他不带情绪地拌两句嘴,今天哪哪都不舒服实在提不起兴趣。

    陈志每日路线很规范,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去自己和林煜办公室中间的小组溜一圈再去胡丙那逛一圈,迟二十分钟到工位坐下,今天比较特殊,林煜也提前到了。

    陈志对胡丙竖起三根手指:“我敢打赌!他绝对坚持不了三天!”

    “你不废话吗?”

    胡兵笑着说,把手里的一沓文件放在方离面前。

    办公室多了一张办公桌,是为少年准备的,方离今天没穿校服,换了黑色的休闲装。外面的风挺大,少年刚到没几分钟,坐下这会扯下卫衣连体的遮风帽,把背包里的东西一一掏出来,一只黑笔、一只电容笔、一个平板,接过胡丙递来的资料整齐放在桌上道了生声“谢谢”。

    陈志和胡丙傻聊了一会,方离突然抬头问:“叔叔,我是学完市场营销之后就能去林叔叔那边学习高层管理了吗?”

    陈志挑了下眉:“你好像很想去林煜那?”

    陈志昨晚发现,林煜对这个男生的烦躁和厌恶虽说不深,但浮于表面,他不相信方离看不出来,更何况林煜和顾萧辰的关系明眼人都清楚,可为什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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