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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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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风漫卷,尘烟弥漫。秋日悬天,已无半分炙热。

    尘烟深处,叫嚣声此起彼伏,混着兴奋与急切。

    “抓住它!”

    “用石头砸!”

    “这到底是野鸡,还是凤鸟?”

    “追了这么久,便是瑶池凤凰,今日也得烤了吃!”

    近乎破音的呼喊里,藏着早已透支的喘息。

    风,忽然一静。

    一只尾羽七彩、通体赤红、似鸡似鸟的飞禽尖鸣着冲出尘雾,奋力飞掠一段,便落足奔逃。四道身影紧随其后,跃尘而出。

    两名年长乞丐一马当先,年少二人也不甘落后。目光如饿狼,不看路,只死死钉在那团赤色身影上。

    距离越缩越近。

    飞禽发出一声绝望哀鸣,慌不择路冲过小土坡,一头坠进后方土沟,没了踪影。

    一名乞丐怪笑两声,喘着就要翻身下去,却被同伴一把拽住。

    “拉我干什么?”

    另一乞丐抬了抬下巴,示意前方,声音发紧:“到‘疯狗’的地盘了。”

    一语落地,刚刚还跃跃欲试的乞丐脚步猛地一顿。

    两个小乞丐也追了上来,听见“疯狗”二字,脸上兴奋瞬间褪尽,对视一眼,停在两人身后。

    场间一时诡异得安静。

    四人像被定住,一道小小的土坡,便拦死了去路。

    胸口剧烈起伏,粗重喘息里,全是不甘。

    突然,土坡后传来一阵扑腾,紧跟着一声禽鸟哀号。

    年纪最大的乞丐一把挥开同伴的手,箭步冲上前,怒骂道:“我们四个人,还弄不死一条疯狗?!”

    一个呼吸间,身影消失在坡后。

    随即,叫骂声骤起,又被一声惨叫掐断:

    “疯狗,这只鸡是我们从城隍庙一路追来的,你他妈——啊!”

    “麻子!”

    另一名年长乞丐大叫着跳上坡顶,一眼扫见沟中景象,小腿肚都在抽。他硬着头皮滑下,挡在麻子与“疯狗”之间,双手慌忙举起:

    “狗、狗哥,狗爷……我们错了,您消消气……”

    被称作“狗爷”的人,以一种近乎野兽的姿势与二人对峙。

    四脚着地,脊背微弓,裸露的小臂与小腿纤细,却绷着一股随时会扑出的狠劲儿!

    乱草般的长发遮着脸,只露一双眼睛——

    黑多白少,冷得刺骨,凶光毕露,一眨不眨,毫无掩饰。

    再细看,这人并非赤手空拳。

    左手紧攥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胸口衣襟鼓起,正往下滴血,一撮七彩尾羽从衣缝里露了出来。

    “啊——我的耳朵!我的耳朵!”

    迟来的剧痛炸开,麻子捂着左耳,在地上翻滚惨叫。

    坡上两个小乞丐看得一清二楚,一个吓得哆嗦着滚下坡,另一个转身就逃。

    挡在中间的乞丐余光一瞥,正好看见麻子半只耳朵落在脚边。

    “扑通。”

    他双膝一软,直接跪倒,一边堆起讨好的笑,一边抬手狠扇自己耳光:

    “狗爷……不,爷!我们错了,真错了,求您饶我们这一回,再也不敢了!”

    “疯狗”的目光在两人身上缓缓扫过,慢慢收了架势,却依旧蹲在地上,朝乞丐伸出一只手,掌心向上。

    乞丐慌忙摸遍全身,苦着脸:“爷,今儿运气差,什么都没讨到,实在没东西孝敬您,要不下次……”

    “穿的,给我。”

    “疯狗”指了指他身上那件打了补丁、还算齐整的旧衣,声音缓慢开口。

    沙哑,僵硬,像久病初愈,又像长久不曾说话,早已忘了如何言语。

    乞丐心疼不已,但还是麻利褪下衣服,丢了过去。

    趁“疯狗”接衣的空隙,他连滚带爬扶起麻子,爬上壕沟,头也不回地逃了。

    “疯狗”嘴角微咧,抓起衣服,钻进一处坑洞。

    那是依着沟壁掏出来的狗洞,爬过一段窄小甬道,内里是一方丈余大小的空间。一边铺着稻草,一边墙上挂着些“口粮”,另一面墙上开着三个仅容一人爬过的洞口,不知通向何方。

    她将怀中的飞禽取出,挂在墙上,随即坐到稻草上,脱下身上破烂不堪的旧衣,飞快换上刚得来的“战利品”。

    那件乞丐穿略显紧小的衣服,落在她身上,反倒有些松垮。

    年纪尚轻,又常年食不果腹,她的身形单薄纤细,女子特征并不明显,可那绝不是男子的身体。

    就是这样一个单薄少女,却是这片地界上,乞丐们闻之色变的“疯狗”。

    谁能想到,凶名赫赫的“疯狗”,竟是个姑娘。

    可谁又会在意。

    别说是男女,便是死活,又有谁会放在心上?

    陈国境内,乞丐比野狗多,乱葬岗比村落更长。

    谁会去关心一个住在乱葬岗旁、狗洞之中的乞丐,是男是女。

    起初只是几个误入此地的乞丐在她手上吃了大亏,想当然地当她是男子。时日一久,以讹传讹,附近的乞丐就都理所当然把她当成男人。

    而这一切,“疯狗”本人一无所知。

    就算知道,她也不在乎。

    她自记事起,便大多是一个人。

    乱葬岗多蛇虫鼠蚁,偶尔能寻到野果,足够她活下来。

    约莫五六年前,她在乱葬岗捡到一个奄奄一息的女孩。

    靠着一身从野狗身上学来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直觉,凭着灵敏的鼻子寻来草药,竟把人救了回来。

    女孩的出现,唤醒了她许多模糊的、属于“人”的记忆。

    她们开始用语言来沟通。

    最初,她笨拙不堪,足足花了大半年,才把话说利索。

    后来某天,女孩说要回家,说回去求家里,把她也一并收留,总住在这样一个地方,终究不是办法。

    分别那天,她把所有食物都给了女孩。

    可女孩,再也没有回来。

    她记得女孩身上的味道,记得女孩叫杏花。

    而杏花,叫她:“姐姐。”

    她没有名字,没有爹娘,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几岁。

    杏花在时,两人一起推算过。

    今年,她应该十五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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