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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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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前往大福寺。

    青萝是分到冷香居的婢女之一,这些日子也熟悉了。

    一路上车窗帘几乎没放下,秋蘅兴致勃勃看风景。

    王妈妈最近吃胖一圈,心越发柔软了,看着秋蘅的样子就觉得心疼:姑娘这么多年在南边乡下真是委屈了,京城许多地方都没去过。

    大福寺香火鼎盛,知客僧很是周到,一行人留在寺中用了素斋,继续游玩。

    寺庙建在山上,风景美不胜收。见女儿流连忘返,秋三老爷乐呵呵陪着,直到天色晚了回不了城,干脆在寺中住上一晚。

    第二日临近晌午,一行人才回到伯府。

    老夫人听说后,气得灌了一壶凉茶。

    以前是小儿子一个人跑出去喝酒,现在是父女二人一起跑出去疯玩,那她免了六丫头请安算什么?

    但想想那丫头的邪门,老夫人免不了膈应,只能眼不见心不烦。

    反正伯爷说了六丫头的事他做主,要是那丫头惹出乱子,就让伯爷操心吧——老太太赌气想。

    又过几日,韩子恒的案子再次开堂。

    公堂上,秋蘅看到了印有手印的一份证词,是随云县一位坐堂大夫的证词。

    从京城到随云县,车马虽慢,加急信件却用不了多长时间。

    秋蘅拿着那份证词,久久没有言语。

    “秋六姑娘看好了吧?”京天府尹问。

    “看好了。”

    “这证词是当地官府调查过,亲自看着那大夫签名画押的。秋六姑娘若还有异议,可传那位大夫进京来。”京天府尹语气还算温和。

    秋蘅心中却冷,垂了眉眼令人辨不出情绪:“小女没有异议。”

    京天府尹听了这话暗松口气,看了殿前都指挥使韩悟一眼。

    韩悟也松口气。

    虽然结果不会有变化,可秋家丫头若坚持见到作证的大夫,儿子又要在牢房中多待些时日。

    这丫头还算识趣。

    秋蘅确实不想再白费功夫,默默听着对韩子恒的宣判。

    “韩子恒策马撞倒秋蘅养父致人死亡,因身体不适急于求医,属有公私要速,按律以过失伤害罪减等而论。韩子恒非在城中闹市策马,故处赎刑……”

    赎刑,也就是交赎金给苦主,免去其他刑罚。

    “我愿以纹银千两,替犬子赎罪。”韩悟高声道。

    纹银千两换寻常百姓一条命,这赎金可是太高了。而对韩家来说,能免去韩子恒皮肉之苦,千两银子多么微不足道。

    京天府尹看向堂下的少女:“秋六姑娘觉得如何?”

    “小女没有意见。”

    千两白银,买爹爹的一条命啊……这些人可能还觉得她赚了。

    秋蘅想笑。

    但她没有,她只是面无表情看着韩悟把早准备好的银票拿出来,交到她手中,领着宝贝儿子扬长而去。

    甚至韩子恒离开时,还冲她露出一个微笑。

    那样的嚣张与得意,看得秋三老爷都想抡起拳头冲上去。

    “蘅儿有没有想去的地方,爹爹陪你去。”秋三老爷小心翼翼问。

    他都这么生气了,蘅儿心里得多难受啊。

    秋蘅努力扬唇:“父亲再陪我去一趟大福寺吧。我想为母亲,还有养父母点长明灯。”

    “好,咱们今日就去。”

    对秋三老爷来说,女儿肯提要求就好,自是一口答应。

    韩子恒回到家中沐浴更衣,晚上就出现在勾栏瓦舍中。

    几个朋友庆祝他出狱,特意带了上好的美酒。

    几杯酒下肚,一人就问:“子恒,这事就这么算了?”

    韩子恒冷笑:“算了?怎么可能!”

    “那你打算怎么做?有用得着兄弟的地方说话。”

    “先过了这阵子再说。端午那日崔二寻那小贱人麻烦,不是招来了薛寒。那狗东西虽出身卑贱,却光脚不怕穿鞋,被一条疯狗咬上没必要。”

    韩子恒说着,冲身穿蓝袍的少年举举杯:“崔二,谢了啊。”

    蓝袍少年,也就是把鞠球踢向秋蘅的纨绔,与韩子恒碰了碰杯,把酒饮下时不知怎的,就想到了那日少女的话。

    她被他故意针对也不恼,认认真真说那你以后不要这样了。

    是个很乖巧的姑娘,豁出去了状告韩子恒,想来是真的非常伤心吧。

    “崔二,想什么呢?”韩子恒拍拍崔二肩膀。

    崔二回了神,与朋友们继续喝酒谈笑,兴致却高不起来。

    宴散,韩子恒还在兴头上,吩咐下人不要回府,直接奔着香沙河而去。

    香沙河岸,一座座小楼连绵而起,灯火通明。

    韩子恒轻车熟路进了常去的小楼,老鸨满脸堆笑迎上来。

    “好久没见韩公子了,韩公子是来看含芳的吗?”

    韩子恒打了个酒嗝:“不要含芳,叫芷兰陪我。”

    芷兰才来小楼数月,风头直逼花魁含芳。

    第24章 纸鹤

    韩子恒有些喝多了,眼前美人脸朦朦胧胧,显得越发美丽。

    “芷兰,陪爷喝一杯。”

    大手揽上美人腰肢,带着酒气的呼吸喷洒在美人雪白的颈间。

    芷兰只皱了一下眉,就飞快掩饰好,笑着端起酒杯来。

    几杯酒下去,韩子恒拉着芷兰走向软榻。浅红的纱帐落下来,把幽香拢于帐中。

    ……

    韩子恒沉沉睡去,许是饮多了酒,发出不低的鼾声。

    芷兰静静打量着熟睡中的男人,心想:这次睡得很熟啊。

    她抬手碰到发髻间的兰花簪头。那是一只包金铜簪,没入浓密青丝中的另一头被打磨得尖细锋利,某些时候足以成为杀人的利器。

    比如……现在。

    白皙柔软的指尖久久碰触着冰冷的簪头,芷兰一咬唇要把簪子抽出,身边的男人突然鼾声一停。

    “水——”

    好不容易积攒的勇气如潮水褪去,只留狼狈。

    芷兰匆匆去桌边倒茶,余光瞥见守在外间的小厮往内探头看了一眼,手不由抖了一下。

    她以为引得韩子恒上钩,总会等到下手的机会,可真的到了这一刻才意识到有多么怕。

    她不是怕死,而是清楚知道机会只有一次,一旦把握不住,赔上性命的她就再没有第二次机会了。

    服侍韩子恒喝了半杯水,芷兰在他身边躺下来,闭上眼睛。

    她睡不着,回荡在脑海中的是惨死在马蹄下的胞弟。

    弟弟还那么小,明明不久前还甜甜叫她姐姐,可再见已经血淋淋没了气息。爹爹要进京告状,从此下落不明,娘亲哭瞎了眼睛,把自己吊死在院中的枣树上。

    那枣树她和弟弟都很喜欢的,每到结枣子的时候她拿着长杆打枣,枣子就掉了一地,还有的掉到弟弟的老虎帽子上。弟弟总是会把又红又大的枣子在衣服上蹭一蹭,第一个给她吃。

    她好恨,恨那张嚣张肆意的脸,恨那高高扬起重重落下的马蹄。

    她没有进京,她先去了南边。在那烟雨蒙蒙的水乡染了一身婉约风流,再进京来。

    她以为寻人很难,也许到年老色衰还找不到害她家破人亡的仇人,可没想到如此简单。她甚至亲眼瞧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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