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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小说www.wajixiaoshuo.com提供的《[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210-220(第5/19页)
不过……花满楼第一次喝到秦蔻家的豆浆时,还是被惊讶到了。
因为她往豆浆机里加可可粉,不过那喝起来倒是也别有一番浓郁的滋味。后来花满楼在现代呆的久了,喝了不少饮料,发觉蔻蔻正是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种无乳糖版本的可可蒸汽奶。
姑苏人的早餐餐桌上自然也有豆浆,不过这豆浆与X市加了砂糖、蘸油条吃的那种豆浆不大一样,姑苏人爱喝咸豆浆。
在豆浆中加榨菜、酱油、虾皮、猪油渣,再泡上被炸得脆而胖大的油条,才是花满楼的习惯口味。
一般来说,花满楼都是个早睡早起的人,除非陆小凤又跑过来烦他了。
早晨到了这个时候,他便会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浇浇花,听听楼下那些嘈杂的声音,闻着随风而来的各色早点,自己也出门吃上一碗泡着油条的咸豆浆,感受着姑苏城内鲜活的烟火气。
而后的时间,要么是弹琴、研究音律,要么是研究棋谱,要么是顺带着路见不平一下,要么是和陆小凤一块儿出门去玩。
这就是花满楼去现代之前的日常生活。
这一次回来,看似什么都还一样,但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人间烟火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人间烟火,但它忽然有了一个具体的模样,街角卖腌渍金花菜的老阿婆,她脸上的皱纹忽然也有了道道深刻的含义,而不只有那一声声拉长的、苍老的叫卖。
花满楼轻摇折扇,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沏了一壶雨前龙井。
说来,花家虽然号称“天下地产之最”,实际上也涉及很多生意,花家也卖茶,在现代时,花满楼喝道了这个时代并没有的一种茶,那便是用闽地茉莉所窨制过的龙井。
他觉得这茶叶很不错,于是打算看看这生意能不能在这个时代也坐起来。
而与此同时,秦蔻也醒了……被大橘的呼噜声给惊醒的。
她迷迷糊糊一睁眼,就看到她怀里睡得二五八叉的大橘,尾巴搭在她腰上,呼噜声听起来像秦蔻早就过世的爷爷,甚至还睡出了鼻涕泡泡。
刚还做了一个红丝雀与coco霸总美梦的秦蔻一下子从那种旎绮的气氛中被吓清醒了,迅速推开了大橘。
大橘:“喵……呼……喵?”
大橘迷迷糊糊地睁开一线眼,粗神经的它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最喜欢的coco面露嫌弃之色。它翻了个身,露出滚圆的肚皮,两只前爪曲起来,尾巴尖尖惬意地晃动了两下,三角嘴微微张着,若有若无地露出两侧的小尖牙,呼噜打得更响了。
秦蔻:“…………”
她不太高兴地戳了戳大橘圆滚滚的肚皮。
大橘滚了半圈,睁开眼,鼻涕泡泡“砰”的一声破掉了,它醒来张望了两下,亲亲热热地往秦蔻身上蹭。
秦蔻:“…………”
秦蔻皱着眉把它赶下了床。
大橘委屈地嗷呜一声叫了出来,伤心地跑走了。
它因为体重的原因,跑起来像是一只肥美的小炮弹,甚至能把木门撞开,秦蔻睡觉时没插门栓,她怀疑如果插了门栓,说不定大橘能把门撞出一个猫型的大洞来。
秦蔻发了会儿呆。
她在拔步床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下床来时,发髻都乱了。
衣服还要重新穿,一层层的,真是麻烦人。
要说她穿的还怪不伦不类的,因为觉得绣花鞋穿着实在不大舒服,她最后还是换上了自己的白色板鞋,旅游嘛,走的又是青石板路,穿着底子不舒服的鞋还怪累的,不如不穿。
秦蔻笨手笨脚地把自己的发髻整理一下,随手在头上插了一朵花满楼置办的珠花,一推开门,往后院去了。
后院里,陆小凤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之上,大橘摊开肚皮,躺在地上晒太阳,阿飞蹲在它身边,伸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
大橘又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阿飞狐疑地瞧了它一眼,又扭头去瞧秦蔻,淡淡地说:“你醒了。”
秦蔻道:“嗯呢。”
又问陆小凤:“红哥呢?怎么我走了一路都不见他。”
陆小凤嘴里叼了根草,此刻双手枕在脑后,慢慢地嚼着,懒洋洋说:“他出门了。”
出门做什么去了,陆小凤心知肚明。
一点红的作风是斩草要除根,他对江氏三兄弟做下的恶事可以说是毫不关心,那份极强的杀意来自于——他认为他们看到秦蔻了,倘若这一口气让他们缓过来,那么很有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麻烦。
其他人尚且有处理麻烦的能力,但秦蔻……一点红绝不允许有任何威胁秦蔻的东西存在。
所以他不是去废人武功去了,他是去杀人的。
陆小凤很明白,也没有要阻止他的意思。
同时,陆小凤也很明白,一点红为什么不当场杀人。
为了不让秦蔻晓得。
这个男人的心思啊……还真是……
他看着冷酷到了极致,好似这世上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使得他在意、动容,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很容易想东想西的人。
陆小凤也忍不住在心里叹息:爱情真是能改变一个人良多!
所以,他自然不会对秦蔻说真话。
秦蔻有点疑惑:“他趁我睡着出门去了?”
陆小凤胡诌道:“是嘛,毕竟他也是江南人,自己出生的时代又不好回去,许是起了乡愁吧。”
秦蔻:“唔…………”
秦蔻若有所思地坐在陆小凤身边,托着腮。
乡愁……么?
红哥会有乡愁么?
怎么可能不会呢?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冷酷无情,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过去、有童年、有喜欢吃的东西。
过去二十多年之中,他幼年时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少年时心无旁贷、一心练剑,壮年时叱咤江湖,四处漂泊。
秦蔻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自己,会爱上自己。
因为他过的太苦了。
自由不过是一无所依的代名词①。他落魄的流浪,看似潇洒,实则空虚,因此在见到她之后,就像是瞧见了以前从没见过的宝贝一样,绕着她疯狂打转,认为只要得到了她,就得到了从前梦寐以求的那种安定、安稳、幸福的生活。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想的其实没什么错,他也的确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他毕竟是个自由惯了的人,这习惯真的能因为爱情而彻底改变么?他的洒脱是只有在江湖上才能形成的洒脱,也只有在江湖上,他剑手的天性才能得到充分的释放。
现下,他们才在一起三个多月,正是情意绵绵、爱火最盛的时候,做出什么都不为过,为了自己爱的女人……放弃掉自己的一切也不为过,尤其一点红还是个苦惯了的人。
在别的方面,一点红性格沉稳可靠,很是富有经验,即便是在现代,经过三个多月的学习之后,他也能生活得如同一个真正的现代人一样了。
但在谈恋爱方面,他实在不如秦蔻良多,秦蔻的经验比他丰富、思想也比他成熟得多。
她很明白,这种无底线的迁就,放弃自己的一切……并不是一种好做法。但她最近太幸福了,幸福到根本没有空去想这件事,此时听陆小凤这么一说,心头就忽然沉下去了。
秦蔻板着脸,陷入了沉思之中。
陆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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