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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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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病服被沾染地湿哒哒的,再溅在地板上,整个空间中瞬间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酒精味。

    酒精属于易燃易挥发的液体,挥发后气态酒精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燃烧。

    得不到就毁掉。

    打火机的火苗忽明忽暗,到这一步,所有人都明白了刘志想做什么。

    “危险,快阻止他!”

    “他要放火!”

    “快快快,拿灭火器!”

    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刘志没了小刀,已经构不成威胁。

    人群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般一窝蜂地涌上去,试图阻止对方的行为。

    警察的速度很快,但在这万分危机的时刻,围在一起的人群反而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带队的人喝道:“全部退后,让开!”

    人群这才慌乱地散开。

    但这明显耽搁了不少时间。

    站在最前方的孟鸢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冲上去试图去夺刘志手里的火源。

    可她的右手受了伤,左手本就力气不够。

    对方又两只手死死地握住打火机,试图把火苗带到崇笙的脸上。

    一来二去,孟鸢竟被带的往地上跌去。

    她的心中一沉。

    或许是太过吵闹,崇笙也终于醒转了过来。

    见到近在咫尺的刘志,她的第一反应是恐惧。

    鼻尖弥漫着酒精味,面前是燃烧着火苗的打火机。

    很难让人猜不到刘志的图谋。

    崇笙试图往后爬。

    但只要用力,身上遍布的伤口就会开始隐隐作痛。

    长期失血也让她无比的虚弱,脑中时不时地冒出故障屏幕般的黑白雪花点。

    喉中的血腥味弥漫,崇笙甚至无法开口说话。

    她竭尽所能,也只挪动了一小段距离。

    逃不掉,也没人能阻止。

    一个死局。

    崇笙倒不觉得死亡有多可怕,毕竟这一辈子受过太多苦,很多时候她也只是在哄自己活着。

    只不过,一想到自己要死在刘志手里,心情又未免有些复杂。

    在一瞬间,数不清的画面和回忆涌上心头。

    多的是争吵和龌龊。

    但其中最清晰的反倒是两人相遇的那一个燥热的夏天。

    那时,崇笙还在上高中,廖莲晶和崇大强以家中拮据为由,逼迫她放弃上学,出门打工贴补家用。

    走投无路的她在小镇的河边来回踱步很多次。

    人群皆是目不斜视地路过,只有那个穿着整洁干净的少年停下来问她。

    “你怎么了?不开心吗?”

    因为这一眼,刘志成为了崇笙至今为止的人生当中最特别的存在。

    他们很快坠入爱河。

    刘志爱她,护她,拿出积蓄资助她上完高中,乃至大学。

    而崇笙也同样爱他,甚至超过爱自己。

    以至于即便刘志的情绪越来越起伏不定,家中气氛压抑窒息,她也只是越加贴心温柔,以此来安抚他。

    以至于即便刘志突然冒出个孩子,她也只是短暂的情绪失控,然后便沉默着接受,当作一切都没发生过。

    到最后,杨熙雅耀武扬威地发来那张恶心至极的照片,崇笙才大梦初醒般意识到,一切早已到了无法挽回的余地。

    感念于那一丝情分和知遇之恩。

    崇笙并没有想过追究刘志的家暴出轨婚外生子等行为,只是想要离婚,然后干脆利落地和对方划清界限。

    可没想到,刘志的反扑比预想的来的要疯狂。

    他追到她的出租屋,用绣花针刺入她的身体,如同恶鬼般残酷无情地折磨她。

    如今更是追到医院,不顾后果地逼她妥协。

    妥协的后果是从今往后的人生都蒙上一层阴影。

    崇笙不愿意。

    而不妥协的后果,她现在也清清楚楚地见到了。

    死亡。

    崇笙缓缓闭上眼睛。

    虽然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但既然已经知道无力改变了。

    崇笙的脑中反而没那么紧绷了,她想起了一首无关紧要的诗词。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斑鸠呀,吃了桑葚易醉,就别把桑葚吃进嘴里;女人呀,也别太轻易地沉溺于男女之爱。

    为什么呢?

    因为男人即便爱上你,抽身也再容易不过;可女人若是爱上男人,就再难解脱难挣离。

    这是上学时候学过的课文,当时的崇笙很年轻,不懂这些字句之中到底蕴含着怎样悲伤又不甘的情绪。

    时至今日,她也终于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之中明白了——人心易变,待我如初最难。

    所有人都以为,要救下崇笙已经来不及了。

    其中包括孟鸢。

    但就在这时,一阵白光突然亮起,直直地射向刘志的面门。

    是商厘。

    这是防身用的强光手电,通过直射人的眼睛,可以让对方出现瞬时失明的症状。

    虽然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但在危机时刻这也是十分关键的。

    刘志毫无防备地感觉到一股刺眼的白光亮起,然后眼中便传来一阵胀痛,视野中只剩下一片模糊泛白。

    看不清崇笙,也看不清眼前的孟鸢。很多年前,还在一起同居的时候。

    孟鸢从外面做完兼职回来,商厘总会在开门的瞬间露出这样的笑容。

    那时她觉得很幸福。

    只要一看见自己的爱人,一整天的疲惫都会散去,重新变得活力满满。

    不过那毕竟是很多年前。

    现在——她虽然也会在看到商厘脸上笑颜的瞬间感到惊艳。

    但也只是惊艳而已。

    过后就只剩下浑身的疲惫了。

    她今天很累。

    没有心思去猜对方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家门口。

    孟鸢只当自己是又做了噩梦,毫不犹豫地关门。

    可拉着门把手回来,清脆的咔哒声没有如预期般响起。

    先感受到的反倒是一阵软软的回弹感。

    还有一声轻轻的。

    “嘶——”

    孟鸢愣了一下,回过头发现商厘的手正卡在门缝里。

    她的怨气很重,这一下可没留手。

    而此刻对方被咬到泛白的嘴唇也证明了这一点。

    很疼。

    孟鸢下意识将门打开,皱着眉问:“你发什么疯?”

    商厘的面色很快恢复如常,一脸风轻云淡道:“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孟鸢正准备说点什么话来挖苦对方。

    可那人竟趁她不注意直接从门缝当中插了进来。

    孟鸢:……

    商厘也不管在门口站着发呆的人,自顾自地在沙发坐下。

    “我从律所那边要到了你的住址,贸然登门拜访,你应该不会介意吧?”

    孟鸢靠着岛台看她,嘴里冷冷道:“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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