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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小说www.wajixiaoshuo.com提供的《[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240-250(第14/20页)
阿飞伸手拽住脖子上的绳子给她看。
秦蔻说:“可不敢弄丢哦……算了,再带两个备用的吧,一个系在手腕上,一个挂在剑上。”
阿飞定定地瞧着她,说:“好。”
秦蔻又不放心地问:“剑怎么样?这剑好薄,真的没问题么?”
阿飞满不在乎:“没事的,我用削尖了的竹棒都行。”
秦蔻瞪他一眼:“仗着自己剑法好,什么破铜烂铁都用是吧?”
阿飞立刻说:“不会的。”
秦蔻:“哼!”
她说起话来的语气真是……十年都不带变的。
阿飞道:“秦蔻。”
秦蔻:“嗯?”
阿飞放轻了语气,道:“你放心吧,我没事的,两个月后,我就回来。”
秦蔻沉默了片刻,说:“好,你去吧。”
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阿飞也要踏上自己的旅程了。
时空漩涡打开后,阿飞毅然转身,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里面。
门关上,秦蔻怅然若失地坐在沙发上,一点红正巧这时拎着菜开门回家,就瞧见了这样的秦蔻。
他神色不动,把菜送进厨房里,而后出来坐在了她身边,轻轻将她拥入怀中。
“他走了?”
秦蔻把头搁在自己丈夫的胸膛上,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轻轻地在他的腰侧拧了一下,说:“你都知道,还问,你也不送送他。”
一点红:“…………”
一点红真的想说,有什么好送的,不就是去闯荡个江湖么?
但,算了……
一点红沉声道:“抱歉,我买了甜皮鸭,现在吃不吃?”
秦蔻:“…………吃。”
一点红笑了一下,轻抚着妻子的面庞,拉着她一块儿去餐厅吃东西去了。
而另一面的阿飞,则进入了一片雪国。
北国小镇,北风如刀,万里飞雪,道路两旁有枯树,如同只只直指天空的枯手,道路被厚厚的积雪所埋没,上头有几条向着远处延伸的车辙,还有数串人的脚印。
雪还在下,而且这阴沉沉的天空,看起来这雪一时半会还停不了。
雪一直下,脚印却是新鲜的,说明这些人刚过去不久,他举目望去,方圆数十里之内,只有几座低矮的黛色屋檐,足见此处之偏僻荒凉。
脚印看上去,像是会武功的人。
阿飞只在雪地里站了这么一小会儿,浑身的肌肉就被冻得如鱼肉一样的雪白,他丝毫不以为意,若有所思地盯了那脚印一会儿,便忽的展动身形,顺着那串脚印,迅速地掠了出去。
万里飘雪之中,隐约可见飞扬的酒旗,车辙与脚印,都停在了这里,酒家并不大、也不豪华,院中停着卸了货的空镖车,马厩之中,马倌正忙碌地喂着这群镖师骑回来的良驹,阿飞瞧了一眼——不如菊花青。
那是必然的,菊花青是享誉千年的名马,怎么会去驮镖车?
他凝目去望酒家门口厚厚的帘子,站在门口,并不进去,然后,他就听见了室内镖师们的谈话。
镖师也是江湖中人,还是江湖之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走南闯北,自然消息灵通。
此刻,他们正谈论着江湖上近来最大的事情。
——梅花盗。
第 248 章 番外二【二更】
***
梅花盗是谁?
三十年前,梅花盗作恶多端,武功奇高,连点苍派的掌门吴问天都是死在他的手里的,此人不仅劫财、也要劫色,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只是此人行踪飘忽不定,倏地一下,居然消失了。
而如今,他又回来了。
他不仅回来了,还是非常嚣张的回来了,甫一现身,便做下了七八十件大案,席卷了黄河一带的巨富人家,那劫财又劫色的作风自然未改,糟蹋了二三十个黄花大闺女,一时之间,人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铁胆震八方”秦孝仪秦大侠牵头,联合了几十家大户人家,人人家中出一份钱,合起来便是一份巨大的财富,谁若是杀了梅花盗,这财富就是谁的,连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放出话来,谁杀了梅花盗,她就嫁给谁!
财富、美色、名声——这些人类追求一辈子的东西,就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无数人都想着要毕其功于一役,用梅花盗的尸首来当踏脚石!
而这荒凉的北国边陲小镇之中,之所以聚集了这么多的新鲜脚印,其原因还要追溯到梅花盗所使用的兵器。
谁也不知道梅花盗使用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兵器,但死在他手下的人,胸前都会多出五个像梅花一般排列的血痕,痕迹小如针眼,但却足以刺入人的心脉,
胸口本是武人最重视的要害之一,一般不可能露出空门,死于梅花盗手下的人,亦都是高手,这种死法……着实令人摸不着头脑。
摸不着头脑,但想杀死梅花盗,却必须得想法子应对。
应对的方法,就在这里,就在那大声说笑的金狮镖局镖头“疾风剑”诸葛雷的手边包袱里。
——这包袱里装的东西,就是金丝甲,刀枪不入的金丝甲。
阿飞只在门口站了片刻,心下便已了然,他知道的事情比这里所有人都多,也比这个江湖上所有人都多。
他知道梅花盗的真身,就是那个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女人自然不可能去强了女人,谁也想不到三十年后的梅花盗竟是个女人,但林仙儿正是一个这样聪明且狠辣的人,别人想不到,她偏偏要去做,那被她所害的几十位黄花大闺女,便是最好的垫脚石,烟雾弹,让人无论如何都怀疑不到她的身上去。
阿飞冷冷地站在酒家的门口,冷冷地盯着厚重的门帘,然后伸手撩开门帘,抬脚便入。
这酒家一共也就四五张桌子,均是陈旧,一个店小二就能忙得过来,桌上的食物瞧着都是这些镖师从关外带来的野味,什么鹿肉、獐子肉之类的,另有小鸡炖蘑菇、鸡蛋烙饼之类的常见菜,酒温在炉子上,镖师们敞开胸襟,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仿佛在展现自己不怕冷的豪迈之气。
但这里并没有一个四十来岁的、眼神忧郁的中年文士,他的身边也没有一个似是凶恶猎犬一般的虬髯大汉——李寻欢与铁传甲并不在这里。
这也很好理解,林诗音既然在现代过的好好的,那么在这个时间线内,她就不可能与龙啸云结成一对怨偶,生下一个作恶多端的红孩儿。
阿飞看完原著之中,也曾问道,那么李寻欢去哪里了呢?
秦蔻回答:他去关外了。
刨除林诗音的事情来看,李寻欢的确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是一个好朋友,为友人两肋插刀、说话风趣又幽默、武功又高、也很有智慧,这样的人,倘若不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成了林诗音,恐怕人人都会敬佩他的,就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小李探花的厉害。
他的人生之中或许只做错了这么一件事,但这一件事却足以将三个人的命运全部变得多舛,秦蔻并不算太讨厌他,也理解有人会很喜欢这个人物。
但是……喜欢他不代表他不应该被劈头痛骂一顿,那种爱就要连污点都无视、甚至故意给林诗音泼脏水的人,秦蔻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的。
现如今,她觉得这样的结局是最好的。
林龙李三个人没有纠缠就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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