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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不迭地劝道,“卑职说句不好听的,您跟女郎,本就不是打小养起来的情分,如今这关系才刚刚有所好转,可万万再经不起什么波折啊。政务上的东西,女郎自有打算,咱们不过听命打仗罢了,管不了那许多啊!”

    “我知道。”郗途心下犹豫不已,“可这桩婚事真的对阿回有好处——”

    “那便让女郎自己决定!”阿照斩钉截铁地说道,“女郎如此聪慧,宋和能想得到的,她难道竟会想不到吗?”

    “唉,这都是什么事啊?就不能让我安安生生地打仗吗?”郗途痛苦地捂住了头,“磨墨,我得把这桩事原原本本地告诉女郎,让她慎重决定才是。”

    夏日里白昼漫长,当天日落之前,宋和的信便到了南烛手中,郗途的急信也已经在路上。

    消息传来的时候,郗归正在召见潘忠。

    在他之前,书房的上一位来客乃是潘毅。

    潘毅是潘忠的独子,今年正好十六岁。

    他虽也出身北府,却打小就对武艺兵法不感兴趣,反倒喜欢稼穑之事。

    潘忠原想请郗归做主,让这孩子管个田庄,也算是有个营生。

    可郗归却觉得潘毅对农事的兴趣很是难得,在知晓潘毅识文断字之后,便将他叫了过来,与他讲了些后世的生物学、统计学之类的知识,以及一些简单的实验方法,想让他带人去观察徐州的农业条件,收集各类良种,试着经营试验田,看看能不能选出优良品种,进行杂交实验,以便提高作物抗虫害的能力,或是增加产量。

    潘毅在郗归跟前学了半个月后,兴致勃勃地回了家,决心要做出一番事业。

    他今日之所以过来,便是要向郗归报告初期进展。

    “女郎,我按照您说的方法,分区块设置了试验田,每日都去观察,这些是目前的数据,请您看看这样记录是否可行?”

    潘毅性情很是腼腆,呈上册子之后,便局促地跪坐在一旁,丝毫不敢放松,一丁点儿多余的表情都没有。

    郗归一页页翻看册子,又追问了一番,觉得潘毅此前的工作做得很是细致。

    不出意外的话,等这批水稻成熟,他们就可以初步筛选出一批拥有高产、抗病虫害等优良性状的个体,进行下一步的杂交育种实验了。

    问答结束之后,郗归看着潘毅腼腆的笑容,勉励了几句后,便让南星将赏赐递过去,再送他出门。

    不料潘毅却跪伏在地,郑重地请求道:“女郎,在下听说,府衙之中新来了一位女娘,与小女郎一道学习武艺兵法。潘毅斗胆,想请教女郎,女子可能从军?”

    这话一出,南星便皱起了眉头,以为他也要像某些顽固的老先生一样劝说女郎,让小女郎打消做将军的念头。

    可郗归却使了个眼色,示意她稍安勿躁:“怎么?阿毅对此有何想法吗?”

    潘毅口中的女娘,乃是文叟的女儿喜鹊。

    喜鹊当日得了郗途的允诺之后,当即便催着父母收拾行囊,仅仅三日之后,就随着下一批换防的北府军将士到了京口。

    郗归看过郗途的信后,与喜鹊简单聊了聊,很是欣赏她的性情,当即便让郗如来与喜鹊见了一面。

    喜鹊虽然出身低微,但却颇有活力,整个人都洋溢着一种青春的朝气,既不自卑敏感,也不狂妄无礼,实在是个令人见之心喜的少女。

    郗如既立志要做个将军,自然喜欢这般生机勃勃的女孩。

    她当场便提出请求,想要喜鹊做自己的伴读。

    对于这一提议,无论是郗归还是喜鹊本人,都没有不应允的理由。

    于是,在经历简单的沐浴更衣和医者的身体检查之后,喜鹊很快便搬进了府衙内院,正式作了郗如的“寄宿”伴读,与她一道习文练武。

    喜鹊本就一心想要读书识字,好不容易得了机会,自然勒令自己勤学苦练,毫不松懈。

    她如今已然十三岁,注意力比年幼的郗如集中得多,是以虽然才刚刚入门,但竟很快就追上了练武的进度,文史方面的差距也在日渐缩小。

    闲暇之时,郗如会陪着喜鹊一道,去军里探望文叟与荷花。

    军里的生活忙碌而杂乱,充满着细碎的生活气息。

    郗如每次站在这里,都觉得自己眼前那道厚厚的障壁、那片顽固的叶子,似乎仿佛有了松动淡化的迹象。

    在军里安家之后,荷花每日里帮着军中做些木工活,足以养活他们夫妇二人,文叟则在家里操持庶务。

    自从郗归掌权以来,先是设立缫丝作坊,又建立起招收女学生的府学,更要紧的是,她竟重用原系婢女的南烛,让她帮自己预读文件,处理政务。

    这一连串的动作下来,京口城内,再无人敢堂而皇之地重男轻女,荷花和文叟离了会稽那群说三道四的邻居亲戚之后,整个人都年轻了不少。

    然而军里毕竟是北府军将士家眷所居之处,贸然来了生人,难免会引起邻居们的好奇。

    刺史府为小女郎延请先生的事,并未刻意瞒人,喜鹊的身份也不是什么秘密,很快,军里便传开了消息,说荷花与文叟是因着女儿的缘故才住了进来。

    这消息宛如一滴落入油锅的沸水,一时间闹得军里议论纷纷。

    人人心中都有一个疑惑——北府军竟然会招女子从军吗?

    今日潘毅之所以会有此一问,也是因为听说了喜鹊的故事。

    他跪伏在地,颤抖着嗓音开口:“女郎容禀,在下家中有一妹妹潘可,天生一副神力,胜过无数男儿;自幼痴迷兵书武艺,不喜女工组?之事。潘毅斗胆,想请问女郎,北府军可容女子从军?潘可能否如那文喜鹊一般,光明正大地加入北府军?”

    “潘可——”郗归轻声重复这个名字,“我从未听你父亲提起过家中女儿。”

    “舍妹性情肖似男儿,自幼便喜欢听叔伯们讲从前司空带兵打仗的故事。家人总说她与我是生错了性别,我该投胎作个女孩,潘可才配作我父亲的儿子,北府部将的后人。”

    潘毅缓缓抬起头来,祈求地看向郗归,讲起了家中那个默默无闻的妹妹:“可这世上究竟是男子上阵杀敌,少有女儿家披甲弄兵。父亲无法满足潘可从军的愿望,却也不忍心违逆她的意思,逼迫她嫁作人妇,生儿育女。”

    “随着潘可渐渐长大,家里逐渐有了默契,对外只说她身体不好,一直养在家中,以免有人上门议亲。父亲不善言辞,生怕说漏了嘴,所以很少与旁人提起这个女儿。”

    “她如今多大了?”郗归侧头看向潘毅,示意他先起身。

    潘毅听话地站起身来,但态度却依然恭谨小心:“回女郎的话,舍妹今年十二岁。”

    “平日里喜欢做些什么?”

    “练习枪法,推演军阵。”潘毅想到这里,不由露出了些许笑意,“前些日子,北府军将领配发了雕版印刷的兵书,潘可知晓此事之后,缠着父亲要来了几本书,成日里读得废寝忘食,极为沉迷。”

    说到此时,郗归倒有些印象。

    雕版印刷的第一批书籍并未出售,而是配发给军中将领。

    前段时间,潘忠来回事的时候,说想求一套书局新出的兵书。

    郗归那时还对他说,若想去战场历练一番,如今也还来得及。

    谁曾想,潘家四人之中,唯一有志上阵杀敌的,竟是这个还未成年的女孩。

    “她也识字?”

    “是,潘可能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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