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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小说www.wajixiaoshuo.com提供的《请温柔的向我开炮》30-40(第8/9页)
下,光闻见就想吐。”
“爸爸又不是牛,哪里来的牛奶?”
原筠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眼睛眯起来,笑意的要给林啾普及:“是体液……”
林婶把林啾的耳朵捂住,责怪的看原筠,然后张嘴,无声的说:如果林先生知道你给林啾讲这些,一定会生气的。
原筠切了一声,面容又变得半死不活,随意把林啾丢到地上,转身就走,林啾屁颠颠的起来,跟在原筠身后:“爹地,给我牛奶。”
原筠烦得要死,电话响了,是林秋笙,原筠接通后,语气很冲:“干什么?!”
林秋笙的语气还是温温柔柔的:“林啾醒了没有?他早上喜欢喝牛奶,你要是不会热牛奶,就让林婶弄,再给他煮一个鸡蛋。煎培根和面包……”
原筠直接按了挂机,并把林秋笙拉黑。
“爸爸说什么?说什么?说什么?”林啾绕着原筠走来走去,眼里全是光芒,像一闪一闪小星星。
原筠恶意的扯嘴,笑:“你爸说如果你不听话,就把你扔掉。”
林啾愣了下,哭得浑身发颤。一嗓子吓得原筠的孔雀差点开屏。孩子的哭,歇斯底里的,像猫被踩了尾巴。
让成年人听了心里恐惧。
原筠也有点吓住了,他皱眉问林婶:“他是不是生病了?他干什么哭?”
林婶蹲下来哄林啾,抱着林啾,林啾不让她碰,脾气大的不行,活像二代原筠,尖着嗓子哭,站着哭,坐着哭,躺着哭。
原筠搬了椅子,安静的坐着看,心想要让艺术家来写,来作画。就该命名《哭泣的生命》,没准林啾就是个奇迹,能哭出汪洋大海,得养活多少生命。
林啾借题发挥,说不去学校了。
原筠给的回答同样简洁:爱去不去。
班主任的电话打过来,打得是原筠的电话,因为林秋笙的手机前几天被原筠沉河了,所以紧急联系人就变成了原筠,林秋笙还没来得及改。
“是有什么事吗?”老师关心的问:“林啾怎么没来学校?”
原筠说:“他正在哭,不能接电话。”
老师迷茫了一会,皱着眉:“您是林啾的父亲?林先生吗?”
原筠回答:“我是原筠。”
“原筠?”老师愣了一下,才淡淡笑了:“是林啾的另一个爸爸对吧?林先生跟我讲了你们的家庭情况,林啾还好吗?怎么没来上学?”
原筠用手指掏耳朵,轻描淡写道:“他正在哭,他说他不去了。”
老师笑了:“您作为家长,可不能随他这么任性,快叫他来吧,马上要上第一节课了。”
原筠哦了一声,把电话放远点,问林啾:“你老师说,第一节课要上完了,叫你去上课。”
林啾打了个滚,趴在地上哭。
原筠想挂断电话,但转念一想,又冷漠的同老师讲:“不要给林秋笙打电话,我这就送他上课。”
他把手机扔到一边,站起来,面无表情的讲话:“你起来,去上课。你也不想这事搞得让你爸知道吧。”
林啾平时一哭,所有人都把他当心肝宝贝。他受不了原筠这么冷漠,于是哇得哭起来,大喊:“萧叔叔!我要萧叔叔!爹地不好!爹地坏蛋!!”?
第四十章:蝴蝶兰和钢笔
林秋笙看着手机,想了想还是没有再触原筠的眉头,没有再给原筠打电话。他看了眼时间,九点二十,还差十分钟……
公安局里人不少,林秋笙安静的坐着,手里捧着保温杯,他看着一双又一双的鞋,踩在瓷砖上走过。有的慢,有的快,根据人走路的样子,基本能判断一个人最基本的性格。或者此时的心情。
林秋笙看着保温杯里的枸杞,红红的,一粒粒被泡开了,发涨的胖圆圆。他注意到楼上有几个人正在张望他,伴随着小声讨论。林秋笙拧开瓶盖,轻轻吹了一口热水,他想那几个人就应该会是他以后的组员。
林秋笙喝了一口热水,有人叫他:“您可以进来了。”林秋笙把保温杯拧上,站起来,他个子很高,比面前的女警员高出不少。
女警员看他,说:“可以进去了。”
林秋笙道谢,他走进局长办公室,把门关上。是间宽敞的办公室,有一套茶具,只有壶和几个小茶杯。局长姓包名瑞,见到他来,也只是从鼻子上架着的近视镜片里看他一眼,又很快的用钢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林秋笙猜想是他的入职评测。
包瑞的声音很稳重,伸出一只手:“坐吧。”
林秋笙坐下,包瑞正打量他。林秋笙看着对方,露出一点微笑。包瑞把手里的文件往桌子上戳了戳,声音很大。包瑞翻着文件里的纸张:“你的履历很优秀,名校毕业,体能测试优秀,笔试也优秀。”
包瑞用钢笔点了点桌子,他中年有些发福,却更加坐得稳。常年工作压力,包瑞的头发稀少,像鸟巢,只周边一圈稀稀疏疏的长着几根,中间是空的。
他审视林秋笙:“你曾经参与过郭香茹一案?”
郭香茹是魔女的真实姓名,有大部分警察深恶痛绝媒体送给郭香茹的名字“魔女”。
林秋笙说,是。
包瑞没问他为什么要离开警队,又为什么再次入职。只是身子往后,双肘撑在桌子上,他把手指轻轻触碰到一起,像金字塔。
“我问过你以前的上司,包括你的队友,他们对你的评价都很好。你很擅长侧写?”
林秋笙微笑:“我学习过。”
“那你侧写一下我。”包瑞坐在椅子上,双眼透过镜片观察林秋笙,好像有一根蛛丝挂在林秋笙的身上,包瑞就能把林秋笙看透。
“我只侧写过犯人。”林秋笙回答。
“没关系。”包瑞说:“让我见识见识。”
沉默了几秒钟。林秋笙把双手放在桌子上,握在一起。他看向包瑞:“你和你妻子的关系并不好。”
包瑞的神情凝固了。
“你手上的钢笔,是名牌,还很新……我猜测是礼物。从你的办公室的风格来看,你生活比较简朴,不会购买过贵的物品。这一点可以从你的手表看出,你戴了很久,但并不珍惜,因此可以看出这是你自己买的,我想你大概戴了两到三年,表带已经开始褪色了。”
“这说明不了什么。”包瑞两个眉毛又平又直,像是要拉到眼尾去。
“已经说明了很多。”林秋笙看着包瑞的眼睛讲:“你的茶具,是新的。但没怎么用过,你不是爱茶,否则茶具里面不可能只有壶和茶杯。这么看,你不是很讲究生活品质的人。”
“但是你身边,你放在左手边,离你很近的植物,是蝴蝶兰。这是很难养的植物,这么大盆的蝴蝶兰同时很名贵……”林秋笙站起来,走过去观察:“花盆里的泥土里有已经有干枯而掉落的花,叶片边缘也已经发黄。是没有得到精心的养护,购买这种名贵的蝴蝶兰而不会养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应该是别人送给你的。送这种花给人的,一般都是经济条件较好,有情调的女性。”
“而你手里的钢笔,我推测是礼物,是因为包装盒还在垃圾桶里。”
包瑞攥紧了钢笔。
“这款钢笔,的确是名牌。却是款式里价格最低的一款,和送蝴蝶兰给你的人明显性格有很大不同。我猜想钢笔是你妻子送给你的,因为垃圾桶里的包装盒上写了:祝生日快乐,老公。你拿了礼物以后到现在才拆包装,并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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