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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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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时,好肉剩下不多了, 村里人最喜欢买肥肉,此时就只剩下了三五斤, 还不够旁边的人分。

    林青斌去而复返, 说要换肉, 牛家还没有说话,众人先不乐意了。

    “就是觉得牛家好说话,不然,你怎么不去镇上买肉的时候拿去换呢?谁给你换?不骂你都是好的!”

    “活了二十多年, 居然分不清好肉在哪,这读书人一天学的都是什么?”

    “高秀才那种读书人分不清还差不多……”

    林青斌如坐针毡,听到这一句, 心头格外难受,拔高声音道:“换不了就算了,我是不知道这肉不好,不然,肯定不买这块。”

    “牛家一早就说了价钱,好肉五十五文一斤,你这三斤才九十,读过书的人,比我们这些大字不识的粗人人要更会算账吧?”

    有人恶意揣测:“弄不好这书生以为牛家不会算账,自己占了大便宜哈哈哈哈……”

    林青斌来换肉前,也并不是说非要换一块好肉,能换最好,不能换,也能表明他吃得起肉。

    没想到村里的人说话这么难听。

    他懒得和这些粗人多说,拎了肉转身就走,都走了好远,还听到身后有哄笑声。

    牛壮杀的这头猪,几乎是被众人一抢而空。

    杀完不到半个时辰,骨头渣渣都没剩下。

    牛壮的价钱卖得高,让村里的周家也动了心。

    就在牛家卖肉的当天,周蜂子找上门来,也想要请赵东石杀猪。

    赵东石答应了。

    林麦花一脸不赞同:“你这脚都冻了半日,伤还没好,再跑去冻,弄得伤上加伤怎么办?”

    “没事,我好了。”赵东石说着还跳了两步。

    林麦花吓一跳:“我看你是那张嘴好,够硬!”

    赵东石凑近她,在她脸上飞快亲了一下:“明明是软的。”

    林麦花:“……”

    *

    翌日,赵东石又去帮周家杀猪。

    这一回,他还一起去抓猪。

    周家的这头猪要比牛家的稍微小点,买肉的人没有昨天多,却也瓜分一空。

    过年了,大家都想吃点好的。

    天气冷,这肉买回来能放许久。

    今儿林麦花没有去喊赵东石回来喝药,跟他再三嘱咐,杀完就走。

    赵东石并没有杀完就走,同样将猪肉剖成两半,周蜂子还打算送一块给他当做谢礼,赵东石执意付了钱。

    赵东银没有买肉,因为赵东石给了一块。

    过年时各村封了路,虽说年景不好,但种着土芋,且土芋价钱不错,家家户户都能过个肥年。

    初一那日,林麦花全家去了村尾。

    林振德没有给几个儿子正经分过家,但大家都已分开来住,平时各住各的,今年林青树都住回了自己的院子。

    林青树再娶,除了想要照顾彩娟,也是不想让母亲再为自己操心,单独住是必然,而且他还把两个闺女都带了回去。

    平时单独住,过年和初一这两日还是得陪着二老一起过。

    云花过完这个年十二,云平十五岁。

    林家这几年日子过得好,没有短了孩子的吃喝,兄妹俩个子挺高,乍一看,比大人矮不了多少。

    云花已有了几分少女的婀娜,不像前两年那么咋咋呼呼,瞅着颇温婉,忙前忙后帮着做饭。

    吃饭前,她还送了一张帕子给林麦花。

    小小的帕子角落绣了一朵兰花,绣工和镇上卖的那些帕子差不多。

    林麦花颇为惊讶,摩挲着那朵花:“你何时练的手艺?”

    云花颇有些不好意思,抿唇笑道:“我跟师父学的。”

    “拜师了?”林麦花夸赞,“好事啊!”

    平时去找胡萝请教,和拜了师不一样。

    如果没拜师,胡萝指点她,那纯属好心,云花可去可不去,这拜了师,胡萝会尽心尽力指点,就像是柳叶教她接生,完全是倾囊相授。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徒之间,如父女和母女一般。

    云花很欢喜:“我一直都在求师父收下我,前两天师父才松口,白姨准备了礼物,爹和白姨一起送我去的,一会儿我还要给师父拜年。”

    白姨是彩娟。

    林麦花笑眯眯的:“那这帕子就送我了?”

    “嗯。”云花有些羞涩,“第一张帕子我送了奶,第二张就是这块,希望小姑喜欢。”

    “我很喜欢。”林麦花想问她有没有送给孙大丫,又觉得丫头懂事,想来该心里有数。

    吃饭时,何氏说起了胡萝:“既已拜了师,以后得多走动,你们路上看见人要喊,可听见了?”

    她最后一句,是对着家里的孙辈们说的。

    众人纷纷答应。

    等到饭菜吃得差不多,高月放下筷子:“爹,娘,今儿大家都在,我要说件事。”

    她站起身,“景行一个人在城里读书,我不放心,他正当年,我怕他被人给算计了亲事,因此,等化冻以后,我要去城里住。”

    她不是商量,只是告知。

    众人面面相觑,林振德看向三子:“你去不去?”

    高景行未成亲,又是个好面子不懂得拒绝人的读书人,高月是女子,她特别疼女儿,她在哪,女儿就要在哪儿,且她明年要生孩子,林青冬不去,等于一院子住的是孤儿寡母,他肯定要陪同。

    “爹,”林青冬有些难以启齿,“儿子不孝,得去陪着他们。”

    何氏皱了皱眉:“你们进城去住,用什么维持生计?”

    林青冬手头宽裕,是因为他会打猎,不再打猎了,是他家中有暖房还喂了兔子。

    总不能跑城里喂兔子去吧?

    兔子要是可以喂,这玩意儿不占地方,除了臭了点……可兔子草从哪来?

    总不能去城里那寸土寸金的地方再建一个暖房种土芋吧?

    都说城里好,可对于乡下人而言,去了城里,连生计都成问题。

    夫妻俩沉默。

    林振德看向二人:“你这是要进城去吃软饭?”

    “爹,我们是夫妻,您别把话说这么难听。”高月纠正,“青冬是我孩子的爹,他又不吃喝嫖赌,我养得起他。”

    林振德面色一言难尽:“你们都商量好了,我们许不许,你们又不会在意。”

    “对不住。 ”高月一脸歉然,“等到景行成了亲,身边有人照顾,我们就搬回来住。”

    对于这话,何氏一个字都不信。

    小儿媳妇住在村里,那就跟仙女落了泥潭似的,即便是小儿媳妇很少表露出对村里的嫌弃,但何氏与她朝夕相处,心知她哪怕住在村里多年,也始终习惯不了。

    如今仙女要回天上,都回去了,怎么可能还回泥潭?

    不过,何氏没拦着儿子。

    他们夫妻还年轻,不需要儿子在跟前尽孝,即便需要儿子照顾,也不是就非得指着老三,家里还有另外俩儿子可依靠。

    只是,儿子一个乡下泥腿子,没有读过书,到了城里就跟废物似的只能被人养着,身边是知书达理的妻子和已经考中了秀才的小舅子,如果没有点运道,日子越往后过,肯定要被人嫌弃。

    说不准过个三五年,儿子就被撵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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