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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满月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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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正经的语气,陆之昀不禁失笑,又低声问她:“我的就是你的,分这么清做甚?”

    陆之昀这么一说,沈沅更觉得不好意思了。

    ——“你的嫁妆,还是你的,我不会过问。至于办这家书院要花费的钱财,也全当是我送给你的生辰贺礼,你就不要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了。”

    等陆之昀同她说完这席话后,沈沅终是放下了所有的矜持,凭着那股想要靠近他的本能和冲动,绯红着小脸便往男人的怀里扑了过去。

    “那妾身…就多谢官人了。”

    陆之昀倒是没察觉出,妻子在生完孩子后,就变得比平日黏人了许多,对于沈沅的主动亲近,他的心情自是极悦的,便及时拥住了她,凉薄的唇角也显露了几分笑意。

    沈沅想起今日贡院应当考完会试了,表哥唐禹霖自从入京赶考后,她也不敢贸然打扰他,也怕会在考试前就泄露自己已婚的事,再耽误了表哥在会试中的发挥。

    待陆之昀将她轻放在床,并用大手为她拢着衾被时,沈沅开口问道:“前阵子舅父给我写了封家书,说表哥已经入京了。再过一段时日就要放榜了,也不知我表哥考得怎么样。”

    听罢这话,陆之昀为妻子掖被角的动作顿了一下。

    前世的唐禹霖,成功地在京中会试中了举人。

    按说于他一个扬州富商之子,只要通过了会试便也够了,参加殿考的人,那都是想要做京官的。

    等唐禹霖拿到了举人的身份,再回到扬州,凭他父亲唐文彬在扬州的地位和威望,给他捐个地方官做是不成问题的。

    大祈的举人跟京官胥吏一样,徭役杂税也都能减免。

    等回到扬州后,如果知府升堂,举人甚至有在衙门同知府平起平坐的权利。

    可纵是如此,唐禹霖还是选择放下了于他而言,最是安稳富庶的选择,反倒是义无反顾地入京为官,从一小小的九品巡检从头做起。

    唐禹霖存的这些心思,昭然若揭。

    无外乎便是想离,已经嫁为人妇的沈沅更近一些。

    就算是娶不到她,他也想遥遥地望着她。

    这几日,陆之昀也有派人一直盯着唐禹霖在京中的行止。

    唐家富裕,唐禹霖是大少爷,住的也都是前门街上最奢华的客栈,等会试一毕,他就命随行的下人到处给沈沅买衣衫首饰,极其的殷勤。

    沈沅见陆之昀又开始若有所思,便探寻似地问他:“官人…您怎么又不说话了?”

    陆之昀被妻子柔声唤罢,便轻轻地捏了下她柔腻的面颊

    他的语气还算温和,言语却是命令似的:“不许提他。”

    沈沅微微地启唇,却听男人的嗓音也不易察觉地沉了几分——

    “往后在我的面前,不许再提起唐禹霖这个人。”

    ——

    一月后。

    永安侯府,玲珑轩。

    沈渝前几日刚嫁给了鄂郡公的庶长子钟凌,她的这场婚事被置办得很是仓促,钟凌刚提完亲,纳聘问征的那几个婚仪的礼节也同急于赶场似的,两个新人也是匆匆忙忙地就结成了一对夫妻。

    这日京师的天气还算晴好,可前两日,也不知是从哪儿来了阵邪风,竟是将绑在侯府梁柱上的红绸都给吹跑了。

    沈涵觉得,沈渝不过是嫁了个鄂郡公的庶子,没什么好得意的,他虽然在朝中做的不错,可却连个爵位都没有。

    还赶不上陆谌呢。

    且陆谌的模样,也比钟凌要强上百倍。

    沈涵就不知道沈渝到底是怎么想的,退而求其次地嫁了个鳏夫庶子,还在侯府里耀武扬威上了。

    不过好在这个烦人的庶姐已经嫁出去了,如今这侯府里的兄弟姊妹,也只剩下了他同母所出的嫡兄沈项明,还有沈沐这个胆小如鸡的庶妹。

    刘氏捻着手中的佛串子,同沈涵埋怨道:“今日是你小外甥的满月宴,你长姐也不请我们去参宴,一点都不把咱们沈家人当娘家人。这便是自诩找到了镇国公这么一个靠山,眼睛都长到了脑袋顶上。”

    听着刘氏的冷嗤,沈涵却道:“可孩儿貌似听闻,不让沈家人过去参宴的事,是镇国公属意的?”

    刘氏嗳了一声,又道:“镇国公哪儿能对我们侯府有什么仇怨,还不是你长姐挑唆的。”

    话说到这处,刘氏啜了口清茶,又语气微悻道:“你长姐,也就在这场满月宴上能风光风光,凭镇国公那种强势的性子,等她生完孩子后,就得让她待在府里抚养孩子。且她原本就生了副柔弱的薄命相,还是个怕雨的,哪儿都出不去。前几天咱们送到公府的那几颗千年老参,也不知她用了没用。就先让她补补身子,好再尽快地怀上个孩子,我们的计划,也得趁你满十六前尽快的实施。”

    沈涵点了点头,心中却想着,虽说她不能去公府参宴,但是鄂郡公家却同老太太有些交情。

    身为新妇的沈渝,倒是能有机会瞧见沈沅和陆之昀的孩子。

    ——

    韶园。

    盛春这时令,京师的天愈发和煦温暖,沈沅刚刚出月,虽然保养得宜,但身子犹很虚弱,她见不了风,还是在额前绑了个防风御寒的抹额。

    这日说是陆朔熙的满月宴,实则已经过了朔日好几日了,也快到了京中放榜的日子。

    沈沅身着一袭色若翡翠的对襟衫裙,颈下还佩着清雅温美的茶花云肩,马面裙上则绣着翩跹的蝴蝶。

    她出月后,很快就恢复了往昔窈窕的身形,只是因着孕事大为改变的另两处,却都没有变回去。

    沈沅有时醒来,若是衣衫有些不整,再被陆之昀瞥见了那些,那就惨了。

    虽然陆之昀一贯是个自持且有分寸的男人,在这种事情上也从来都不会冒进,也很在乎她的想法,没得到允许,他就不会碰她。

    可前几日的他在看见了那抹深壑后,还是将她压制着,力道颇为凶狠地吻了一通,沈沅甚至被陆之昀眸中的那抹凌厉给吓到了。

    也就是在那日,陆之昀又开始回歧松馆独住。

    他实际是个很善于掩饰情绪的男人,但是沈沅还是能够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现,他偶尔会流露出的那些眼神,都深深地蕴着想要将她就地侵占的意图。

    一想到这些事,沈沅还是觉得浑身一悚。

    陆之昀给陆朔熙办完洗三礼后,就匆匆地离府去了礼部,京师即将放榜,他近来也是公务缠身,比年初忙碌了不少。

    陆老太太虽然避世不出,可到底还是稀罕曾孙,纵是腿脚不方便,也在适才驻着鸩杖来了趟韶园,抱着陆朔熙便不想撒手了,直心肝儿、心肝儿的唤。

    陆老太太前脚刚走,沈沅却突地想起了陆之昀前阵子交代过她的事。

    男人说,她可以同儿子多多相处,却不能溺爱他。

    这第一句嘱托,沈沅没觉出有什么奇怪。

    可这第二句,沈沅就有些不明白陆之昀的想法了。

    他还说,如果儿子做了些乖戾的举动,一定要及时同他汇报。

    乔夫人和高夫人看着摇床里的小朔哥儿,也是笑得合不拢嘴。

    “我看这朔哥儿真是生了副聪明相,将来估计也能同他爹一样,进士登科,做大祈的状元郎。”

    听着乔夫人的话,高夫人却啧啧两声,边拿着拨浪鼓逗弄着踢着小脚、伸着小手的婴孩,边道:“我倒是觉得这孩子生了副俊美的模样,陆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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