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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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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回家去。

    这念头在我的脑海里反复横跳。我要回家去,找到那些要债的,然后和他们拼命。

    可我又想起我爸来。

    他年纪还不大,还有很长很长的日子可以过,我还要努力赚钱,让他享享福,而不是这样受苦受累。

    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起来的。我只知道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人已经被困在了巨大的雨幕中。噼里啪啦的声音环绕在四周,我就想跳进那池塘里。

    这样想着我就真的跳了下去。

    厚重的棉服带着我往下沉,手脚悬着,雨水甩在脖子上、脸上,我逐渐看不清雨滴,听不见轰隆的雷声和闷滞的雨声,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耳朵里像被塞进了棉花,我短暂地陷入沉思。再次浮上来时,我就朝岸边游过去。手脚都控制不住地发抖,岸边的泥湿滑,我撑在上面,厚重的棉服让人又湿又冷。

    忽然我的手指被扎了下,一道细薄的光在眼前闪过。视力比触觉先一步反应,看清了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雨还在下,甚至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枯树枝被吹得胡乱飘摇,整个世界都杂乱又寂静。

    我朝四周望着,左右前后都看。没有人,一个都没有。尽管高楼上任何一个窗户后面都可能站着人。他们可以看得见我在做什么,可是雨下得那么大

    我的犹豫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很快我把手一卷,那条奢侈又高贵的项链就落入了手心,上面的钻石硌得手疼,我却越发握得紧。

    回去我和经理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他没怎么犹豫就让财务打给了我。我把钱转回家里去,告诉我爸可以先缓缓。

    在水里泡过后整个人都昏沉,我请假回家睡了个长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

    我知道这样珍贵的东西不能随意找店铺卖掉,等了几天,金庭那边没有传来任何风声,于是我去了外省的城市,找了家珠宝鉴定铺。

    300万。

    一个天文数字。

    这条项链值300万。

    300万可以帮我还掉所有的债务,还可以让我今后的日子都好过许多。金庭是个不缺有钱人的地方,人们来来往往,有时因为失误,或是心情不好而丢了什么东西,都有可能。

    然而我带着那条项链,心却像被抛到了海面上。项链变成了定时炸弹,我不敢抛出去,握在手里又像个烫手山芋。

    鉴定师仔细将项链收好,再次看向我时眼神里透露着打量和试探,问我是否决定卖出去。

    我把项链收了起来,又回家躺了三天。这三天我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窗帘几乎没有拉开过。我试图在黑暗里找出个答案。

    在我还没做出清楚明白的决定之前,我的出租屋门就被敲响了。

    没有外卖,没有快递,没有熟人。我试图蒙住耳朵继续睡觉,等待门外的人意识到自己敲错了们,然后离开。

    但并没有。

    敲门声继续,经理的声音响起,焦急,又严肃。

    我被带到金庭5608包厢时,入门就先一步闻见了熟悉的香气,让我很不适应。但气味里包含的记忆让我想起程凛。

    然而等真正走进去,我才发现包厢内只有一个人。他姿态放松地坐在沙发上,端着酒杯看远处的风景。

    师父和我说过,每个包厢都代表着一个人。5608代表着程凛。程凛对包厢的清洁度要求很高,而我能在这里见到一个如此放松随意的他,就足够说明他和程凛的关系匪浅。

    独瞳黯淡又混乱的光落进来,我看清了他端着的酒。

    是那晚我打翻了的香槟酒。

    经理将我送到后退出去,包厢内很快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站在原地紧抓着那条没有任何包装的项链,他的手腕干净,线条流畅,摇晃着喝完杯里的酒,而后终于看向我。

    “陈凡?”

    “我是。”

    “我听人说,手链是你在楼下捡到的。说来也是巧,原本我都以为这条手链找不到了,没想到省外珠宝店的朋友告诉我,有人拿着这条项链专门去问过价格。”

    他的目光里藏着软绵绵的刺,审视着我的不堪,批判着我的卑劣。

    “我只是问问,并没有真的卖出去。”

    “是啊。三百万呢,对你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了。这可是程凛为了给我办接风宴,特地找人拍下来的。只可惜那晚我有事耽误了没来,他情绪不好,顺着窗户就把这项链丢了出去。”

    和我猜的没什么差别。昨晚那场巨大的宴会是为程凛为他准备的,他们的关系也很亲密。

    “听说你还会唱歌?他们说那晚你唱了一首,就让程凛气消得干干净净了?”

    “您说笑了。我打碎了香槟酒,只是当时的无奈之举。”

    颤抖带动项链,发出细碎的响声。他勾起一抹笑,姿态更加放松。

    “别怕,要真是那样,我还得感谢你替我帮他降火呢。来,帮我戴上吧。”

    项链戴上他的脖子,和他的气质相得益彰。曾经在我的世界里,男人是不会戴项链、耳环这一类珠宝首饰的,那会显得矫情。

    后来我来了金庭工作。这里的男人也可以和女人一样打扮,甚至更娇。然而此刻我看着他戴上这条项链,才明白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他像海水,项链贴在他的锁骨边,闪动着蓝色的鱼鳞波纹。没有夸张的装饰和动作,却偏偏融合得那么完美。

    “好看吗?”

    我点头。

    “既然你这样说,我只好留下了。以后可不要再这样,人缘不好的话,做事就要更小心。”

    我出门,下楼。

    后厨里全都是人。他们聚得很齐,等着看笑话。有人张口说了句“小偷”,一阵哄笑过后,领头的就掀翻了案板,上面放着条鱼,被摔到了地上垂死挣扎了几下,奄奄一息。

    “小偷可不能待在我们这里啊。今天少个盘子明天少个碟子的,倒是小事,要是哪天偷了什么大物件儿又不肯承认,大家伙儿不得一起遭殃啊。”

    “我没偷。”

    偷东西在我们家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小时候即便是我放学随手摘了根别人菜园里的黄瓜,都要被我妈狠狠教训一顿。

    她不常生气,打人更是少之又少。

    那个时候她却严厉地要我站直身板,问清楚后打过我的手心,再带着我去向菜园的主人道歉。人家往往总是摆手说没事,顺便还要再塞给我几根更大更新鲜的黄瓜。

    得到了原谅后,她又会带着我走到自己家里的菜园,摘满满一筐的黄瓜,洗干净了递给我吃,然后摸着我的手心说以后偷东西的事情不能干。

    “小凡,你今天想要个黄瓜,明天想要个西瓜,那后天呢?有句话叫‘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只要你还有个家,想要的东西和我们商量着,总能有个法子,不至于沦落到偷的地步。”

    第28章 “以后你住这儿”

    大约是从来没想过我这样的人也会反抗,他们的诋毁更凶。我于是打了人生中第一次群架。

    他们多数人看戏,少数的几个情绪激动地把我按在了地上,说我是有妈生没妈养的东西。

    我的拳头在空中乱飞,听力和视力完全消失,感觉不到疼痛,也没什么能让我停止。

    我张口骂了许多脏话,我把我能骂的脏话都骂了。

    时间好像退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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