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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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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清早,易水亭。

    血河总坛坐落于深山之中,易出难进,而易水亭便设在二十里外的山脚下,是离开血河的必经之地,多年来,血河皆会在此为外出执行任务的刺客送行。

    奚凛赶到时,家主已早早在亭中等待,感觉到有人靠近,他缓缓转过身:“你来了。”

    奚凛点点头。

    来的路上他没戴面具,也没带双刀,身上只佩了一把匕首,他没有刻意避开旁人,却也没有任何人发现,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檐上雪,居然就从自己身边一般路过。

    家主冲他比了个“请”的手势:“小奚,坐。”

    凉亭的石桌上已备好酒菜,四下无人,奚凛又恰好没吃早饭,便从善如流,接受了这顿送行宴。

    天气已经入冬,桌上的饭食早放冷了,但他并不是很在意这些,食物这种东西,吃不死人就行。

    他三下五除二消灭了所有的饭菜,放下碗筷:“谢家主款待。”

    家主拿起酒壶,为他斟了一杯酒:“喝了这酒便出发吧,此去千里,一路珍重,盘缠我已为你备好,够你路上花销。”

    奚凛掂了掂钱袋。

    乱世百年,民生凋敝,四国纷争不断,无数良田被战火焚毁,各地米价水涨船高,相比他上一次出任务时,盘缠又多了三成有余。

    他没说什么,默默揣起钱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烈酒过喉,带来灼烧般的热意,紧接着,是难以形容的苦涩。

    这酒里掺了一种毒,名为“一线牵”,凡血河刺客接下地字及以上级别任务,临行前必赐毒酒,饮下毒酒便受到血河控制,如果没能在限定时间内归来拿到解药,就会毒发身亡。

    奚凛向家主展示空空如也的杯底,家主看过后,点头道:“马已备好,去吧,记得,三月为期,不论事成事败,都回来复命。”

    奚凛抱拳向他辞行,翻身上了马背,一夹马腹,绝尘而去。

    *

    数日后,安国国都,洛城。

    天色初明,浓郁的雾气开始散去,厚重的城门缓缓在雾中洞开,城门外翘首以盼多时的人们面露喜色,缓慢向前蠕动着,排队等待守城士兵的搜身检查。

    这些流民天还没亮就已聚集在此,放眼望去,一个个皆是风尘仆仆,衣衫褴褛、骨瘦如柴,天气寒冷,手脚都冻得青红发紫。

    乱世至今,每年都有数不清的百姓因家乡罹受战火,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寻谋生计,而今安国强盛,这座尚且称得上安定繁华的国都洛城自然成了首选。

    但国都毕竟是国都,想进来却也没那么容易。

    奚凛混在队伍之中,头上戴着一顶破破烂烂的斗笠,又特意用泥土抹脏了脸颊,以掩饰自己过分突出的容貌,为了让自己看上去真的像个面黄肌瘦的流民,他还特意饿着肚子,从昨天到现在一直没吃东西。

    前方的队伍缓慢移动,过了许久,终于排到了他,卫兵瞄他一眼,命令道:“把帽子摘了。”

    奚凛摘下斗笠,小心翼翼地冲对方赔了个笑脸,看起来确是个憨厚老实的流民青年。

    卫兵例行询问:“从哪来的?”

    奚凛用夹杂着虞地口音的官话道:“平乐县。”

    身为四大刺客之首,常年在各国行刺,不论南腔北调,皆信手拈来。

    “虞国人?”卫兵冲他伸手,“包裹拿来。”

    奚凛老老实实交上包裹。

    包里的银子和匕首他已经提前埋在了城外,马也卖了,现在他身上总共只有两件破衣服,和一点没吃完的干粮。

    平乐县属于平乐郡,本为虞国所有,几个月前被卫国攻破,城池失陷,大量百姓出逃,而虞国与安国并不接壤,彼此之间井水不犯河水,他伪装成逃亡的虞国百姓,安国人想必不会刁难他。

    果不其然,那卫兵翻了他的包裹,又搜了他的身,没发现什么异常,便把东西丢还给他:“进去吧,往前走有粥棚施粥,领完就走,莫要生乱。”

    奚凛的肚子恰合时宜地叫了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晓得,谢咯。”

    他再次将斗笠扣在头上,拎着包裹,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混进了城。

    身后,卫兵还在继续盘查:“从哪儿来?”

    排在奚凛后面的人道:“回大人话,从松亭来。”

    “……夏国?”卫兵当即变了脸色,音量陡然拔高,“一个夏人,来安国做什么?莫非是来刺探情报的细作?!”

    那人闻言,不禁大惊失色:“我不是……冤枉啊!”

    “滚出去!”卫兵怒而拔刀,“后面的人都给我听好了!这里是安国都城,不欢迎夏人!识相的赶紧滚,要是被我查出你们哪个是夏人还想偷偷混进城,小心你们的脑袋!”

    排队的人群一阵骚乱,有人惊慌失措夺路而逃,剩下的也愈发战战兢兢起来。

    而那个真正混进城的夏国刺客——奚凛只是默默压低了帽檐,继续跟着进城的流民去粥棚领粥,面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

    夏人不得入内,关他什么事。

    虽然义父说他是夏人,全天下的通缉令也都把他写成夏人,但他其实只是师父捡来的街头弃婴,没人知道他生身父母是哪国人,或许是夏人,又或许是虞、卫、安,甚至很有可能是已经覆灭的燕国、齐国人。

    他从不在意自己的身世、籍贯,他只是血河刺客,负责杀人,又或被人杀。

    前方升腾起袅袅热气,空气中飘来些许粥饭的香味,奚凛尾随流民们来到施粥的粥棚,顺利领到了一碗粥和半块饼子。

    一天没吃饭,他已经饿得没力气杀人了,就着粥囫囵吞下了干得发硬的饼子,非但没有任何饱腹感,反而更饿了。

    他看着碗底那几个零星的米粒,心道这粥未免也太稀了,几乎就是有点米味儿的水,分明是一国之都,赈济流民竟也如此敷衍。

    看来义父说得果然没错,现任安国国君是个只知道四处征兵打仗,罔顾民生疾苦的暴君。

    该杀。

    有同样没吃饱的流民想再讨一碗粥喝,却被不耐烦的官兵驱逐,人们在饥饿的驱使下开始争抢推搡,呻|吟和呵斥声此起彼伏,也不知是否下一秒就会有人头落地。

    奚凛没再耽搁,趁着这一阵骚乱,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两刻钟后他再次出现时,人已经在鸿福客栈门口。

    这里是城中最大的一家客栈,纵是乱世,生意也依然红火,不论是富人商贾,又或官宦贵族,凡经过洛城需在此歇脚,都会选择鸿福客栈。

    却没人知道,鸿福客栈不仅仅是客栈,更是血河在安国经营多年的分坛。

    安国人只怕想破脑袋也想不出,那些他们通缉了多年,掘地三尺也找不出的血河刺客,居然就藏在这天子脚下、闹市之中。

    所谓灯下黑,不外如是。

    此时天色尚早,客栈内人并不多,只有三两住客在吃早饭,奚凛直入大堂——他已将脸擦干净了,衣服也整理妥帖,手里还多了一条不知从哪顺来的马鞭,俨然是哪个富贵人家的马夫。

    他伸手在柜台上敲了三下:“掌柜的可在?”

    柜台后的人正在拨弄算盘的手一停,抬起头来:“我就是。”

    奚凛:“我家主人马上要进城了,命我来订客房,你这可还有空房间?”

    这是任务开始前就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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