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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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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锦高兴的走了过去,周路明赶紧把车熄火,下了车。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前几天不是说那个项目还比较麻烦吗?”

    “峰回路转了,昨天就回来了。”

    他穿了一件黑白印花的衬衫,剪影的椰子树图案,然后外面罩了一件风衣。看上去整个人不像是四平八稳的企业家形象,反倒是带着些痞气。

    宋锦忍俊不禁:“你这一看还真是刚从海南回来的,如果是花衬衫就更像了。”

    周路明也低头看了一眼,笑起来:“路边随便买的。”

    他刚转业出来的时候在建筑公司里面修码头,虽然也担任了一个小职位,但实际上所有的重活累活也都要干,根本不怎么讲究穿。现在也是经常要跑船上去,因此除非一些特定场合的需求,生活里面他都向来穿得比较随性。

    但他身材高大,长期的运动和打拳让他又不像其他男人一样过了三十岁就开始发福长啤酒肚,反倒是宽肩蜂腰,因此很衬衣服。即使是路边随便买的衣服穿在身上,在宋锦看来居然也都还挺不错。

    “我今天刚好在旁边有事儿,想着你不是在附近吗?就开车顺路过来看一下。”周路明解释道,然后又添上一句,“阿超他们不是在你这儿已经上了一段时间班了吗,正好来看看他们。”

    说完之后,他又有些后悔,似乎画蛇添足了,反倒有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好在宋锦似乎没有察觉。

    “他们都挺好的,阿超帮我开车。另外两位负责厂区的安保工作。我们今天招工,安保部门也要招人,所以他们应该现在正在忙呢。”

    她侧头看了他一眼,微笑道:“我带你逛一逛?”

    周路明一笑,牙齿洁白,很爽朗:“行。不打扰你?”

    “不打扰,今天差不多已经结束了。”宋锦带他在厂区里看了一遍,介绍详细。周路明看得出来,对于这个厂区,她的确是很满意的,甚至语气里还不自觉的带着一些小炫耀,很可爱。

    周路明一路含笑的听着很认真,偶尔还和她讨论几句。

    “这里就是安保部。”。

    “噢。”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宋锦有些疑惑:“你不是说要看一下阿超他们吗?”

    “哦!”周路明讪讪的,“对,要看看他们。”

    阿超他们三个正在对着今天的一大堆报名表挑人。这么大一个厂区的安保工作只靠两个人肯定不行,人事部直接把报名表发给了他们,让他们自己选觉得合适的,然后再进行面试。

    “周哥,你回来啦?”三人看到他都有点兴奋,显然也知道周路明之前去了海南。

    周路明看他们在这里适应得很不错,也真心的为他们高兴。

    正好到了饭点,他提议大家要不一起去吃个饭。宋锦没意见,阿超也很高兴放下东西就想走,结果被另外两人给拉住了。

    “周哥,宋总,你们自己去吃。我们就不去了,还有好多资料要看呢。待会儿我们直接去员工食堂吃就行了。”

    阿超想说话,但被另外两人在背后重重的掐了一下,立刻乖乖的闭嘴。

    “也行,那等你们闲下来咱们再聚。”周路明失笑道。。

    等到两人的背影完全从视线消失,阿超才委屈的回过头去:“你们掐我干什么呀?”

    另外两人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不掐你,等着你去当电灯泡吗?”

    阿超恍然大悟:“你们是说周哥和宋总……”

    两人但笑不语。宋总怎么样他们不清楚,但是周哥肯定是存了一点心思的。他们和周路明其实之前并不认识——在他们进部队的时候,周哥就早已经转业了。他们只是被战友介绍过来投靠他的,所以要是说周哥是特意过来看他们的,未免有点把自己太当回事儿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嘛。

    ……

    宋锦坐上了周路明的车,路上忍不住咳了两句。

    “怎么了?车里是不是有烟味?”

    周路明有些忐忑的问,一边把车窗摇下来一点,不过他最近都很少抽烟啊,而且他也不会在车里抽。

    宋锦摇摇头:“不是,是今天嗓子用得有点多,有些哑了。回去多喝水就行了。”

    她今天不停的和来报名的工人们介绍情况,然后辅导他们填报名表,嗓子基本没停过。

    这样吗?

    周路明想了想,到了路口的时候直接调头往回走:“那我索性带你去吃一家粤菜汤馆,里面的厨师煲得一手好汤,润嗓清肺。”

    “会不会太麻烦了?”

    “不会,那家店正好我也很久没去了,还有点想念。”

    他七里八拐的停到一个小巷子,这是一个城中村,那家店就开在村里,临街的铺面,不大,也没招牌。

    “别看他很不起眼,干干净净,味道也的确是很好,所以生意不错,街坊们都爱来吃。”周路明怕她嫌弃,解释道。“而且老板本身就是村里人,一栋楼放出去收租,这个纯粹是兴趣,因此反倒不计较利润,食材用得非常好,和家里的一样。”

    宋锦点头认同:“这样的店反倒吃起来有味道。”

    她这些年一直埋头工作,于吃食上面其实并不讲究,也没空讲究,能整点吃上饭就已经不错了。要不就是吃家里的,要不就是吃食堂。除非是在外面出差,便会在当地选一家最出名的餐馆吃一顿。但如此,吃的也不过就是游客风味。像今天这样专门花这么多时间来找一家小饭馆,是几年都没有体会过的乐趣,还挺有意思。

    她看了一下周围,店虽小,的确是干干净净。而且往来的应该都是街坊邻居,有的刚下班,脸上带着疲惫,有的手里还提着刚买的菜,一派人间烟火味。

    她笑起来:“这样的地方都能被你找到,看来你平时还挺爱吃的。”

    周路明苦笑:“别提了,这些年还真没怎么花心思在这个上面,没时间。老是吃那些没意思的饭局,要不就是公司食堂和家里阿姨煮的。”

    宋锦一愣,哑然失笑,这倒是和她的遭遇差不多。也是,大家都是生意场上忙碌人,忙碌命。

    周路明环顾一下四周,语气里带着怀念:“这其实是我刚到鹏城的时候,住的地方。”

    那时候穷得很,口袋里只有几个硬币叮当响。住的是这种城中村里面的群租房,一间房住好几个人,上下床位,按天收费。这样的苦日子过了得有整整一二年,才能够出得起钱,租一间小小的单房,自己一个人住,再后来就把前妻接了过来。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开始没有把周乐天带过来的原因,日子拮据,没必要让孩子也跟着受苦。

    后来,搬到了更大的房子,但是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心境了。

    “当时,我给自己立了一个小目标,就是每个月可以来吃一顿这里的烧鸭饭,喝一口这里的老火汤。”

    他对宋锦说,忆及往事,那双桃花眼微微的眯起,带着温柔的笑意。

    宋锦问他:“那你花了多长时间才实现这个目标?”

    “不长,也就半年。”

    那半年他在码头上累死累活,终于成功的升了职。

    “半年后,就变成了每周一次。”他添上后续。

    宋锦笑起来,然后感叹了摇头。

    “我和你差不多,不过对吃的我可能没那么执着。我立下的小目标是每个月都能去城里面,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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