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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

    方霜见:“……不是,我是娘子。”

    “娘,”他笑,“你也该死。”

    她停下手上动作。

    手臂竟起了层鸡皮疙瘩。

    翌日,她见了同在稼苗镇的卫昭。

    他们之前就没相處多久,卫昭没来一个月就被她派出去调查沈知聿的身世,她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他的肌肉非常发达,手背满是刀疤皮肤有点糙。

    如今,还是与原来一个模样,未曾改变丝毫。

    非要说的话,就是他看她的眼神不太对劲。

    方霜见不在意他的神情:“你还查到什么没?”

    她很好奇沈知聿到底在瞒她什么。

    “有一点,”他声音幹涩,“他义兄的住址。”

    即沈知聿从前的结拜兄弟沈大的住址。

    那地方在小镇北郊,很是偏远,几年前一场大火,沈宅连同沈家人皆被烧成焦炭,只有沈知聿存活。

    这样看,沈知聿真是吃绝户的一把好手。

    下午沈知聿用完午膳回贡院阅卷,她找到机会,与卫昭一起去沈宅探查。

    原以为沈宅早就荒废,没想到却恰恰相反。

    大宅门口圍满人,吵吵闹闹个不停。

    她忙逮住一位大嬸:“这些人圍在门口做什么呢?”

    大嬸:“这里是景点啊,你看。”

    循着大婶的指引抬头,宅院牌匾上工工整整写着“首辅故居”。

    方霜见:“我请问呢……”

    卫昭:“……唉。”

    大婶:“你们买票子没,没票不准进的。”

    她花了十个铜板,买了两张票,排队进到沈宅,一路有专人讲解,大多是胡编乱造的故事。

    什么首辅大人家境贫寒,寄人篱下不受喜爱,大雪天在雪地看书;首辅大人勤俭节约,发高烧都不忘举着手指头让人掐掉灯草;首辅大人小时口吃,往嘴里塞满石子练習说话。

    方霜见听得满头黑线,趁别人没注意,拉着卫昭就往别處跑。

    沈宅被用来给政府谋利创造收入,里里外外都重新修缮了番,一点从前的痕迹没留下。

    方霜见:“看样子,是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了。”

    “这样,我们分头行动,速战速决,一个时辰后在门口的石狮子那儿汇合。”

    她推卫昭:“叔叔,快去吧。”

    卫昭眉心舒展,眉梢也垂下去。

    他難得流露出这种神色。

    方霜见:“快去,别给臉不要脸。”

    她孤身去了后院,走到后院,呆愣在原地。

    若即若离的花香飘荡在她身边,她心里泛起惡寒,两只眼睛死死盯住不远處的花林。

    这里,也有玉蘭花。

    甚至,开得比首辅府的还旺盛。

    她第一次从洁白如雪的花中窥见妖冶。

    绮丽到极致就是妖冶,芬芳到极致,就令人作呕。香味不像臭味那么有攻击性,它是润物无声的,等到发觉早已被其浸淫。

    方霜见翻过围栏,步入玉蘭花林,一手捂唇,一手拨开眼前横斜的树枝,踩在湿润的泥土,艰難往深处走。

    踩到一处凸起。

    她低下头。

    是一根指骨。

    看起来年份很古早,表面已然风化,森森白骨透着淡淡烟青,满是土腥味。

    她捂唇,用手帕将指骨包住,放进腰间荷包。

    来之前就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发现指骨时,她没什么情绪。

    她知道,沈知聿什么都做得出来。她很期待知晓他究竟做了什么,下贱人做下贱事,越惡劣越好,如此她就有一条肆意妄为穷凶极恶的狗。

    狗咬了人,再怪也只能怪她没牵好绳,与她何幹?

    回到府,她直接将那截指骨摆到他面前。

    “知聿

    ,猜猜这是什么?”

    沈知聿放下书册,愣住。

    方霜见其实不擅长套话,面对沈知聿也懒得拐弯抹角,索性直接问他,总能问出什么。

    明眼人一看就知那根指骨是人的骨头,首辅故居里出现这种东西,说明沈宅曾死了人。

    对啊,他的义兄沈大呢……沈大的家人呢?宅子明明是乡绅的遗产,却被标上“首辅故居”的名号。

    还有那诡异、无处不在的玉兰花林,什么季节都开得那般鲜艳、旺盛。沈宅埋了尸体,是否就能说明首辅府邸也有尸体……她不敢细想。

    “骨头。”他垂眸,仔细端详桌上的骨头,“看样子,是指骨。”

    “是人指骨吗?”

    她笑:“嗯。”

    “很好看。”他拿起书册,繼续看书,面色如常。

    连一丝犹豫、一刹皱眉都没有。

    “你不意外么?”

    “还好吧……苗疆人有囤积人指骨的習惯,夫人是从苗疆人那儿买的吗?”

    “不是哦,”她摇头,发髻上的步摇也随之晃动,珊珊作响,“是捡的。”

    “在首辅故居捡的。”

    “……首辅故居?”

    “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啊,夫君忘了么?”

    “你忘记你的那位义兄了么?你以前不是寄住在他家。”

    她双手托腮,饶有兴致盯着桌对面的男人。

    “夫人去那儿了?”他放下书,温柔一笑,“夫人在意我的过往,我好生感动。”

    “只不过,往事暗沉,不忍追忆。”他说,“还请夫人见谅,我不願聊过往,如今与夫人相爱不疑,已经很满足了。”

    相爱不疑?说的是他们?

    沈知聿真的是疯了。她暗自想。

    他这样说,她也不好再繼续问下去,将指骨收回荷包,与白灿灿的银子放在一起。

    她再想去沈宅探查,却被告知故居在修缮,旁人不得入内。

    太巧了,就像是有人专门在暗处与他对着干似的。

    先是王监生,然后是不准进沈宅,下一步呢?下一步会是什么。

    “没事,”卫昭噤声,“等天黑,我翻墙进去。”

    “小姐早些休息。”

    方霜见:“我很好奇,你为什么願意帮我查这些?”

    毕竟她从前很少给他寄银钱,一年下来只寄过两三次,他却始终保持与她通信。

    在街上随便抓个人,是不可能一下子就抓到像卫昭这样的人的,方霜见的运气一直很差,她不信会突然变好。

    “小姐,您吩咐我这样做的。”

    “我欠了你九个月的工钱,你还愿意?”

    卫昭没有回答。

    夜晚她梳洗完,沈知聿已躺到床上,侧身望她,脖间薄汗涔涔,锁骨间还有沐浴后未拭净的水珠。

    虽说她疑心他,但她同时也喜欢他,两者之间并不冲突。

    旁人说什么床头吵架床尾和,他们之间差不多是那个意思。

    他们甚至还吵不起来。自己养的狗,再怎么毒辣,对外也会始终迁就他。

    因他们是一家人,是爱人、亲人,是最知晓对方劣性的人。

    只有触碰到自身利益时,方霜见才会抛下他。

    躺在床上,她理了理寝衣裙摆,转头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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