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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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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你发现我,把我带到酒店来的?”

    “嗯。”简迪乖声应答。

    “简迪,我问你,你喜欢我什么?”傅朝认真地看着他。

    “我喜欢你的一切。”简迪泪眼汪汪,手像小孩般,不断擦拭眼角里流出来的泪。

    “你不应该喜欢我,我当初也不该把你当作我哥的替身,他已经死了快两年了,我真的是太想他了,而你真的和他很像,这一点,我对不起你,让你对我产生不应该的感情。”

    傅朝语气平静。

    “不,傅总,没关系,我觉得能像他,是我的运气,因为这样,我才认识了你。”简迪哭着摇头垂泪,“傅总,我会离开,我不会打扰你的。”

    傅朝拿纸巾给他擦泪,缓缓地将他搂在怀里:“傻孩子,换个人去喜欢吧,我不值得,你不要再为我流泪了,我这一生只爱我哥,哪怕他已经不在。你明白吗?”

    简迪失去理智地环抱傅朝的身体,脸埋在他胸口,哭得热泪盈眶。

    真的想一直这样抱着他。

    傅朝缓缓拉开他的手,摸他的脑袋:“简迪,放下吧,长痛不如短痛,你就当我死了,别再想着我。”

    简迪踮起脚尖,在他的肩膀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傅总,我走了,你保重。”

    简迪在凌晨的风雨中迷途,瘦削的身影没入无边的夜色。

    第二天,林易来酒店接傅朝。

    傅朝枯坐在床上,一宿未眠。

    林易单膝跪在他身旁,在他病态的手腕间输入一剂镇定剂。

    他将白色药片放在他手心,端来一杯热水,伺候他服用下去。

    “傅总,是回家还是?”林易请示。

    “我就在这儿呆一会儿,下午再来接我。”傅朝虚弱地躺下。

    “是。”

    一辆最为原始的绿皮火车奔驰过原野,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孩,耳朵上塞着耳机,无神地靠在窗边。

    火车上人来人往,吵闹不堪,座位非常拥挤,都是南来北往要回家过年的务工人员。

    简迪坐在最里间的位置,耳机音量开得特别大,完全沉入在自己的世界。

    车上来了一群威猛高大的男人,为首的一个男人长得特别凶悍,额间有三道浓烈的刀疤,他左右打量车厢里的人一番,对旁边的一个穿红色棉袄男人耳语。

    红色棉袄男人走到车厢卫生间旁,眼神专注,待里面的人出来后,干净利落地将其打晕。

    车厢里的乘客见此一幕,害怕高叫、惊叫,迅速引来乘列员。

    秩序渐而混乱。

    刀疤男人不耐烦地拿出手枪,朝车厢顶开了一枪,恶吼道:“他妈的,谁再吵,老子就崩了谁!”

    这样胆战心惊的一震慑,车厢顿时如死般静寂。

    刀疤男的手下人叫嚷道:“识相点的,快点把身上的钱拿出来,别等我们拿刀子逼你们!”

    车厢里的人大都是平民小百姓,他们面面相觑一阵后,抱着“破财消灾”的念头,把自己的钱乖乖地交出来。

    好在这群劫匪没有细究钱多少,有钱拿出来就行。

    “喂,你的钱呢!?!”劫匪中的一员粗暴地向靠在里间的简迪吼道。

    简迪看都没看他,突然啪的一声,扑在桌子上哭了出来。

    昨天晚上,他离开天泽后,神智混乱,脑海中只有两个字:离开。

    于是他随便找了一辆火车,不问旅程,不问终点,不问归处。

    他被情感和理智双重折磨。

    理智让他离开傅朝。

    然而情感,又让他至少一万零一次想起傅朝。

    刚刚他后悔了,他不想离开。

    没关系,傅朝把他当作白楚之,那他就是白楚之就好了,只能能再看看他,心也就满足了。

    他站起,要下车,想回到北都市。

    劫匪以为他要逃跑,抓住他的手腕,准备暴打他。

    红色棉袄男人见状,赶紧阻止:“住手,别乱搞,我们人已经抓到了,钱也拿到了,别再惹出幺蛾子!”

    简迪挣扎间,黑色口罩掉在地上,露出他的脸。

    红色棉袄男人惊奇地仔细看他,最后惊呼道:“简迪?!你是简迪?!”

    简迪茫然。

    红色棉袄男人取下他耳朵上的耳塞,惊喜道:“简迪,我是马晖啊,你还记不记得我?”

    眼前的红色棉袄男人,长得高而壮实,体格和小时候福利院所见的那个勇敢男孩一模一样,脸是宽而平阔的,彰显坚实可靠的品格。

    简迪点头:“我记得你,马晖。”

    “好!那太好了!”马晖高兴道。

    刀疤男人刻意打量简迪,朝马晖露出犹疑神色。

    马晖认为现在时间紧促,场地不好,应该找个舒畅的地方坐下来聊。

    于是他给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刀疤男示意手下的兄弟将刚刚捉到的人和抢来的钱,整理好,赶紧撤回去。

    “简迪,你跟我们来。”马晖憨厚地朝他笑,让他跟上。

    一行人从如蜗牛般速度行驶的老旧绿皮火车上跳下来。

    不远处有接应的人,刀疤男带领他们往前冲去,马晖在后护着简迪。

    175   想你

    ◎我想回北都市,去见一个人。◎

    简迪被马晖带上一辆车,行驶了约两个小时,三四辆车停在远郊处的一幢独栋白色大别墅外面。

    刀疤男人吆喝一声,手下人将刚刚在火车上打晕的男人用绳子捆紧,毫不客气地打晕,锁在别墅内一个密室里。

    马晖带着简迪穿过前院,来到大厅。

    这群劫匪男人们脸上和身上大都挂有伤痕,个个长得五大三粗,行为粗蛮,一进门三两下就将干净的地板踩得脏兮兮。

    嗓门贼大,说话动不动带个“逼”字,唾沫横飞。

    他们如饿疯的狼,翻箱倒柜一通下来,厨房变得十分凌乱,他们拿起冰箱里的冷菜直接摁在嘴里,嚼得嘎嘣脆。

    刀疤男作为这群人的首领,没有像他们这般粗俗,只是静静地闷脸起酒。

    马晖从冰箱里找出能吃的东西,放在微波炉加热,递给简迪。

    简迪茫然地接过来,又放在桌子上。

    刀疤男深深望了一眼简迪,眼神流转。

    马晖朝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两个人随后一起来到僻静的后院说私话。

    刀疤男急不可耐地问:“你说的从前遇见的小男孩就是他?他真的姓简名迪?”

    马晖神情认真:“枭哥,我都跟你多少年了,我有必要对你说谎吗?简迪太好认了,他现在的模样就是小时候的扩大版,眉目清秀,温柔可爱!”

    眼前的男人名叫简枭,他追问:“他之前和你说过从前的事情没,他会记得世界上还有个亲人吗?”

    马晖摇头:“枭哥,这一点他从来没和我说过。不过你不是说小时候给弟弟简迪脖子上挂了一块玉佩吗,我模糊地记得他小时候脖子上好像有,就是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戴着。”

    “去看一下!”简枭迫不及待地又折返回来。

    马晖不慌不忙靠近简迪,笑问他:“简迪,我记得你小时候脖子上应该戴着一块玉佩吧?”

    简迪轻轻点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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