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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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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的厢房,还给他搬了一张椅子,让他坐着等。

    顾朻正在跟人说事情,见赵淩过来,直接对他招招手,让他过来一起听:“说水泥作坊的事情呢,正好你过来看看。”对面露不解的几个本地官员说道,“喏,水泥可是水灵……赵淩做出来的,他最懂。”

    赵淩可不敢把功劳揽在自己一个人头上:“我就是打了个样,家里的小窑烧不到温度,还得工部的大师傅们改进。”

    几名工部的大师傅们比赵淩更不敢居功,赶紧拱手:“赵四郎过誉了,我等不过是给您打打下手。”

    士农工商,工匠地位低下。

    但在普通百姓中,工匠的地位其实很高。

    譬如说大夫,就是医匠。

    另外就是工匠有一门吃饭的手艺,不用像农民那样看天吃饭,收入相对比较稳定。

    家中要是有关系能送孩子去工匠那里拜师学艺,那是要好好庆祝的。

    在京城工部那里挂了号的大师傅,还是能够参与水泥这种大项目的大师傅,社会地位已经很不错,出门在外也得被叫一声老爷。但在赵淩面前,他们可不敢倚老卖老。

    人家那是真的有技术,新脑子比他们可好使得多。

    他们现在掌握的技术来源于谁,谁让他们成为掌握了水泥烧制这门技术,从而让自己在工部的众多匠人中间高人一等,都是赵淩。

    退一步,哪怕赵淩没这份技术,那也是太子跟前的人,他们敢怎么对赵淩?

    本地官员们顿时对赵淩刮目相看,其中就包括周知府。

    周知府笑道:“四郎的嘴是真严,在周爷爷家吃了那么多顿饭,竟然一个字都不说。”

    “嘻嘻。”赵淩嬉皮笑脸,立马被顾朻掐了一下脸。

    “认真点,一会儿还要说玉米的事情。”顾朻对其他人说道,“玉米也是他遣人弄来的。”

    他让人弄来的,又不是他种出来的,只整理了一下玉米的种植生长记录,手上连土都没沾过几次,他懂个什么?

    赵淩腹诽,感觉过来给米希跑腿,还不如在家写作业。

    另外一点顾朻没说的是,他这次带来的牧草的种子,也是赵淩弄来的。

    要说玉米还有迹可循,那牧草真的犹如天降。

    要知道赵淩三岁之前,就是个养在家里的庶子,家门都没出过几次,哪里能弄来什么新种子?

    偏偏他有,还在大冬天种了出来。

    现在问赵淩三岁时候的事情,赵淩自己怕是也记不清楚了。

    能怎么解释呢?

    只能是祥瑞!

    嗯,等他登基以后,他也要把赵水灵放在御书房里。

    赵淩不喜欢这种枯燥的政务工作,他更喜欢在田间地头作坊琢磨各种有趣的东西。

    不喜欢归不喜欢,真让他参与其中去讨论去提意见,他都能完成得很好。

    毕竟他也算是在御书房里成长起来的,听都听会了。

    他也没表现得太过老练。

    这次过来,主角是太子,他做点辅助工作就得了,真的什么事情都让他来干,他还不如在家写作业。

    嗯,等会儿去三姑姑家看看表哥们,不知道上次布置的作业做完了没有。

    等送走了周知府等一干人,赵淩把米希画的图给顾朻看,想起来米希的嘱咐,很随意地对闻公公说道:“闻公公,让人帮我买点笔墨纸。”

    闻公公都不需要请示顾朻,立刻让人去采买,回来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去?我让人给你一起送去。”

    赵淩还没开口说话,顾朻说道:“一起用过晚膳再走。”他看着眼前的舆图,问,“巩盛现在也在军营?”

    “在的。”

    顾朻没犹豫:“晚膳后,我跟你一起去军营。”

    赵淩立马一下蹦起来:“那你先看着,我去我姑姑家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顾朻看他跑得飞快,赶紧吩咐闻公公:“找个人跟着,别又走丢了!”

    闻公公赶紧领命而去。

    这小祖宗,对自己的方向感一点数都没有,在城里已经走丢了好几次,郊外更不用说,考察个玉米地都能考察到另外一个山头,偏偏还爱自己一个人乱跑。

    顾朻当天跟赵淩一起去了军营,叫上了米希、巩盛、余将军、李少保等人一起讨论米希画的舆图。

    在这个人口紧张物资更加紧张的时代,国家养不活太多的职业军人。

    完全脱产,专注于作战训练的精兵,数量比一般人想象中要少得多。

    大虞各地边境驻军动辄三五万,多的像凉州那样的边境驻军有几十万,但其中真正能打的精兵,人数也就一万多。

    这个比例已经非常非常高了。

    剩余的军队不是不能打,而是没那么能打,也就是比草台班子强一点,但不多。

    现在粮食产量,不管种什么粮食,亩产也就是两百到四百斤,有些自然条件不好的地区,只能种植类似荞麦这样的粗粮,亩产可能就几十斤。

    税收不可能把地里的产出全都收上来,得给农民留出不说吃饱饭,至少也是饿不死的粮食,以及来年的种粮。

    收上来的粮食,经过蹭蹭盘剥/合理损耗,送到一个个具体的士兵手上,能够剩下多少?

    练兵,伴随的是大量的体力消耗。

    肉蛋是必须跟上的。

    另外还有这个年代最费钱的军种——弓箭手。

    弓箭的磨损和损耗极大,都是钱。

    这样培养出来的精兵,上了战场可不会百分百都能活着回来,是有损耗的。

    哪怕活着回来了,缺胳膊断腿也已经丧失了战斗力。

    像这次巩盛带队出来的百骑,是一人两马的配置。

    太子顾朻的亲卫三百人,同样是一人两马。

    这么一支四百人的队伍,在梁州城外的山林里,已经可以横行无阻。

    赵淩跟着开会开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剩下他们说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后来大概是开完了会,赵淩好像记得自己被叫醒,迷迷糊糊坐上驴车,被送回了营房。

    过了五天,赵淩琢磨着吃嫩玉米的时候,顾朻带着人马出去“划线”。

    “咦?我被丢下了?”赵淩听到消息太过惊讶,手上一个用力,真的掰下了一根玉米。

    出去团建竟然不带他!

    “哎!”来福看到像是一下掰在他身上,“你怎么把玉米给掰了下来?还没长好呢。”

    还好是在自家院子里,没别人看到,不然又要被弹劾。

    掰都掰了。

    赵淩干脆把玉米叶子层层扒开,露出里面一排排整齐的小玉米粒。

    这一穗玉米大概有赵淩的手掌长,白的粉的紫的颗粒排列紧密整齐。

    赵淩用手轻轻掐了一下,破开的玉米粒爆浆,直接滋到他脸上。

    “啊。”

    “喵喵喵!”

    抹布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站起来扒住赵淩的裤腿,嚷嚷着要吃。

    赵淩把玉米掰断,自己试着啃了一口:“嗯,甜的。”然后把一小半给抹布。

    怎么像水果玉米?

    他只是悄咪咪把空间里的玉米和从京城带来的玉米种子混了混,还混成新品种了?

    抹布闻了闻,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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