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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山河故人·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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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清,”陆铭眼里带了苦涩:“不要对我这么吝啬。”

    “我想你过得好,我和洪笙一样,希望你这辈子,都能这么漂漂亮亮的,一生安稳平顺,哪怕老了,也能当一个漂漂亮亮的老太太。”

    叶尘没有说话,她握紧杯子。陆铭仰头瞧着她,目光里全是温柔和期盼。

    “媳妇儿,”他突然叫她,叶尘抬起头,看见陆铭眼里带了水汽,他沙哑着声道:“你爱我吗?”

    叶尘被他的话逗笑了,她有些不好意思,转过头去,也不知道怎么,就有些羞涩:“怎么问得这么直白?”

    陆铭笑了笑,温和道:“我就是想听听。”

    叶尘回头看他,天有些亮了,晨光落在她脸上,她有些不好意思,垂下眼眸,小声道:“当然爱的。”

    陆铭满意了,他起身亲了亲她:“我出去看看什么时候开船,你先睡一会儿。”

    叶尘应了声,她也觉得困了。

    她睡下前,想起陆铭那双温柔的眼,她突然觉得刚才不该害羞的,她还没完完整整说过一句她爱他呢。

    可是也没关系,叶尘脑子越来越沉,她陷入梦境前,想着——等她醒来,她再告诉他。

    陆铭走出房间门,向南等在外面。

    “我给她下了安眠药,等一会儿她就会醒,到了香港她肯定想回来,你得拦着她。”

    陆铭慢慢吩咐着:“到了香港,一个叫袁成河的人会来接应你们,你帮着她一点。她要回来,你就拿我家人、她家人、还有过去的其他人牵制住她。”

    “铭哥,”向南听着他的吩咐,红了眼睛,有些不忍道:“你为什么不一起走啊?”

    陆铭笑了笑,沙哑道:“我放不下。”

    他爱着这片土地,有机会来到这个时代,他放不下。

    说完后,陆铭走出船舱,下了船。

    那天码头起了雾,晨光落下来,向南目送着陆铭离开,他穿了褐色的风衣,头上带了帽子,整个人逆着人流,迎着阳光往前走去。

    雾气弥漫在他身边,他在时代的洪流里,渐行渐远。

    那是向南最后一次见陆铭。

    而叶尘醒来的时候,船已经开出老远了,她起身叫了陆铭,却发现周边只有向南。向南开心道:“姐,你醒了?”

    “陆铭呢?”

    叶尘直觉不好,向南脸色有些难看,她立刻起身,向南一把拉住她,将信交给她。

    “这是铭哥留给您的,您先看。”

    叶尘没说话,她颤抖着手,接过信。

    这封信是陆铭在车上时写的,自己潦草。叶尘低头瞧着,看到他的话。

    婉清:

    你看到这封信时,大概已经在去香港的路上。

    很抱歉我骗了你,香港我不同你一起去了。国家兴衰存亡之际,我无法安坐于香港,坐视不理。

    我知自己力量渺小,不过螳臂当车,然而一个国家总需要有人站在前面阻拦铁骑。

    只是于公我心知这是必然,于私我不愿这人是你。

    这些年我收集了很多文物,甲骨文片我也放在了你身上,这些都是对我极其重要的东西,希望你能一直保护好它们,一定要等待香港回归国家之际,再交还国家。

    你我家人朋友如今也在香港,望你能好好保护他们。

    切勿想着回来找我,我会照顾好自己。我与洪笙等人以命相博,就是期望身后家人能平安幸福,愿他年再见,你能活在一个和平、宽容、自由、安稳的盛世之中。那时候你穿着旗袍,高跟鞋,撑着阳伞与我再见,我想,你必然还是如今一般美丽。

    宋婉清,请不要等我。

    陆铭

    看了信,叶尘没有说话。

    向南有些担心,慢慢道:“姐?”

    叶尘抬起头来,面色平静,她说:“没事。”

    向南不敢说话,叶尘冷静道:“你先出去,我休息一会儿。”

    向南担忧瞧着她,却还是走了出去。

    出去后,向南站在门口,听到里面哭出来的声音。

    然而也就那一次,叶尘再没哭过。

    到了香港后,叶尘安置了家人,接管了陆铭准备好的产业,然后就开始了她漫长的等待。

    她一直让人打听着大陆的消息,每天都去码头等着接人。

    她总是穿着一身花色艳丽的长款旗袍,踩着细长的高跟鞋,撑着一把阳伞,等在渡口,张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那些年,香港来了一波又一波的人,她等了一年又一年。

    1938年1月,她等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那人出现在她视野里时,穿着蓝色长衫,手里提了一个公文包,一瘸一拐下了船。

    叶尘疾步走到他面前,看清了他。

    那人抬起头来,看见叶尘,她穿了绿底色染花精致旗袍,因为渡口海风有些冷,披了件外衣。

    那人将帽子拿下来,微微一笑。

    “多年不见了,你果然还是这么漂亮。”

    “洪爷……”叶尘声音哽咽,张了张口,却是问:“你还好吗?”

    “哦,还行,”洪笙低头指了指自己的腿:“中了一弹,腿瘸了,上海沦陷了,我就到香港来避难了。”

    叶尘定了心神,走过去,接过洪笙的行李箱,声音稍微镇定了一点:“洪爷来了,早该说一声。”

    “这世道乱得,我找都找不到你,还说什么啊?”

    洪笙说着,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来,交到叶尘面前,叹了口气道:“差点忘了,我来之前,陆铭让我将这个交给你,他说当时太乱都忘了。”

    叶尘没说话,她接过盒子,颤抖着打开。

    里面是她和陆铭一起挑的钻戒,那天是阴天,叶尘记忆回想起来,就是灰蒙蒙的冷色。然而唯独那颗钻戒,在打开的时候,流光四溢,仿佛是照亮了整个世界。

    洪笙看着叶尘,眼里带了悲悯,他温和道:“陆铭还让我转告你,别等他了。他要能回来,自然会回来的。”

    叶尘没说话,她将戒指拿出来,戴上了自己的无名指。

    “洪爷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十二月八号?当时我要来香港了,他开车送我走的,那时候他和我说……”

    洪笙想了想,皱着眉头,然后点头道:“哦对,他和我说,他要去南京。”

    叶尘手抖了一下,戒指套上了她的无名指。

    海风有些冷,吹得她裙摆翻飞作响,她的头发拍打在她脸上,有些疼。

    她抬起头来,看向内陆的方向,张了张唇,一句话都没能说出来。

    1937年12月8号,陆铭去了南京。

    从那以后,叶尘就等在那个码头,每天都去,穿着他说好看的旗袍、高跟鞋,等成了一个漂亮的老太太,等了一辈子。

    等到2000年,她回到上海,那时候上海翻天覆地,她看着人来人往,手覆盖上了自己的无名指。

    她说,陆铭,最好的时代来了。

    然后她去了自己的故址,那里已经建起了新的高楼大厦,她再找不到自己的庭院,也再看不到那时候拉着她走在前方,对她念诗的青年。

    山河不故,旧人不复

    她走遍了整个上海,最后在一条隐约能看到过去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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