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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己承担风险”的美谈,又在村里悄悄传开了。

    不少人夸赞顾建锋娶了个贤惠明理的好媳妇,知道孝敬老人。

    只有顾建锋,在无人看见的角落,看着林晚星那副“我可真是太孝顺了”的得意模样,忍不住跟着抿唇笑了笑。

    ……

    河边的风带着湿漉漉的水汽,吹得王淑芬额前碎发黏在脸上。

    她蹲在青石板上,手里的棒槌一下下砸着衣服,力道大得像是要把布料捶穿。

    旁边几个妇人聊天的声音不大不小地飘过来。

    “要说晚星那孩子真是没得挑,听说昨天顾家那电视闹了邪乎,她自己把东西搬回屋,生怕冲撞了公婆……”

    “可不是嘛,建军媳妇早上还跟我说呢,晚星一早起来给全家熬了小米粥,还特意给顾家老两口卧了糖心蛋。”

    “啧啧,这样的媳妇上哪儿找去?顾家真是捡到宝了。”

    棒槌“砰”地一声砸偏了,溅起的水花湿了王淑芬半条裤腿。

    她黑着脸,胡乱把捶好的衣服扔进木盆,起身时动作太猛,眼前黑了一瞬。

    “王婶子这就洗好了?”圆脸妇人故作惊讶,“不再坐会儿?”

    王淑芬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家里还有活。”

    她端着沉甸甸的木盆往回走,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不是累的,是气的。

    那一声声夸赞像针一样扎进她耳朵里:她养了十八年的闺女,在别人家当牛做马换好名声,自己这个亲娘却在这里累死累活,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走到半路,远远看见自家院门敞着,林大宝正跷着二郎腿坐在门槛上嗑瓜子,瓜子皮吐了一地。林小丫在院里喂鸡,撒一把谷子骂一句“死鸡”,鸡群扑棱着翅膀躲开。

    王淑芬胸口那股邪火“噌”地烧上来。

    “林大宝!”她一声吼,吓得林大宝手里的瓜子都洒了,“你多大了?还跟个大爷似的坐着?不知道挑水去?!”

    林大宝不情不愿地站起来:“最近不都是我姐夫挑吗……要不我去顾家叫姐夫?”

    “你哪有脸去顾家叫人!这像话吗?村里人瞧见该怎么说?”王淑芬气得把木盆往地上一墩,脏水溅了林大宝一脚,“从今往后,家里的活你们俩都得干!真当我还能伺候你们一辈子?”

    林小丫撇撇嘴,小声嘀咕:“妈你自己不也不想干活吗……”

    “你说什么?!”王淑芬眼一瞪。

    林小丫缩了缩脖子,不说话了,但脸上的不服气藏都藏不住。

    王淑芬看着这一双儿女,再看看冷锅冷灶的堂屋,突然觉得浑身发冷。

    从前林晚星在的时候,这些琐碎活计她从来不用操心,那丫头就像头不知疲倦的老黄牛,天不亮就起来,夜深了还在忙活。她那时候觉得理所当然,甚至嫌林晚星手脚不够利索。

    现在人才走两天,这个家就像散了架。

    王淑芬咬着后槽牙,指甲掐进手心。不成,她得想个法子。闺女嫁出去了,但血脉亲情断不了,林晚星孝敬公婆是天经地义,孝敬亲娘更是本分!

    ……

    顾家院子里,晨光正好。

    林晚星晾完最后一件衣服,抖了抖手上的水珠。

    顾建锋一大早就去了公社办事,走前还把水缸挑满了,灶膛里留了火,温着一锅小米粥。

    她走进堂屋,顾母正坐在椅子上纳鞋底,看见她进来,三角眼抬了抬,没说话。自从电视机那事儿后,顾母对她态度微妙了不少。

    西厢房的门开了。顾秀秀背着那个洗得发白的帆布书包走出来,看见林晚星,脚步顿了顿,脸上没什么表情,径直朝院门走去。

    外面又是大热天,地上隐约有无形的热浪浮动。

    烫得顾秀秀的脚又缩了回来,她郁闷地看了一眼院墙角落里停着的那辆崭新的自行车。

    这么晒,走去学校得脱一层皮,要是能骑车去就好了。

    顾秀秀咬咬下唇,趁林晚星出去接水洗手,凑到顾母耳边说了几句。

    “妈,我……我想用用那辆自行车。”

    顾母看她这扭扭捏捏的样子,还以为什么事儿呢。

    她瞥了顾秀秀一眼,“你想用就用呗,那是咱家的车,还用得着找谁商量?”

    顾秀秀愣了愣。

    她本来还觉得跟林晚星开口有些难为情。

    可听这意思,压根就不用跟林晚星说?

    顾母看出顾秀秀那点犹豫,轻咳一声,冷冷道:“这家你以为是她说了算?”

    “当然不是。”顾秀秀终于笑了,“妈,我知道咱们都得听你的!你最好了!”

    说完,顾秀秀就一溜烟跑到外面,骑上那辆自行车,跟林晚星招呼都不打,就这么跑了。

    林晚星刚擦完手,抬起头就看到顾秀秀急匆匆的背影,生怕被她追上似的。

    这辆自行车停在这里,就只有林晚星骑过。

    顾建锋去公社办事都是走路去的,特意把车留在家里,怕林晚星想要出门不方便。

    顾秀秀就这么骑走了,丝毫没把林晚星放在眼里。

    水面映着林晚星漂亮的带着一丝讥诮的笑容。

    很好,顾秀秀。

    骑这自行车要付出的代价,就不知道你受不受得起。

    林晚星暂时按兵不动。

    她要挑个好时机。

    ……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顾秀秀就起来了。

    林晚星听见西厢房窸窸窣窣的动静,透过窗户瞥了一眼。

    顾秀秀正对着那面巴掌大的小镜子梳头,把两根麻花辫编得一丝不苟,还别上了两个崭新的粉色发卡。

    那发卡林晚星见过,是顾秀秀攒了半年零花钱才买的,平时舍不得戴。

    堂屋里传来顾母的咳嗽声,林晚星没搭理,继续躲在自己的屋子看外面。

    顾秀秀小心翼翼地推着那辆永久牌自行车出来,用抹布把车架、车轱辘擦得锃亮。

    “秀秀,你这是又要骑车去学校?”顾母问。

    “嗯,放学还要去书店呢,太远了,骑自行车刚好省事。”顾秀秀兴冲冲地说。

    昨天她只是把车骑到学校溜了一圈,就收到好多同学羡慕和惊叹。

    今天去书店,她肯定能更加大出风头。

    顾母看看那辆新车,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低头喝粥。

    顾秀秀把书包挂上车把,一脚蹬上车蹬子,另一条腿利落地跨过横梁。车轮转动,链条发出清脆的响声,她整个人像只轻盈的燕子,滑出了院门。

    林晚星看着那道消失在晨雾里的背影,抿了抿唇角。

    好戏,要开场了。

    ……

    公社中学坐落在镇子东头,三排红砖平房围成一个院子,门口挂着白底黑字的木牌。正是上学时间,学生们三三两两往里走,大多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背着自家缝的书包。

    顾秀秀骑着自行车拐进校门时,再次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哟,秀秀,这车好漂亮啊!”同班的刘彩霞最先叫起来,眼睛瞪得圆溜溜的。

    顾秀秀单脚撑地,故作矜持地理了理刘海:“我二哥结婚买的,他们用不着,非要我骑这车,说走路累。”

    “你二哥对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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