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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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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这么久了,还记得这么清楚。”

    林海靳说:“记性比较好而已。”

    顾晟说:“那天的事,我很抱歉。我对您助理说的那些话,不是为了让他带着贵公司的文件技术之类的去Parace,我从来没有过那样的想法,您不用担心。只是我和您的助理以前就认识,关系比较好,作为朋友,想要和他一起工作而已。”

    林海靳眯起眼睛笑了一笑,没应声。

    “按理来说,这是私事,不应该影响到我们两家公司的合作。于公,我希望我们可以共同获利,我已经拿出了我的最大诚意,如果Parace参进了这个项目,林总,我能保证您可以获得满意的结果。”

    顾晟在桌子那头条理清晰地分析,试图打动林海靳,林海靳表面听得认真,其实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脑子里回想着戴助理推门而入时楚序受到惊吓的一颤。

    心里痒痒的。

    顾晟提出的那些条件,什么利润,什么共赢,他一个都懒得理。这个项目最后是绝对做不下去的,林海靳心知肚明。他这个身份的扮演任务是:【在事业上对男主极尽针对,让男主在困境中爆发,一举翻盘,建立属于他的商业帝国。而宿主将会破产负债,走投无路,投海身亡。】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交往后的第一次纪念日过得很失败,崔从璟一直耿耿于怀。

    为了让崔从璟放下这段往事,在第二次纪念日到来前,楚序从网上买回来一本《恋爱宝典365页》,逐字学习如何讨取恋人的欢心。

    翻开书,扉页写着:

    情感专家指导撰写!无数人好评的恋爱法则!让吵架的情侣迅速和好,让热恋的情侣更添甜蜜,再难攻略的对象都能被成功打动!

    对了,要的就是这个。

    楚序花了几天时间认真读完了这本宝典。纪念日当天,崔从璟去公司楼下接他,看见他从身后拿出一个超大的袋子,又从袋子里掏出一捧超大的玫瑰,玫瑰上缠绕彩色灯带,一闪一闪,灯带中间簇拥着一块巴掌大的印着两人合照的玻璃球,一边转一边叮叮咚咚响。

    崔从璟:……

    他定住了。

    脑子里闪过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只有一个清晰地浮出水面:楚序不会是要求婚吧。

    认真的吗。在这个灰扑扑的停车场里,举着这么大一束土到掉渣的红玫瑰,求婚吗。

    “纪念日快乐。”楚序说。

    崔从璟松了口气。

    两人用过晚餐,回到酒店,崔从璟就迫不及待地抓着楚序开始亲热。湿热的吻从额头落到眼皮,再落到鼻尖,最后停在嘴唇上,亲得水光潋滟,浑身滚烫,喘息着在楚序耳边说:“我爱你。”

    楚序仿佛被这句话摁下了某个开关,猛地从意乱情迷中回神,一把推开崔从璟,盯着对方不解的双眼,回忆那本宝典上的攻略。

    想起来了。

    他伸出两只手,比了个很小很小的圆圈,说:“我只有这么一点爱你。”然后在崔从璟震惊的瞪视中,把手放在了心口处,“刚好这么多。”

    崔从璟:“……”

    第二次纪念日过得很成功,崔从璟被楚序表现爱意的方式打动,情不自禁地和他滚了一整晚的床单。只是楚序再也找不到随手放在沙发上的那本《恋爱宝典》了。

    小虐怡情,小虐怡情。核心矛盾总是需要解决的,熬过去就甜甜甜甜甜甜甜了!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VIP]

    这次会面最终不欢而散。

    谈了快两个钟头, 无论顾晟提出多好的条件,林海靳始终不为所动。顾晟在这儿碰了一鼻子灰,情绪明显地沉了下去, 但临走前还能保持风度, 客气地和林海靳握手道别。

    真虚伪。林海靳握着他的手, 幽幽地想。第一阶段的男主虽然又蠢又天真, 但相处起来起码比现在舒服一点。

    不过看见顾晟不爽,他就觉得爽。

    林海靳回到办公室,楚序抬起头问他:“事情解决了?”

    “什么解决了。”

    “刚才戴助理告诉我,你出去是和顾总谈项目合作的。是谈成了吗。”

    “没有啊。”

    “……”

    “怎么了,你很希望跟他合作吗?”

    “不是, 只是听说合作的话会很有利, 后续的资金链能有充足保障, 所以我看你挺高兴的样子, 还以为是谈妥了。”

    林海靳伸手摸了摸脸,对着楚序眨了下眼:“高兴是因为终于跟他讲完废话, 可以回来找你了。还能听见你关心我, 现在更高兴了耶。”

    楚序:“……”

    虽然仍对林海靳时不时就冒出这种话感到无奈,但因为次数多了, 渐渐地也能免疫了。楚序现在已经可以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对了, 我刚才进休息室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东西。”

    说完,他又稍稍犹豫了一下。

    楚序通常都是有话直说, 很少考虑对方会有什么反应。见状, 林海靳的笑容微顿:“什么?”

    “在你的茶桌后面, 不是我故意翻的,是走过去的时候不小心把东西撞掉了, 捡起来,然后就看见了。”楚序说,“一个玩偶。那个,粉色的短耳狗。”

    林海靳的心跳忽地停了一下。

    那是他第一次去楚序家做客时偷偷顺走的。虽然那玩意儿猫不像猫狗不像狗,质量还不咋地,完全是他嫌弃的审美,但就是不想还给楚序。就算他现在已经不是崔子贺了,他也要把那短耳狗带在身边才行。

    片刻后,林海靳笑道:“原来是狗啊,我一直以为是猫。那个怎么了?”

    “那个,你是在哪儿买的?”

    “不是买的,是以前去电玩城玩的时候夹起来的。”

    “啊。我之前也有个一模一样的,也是在电玩城夹起来的。”楚序遗憾地说,“不过我的那只不见了,可能是整理房间的时候弄掉了,也不知道掉在哪里……所以很想重新买一只。看见你也有,以为能买呢。”

    “哦。”林海靳淡定地点头。

    你的你的,明明都送给我了,怎么又成你的了。给出去的东西还能这样收回的吗。

    “没事啊,重新回去夹一只不就好了。”林海靳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后面回去看过一次,那个机子里面换娃娃了。”

    楚序小声地说“算了”,继续在电脑上整理工作文档。林海靳看了他一会儿,才回到书桌后面,打内线叫戴助理过来核对日程。

    自从在林海靳的休息室里发现了同样的粉毛短耳狗后,不知怎的,楚序越来越频繁地在林海靳身上体会到一种熟悉感。这种熟悉感不是对于林海靳本身的熟悉,而是总觉得他和自己认识的某个人非常相似。

    这种相似体现在各种各样的小习惯里,比如,林海靳在思考某件事时,会安静地直视前方,屈起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桌面;再比如,接过别人手里的东西时,他会先用右手拿过,然后立刻又转到左手里。

    很快,楚序就知道这种熟悉感来源于哪里了。

    崔从璟也是这样的。

    意识到这点的瞬间,是在一次公司聚餐中,林海靳毫无征兆地往楚序碗里丢了一块松茸,问:“不是喜欢吗,为什么不吃。”

    崔从璟以前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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