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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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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小妞的日记, 虽然偶尔有些失真。但还是让她记下了关于水源的只字片语。

    死要钱和喜欢抢人东西。

    摸了摸还放在怀里的小荷包, 贾小妞又添了一笔——会莫名其妙送东西的死抠门。

    正是因为面前的人太过于奇怪,贾小妞才会下意识的觉得这人……不怀好意。

    有的时候,贾小妞就想不明白了。古代的人类小孩为啥那么成熟?

    只靠长辈的言传身教,十岁初头就可以被当成了大人看待。

    像是之前有上进心的贾元春,像是现在坐在她对面虎视眈眈的水源。

    鱼记得现代的人类小孩好像是十八.九岁才算是成年。而在这古代, 大多数人家的十八.九岁的少年少女们都已经开始孵卵了。

    不对,人类管这个不叫孵卵,叫下崽。

    ╮(╯▽╰)╭

    将跑到地中海的思绪拉回来, 贾小妞不知道要捂住自己另一只还戴着小金镯子的手,还是护住自己的炸鹌鹑。

    下意识的往贾代善怀里缩了缩,贾小妞不相信这人真敢跑到贾代善怀里生抢去。

    似是放心了, 贾小妞将脸上的防备撤了几分下去。只是她瞪圆了眼睛的炸毛样子, 还是逗得水源心情极好。

    水源不妨贾小妞问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她,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处蹦, “本殿下长这么大, 还没见过良家心肝。今儿遇上了, 总要多瞧几眼不是?”

    这话不假, 以前就听说过良家妇女了,这良家心肝还真真是这辈子头一糟。

    水源说这话的时候, 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到最后仿佛是又想到了刚刚贾小妞的模仿秀,当场就不管不顾的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是最容易传染的一种情绪。

    除了水源外,在座的另个仨个贾家三代, 也不由的想到了贾小妞刚刚那会儿的逗乐模样,虽然中间夹着贾元春,但还是让他们也跟着笑了起来。

    贾小妞歪头不解的看着他们,这群人类,到底在笑什么?

    鱼又不是西洋景。

    嘟了嘟嘴,恨恨的朝着炸鹌鹑咬了下去。

    对于鱼来说,各色海鲜是家常便饭。而吃鸟类这种天上飞的,还长翅膀的生物,则算是改善伙食。

    贾府的厨子都是那种重盐重油的手艺,除了不太附和贾代善的口味外,倒是非常附和贾家上下其他主子的喜爱。

    拿着小乳牙咔哧咔哧的嚼了一只鹌鹑后,贾小妞的心情因着美味又变好了。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那盘炸鹌鹑,贾小妞心情颇好的叫了一声,“哥,我还要。”

    贾琏听了,连忙举筷子就要夹去。却不曾想半路被水源拦了下来。

    水源凤眼微眯,眼带警告的看了一眼贾琏,在成功将贾琏吓掉后,亲自用筷子夹了一只鹌鹑举到贾小妞面前。

    贾小妞眨巴眨巴眼,看看她哥,又看看举着筷子的水源,最后闻了闻炸鹌鹑的香气,顺从的伸出胖爪子接过鹌鹑。

    没错,就是胖爪子。

    贾小妞的手小,对筷子的控制力也低。再加上鹌鹑这种东西,在贾小妞看来还是用手抓着吃,才会越吃越香。

    接过鹌鹑,贾小妞一口咬掉鹌鹑的翅膀,然后才慢慢的嚼起来。

    看到贾小妞吃的香,水源满意的点点头。双眼盯着那盘鹌鹑,谁都不让碰。

    看闺女吃的香甜的贾赦,也想要吃一只鹌鹑。只是看水源护食的架式很坚决,贾赦犹豫了一下,没敢跟他挣。

    贾代善同样也看在观察着水源,半晌过去后,贾代善还是不太明白水源到底想要干什么。

    想不明白的贾代善,只将水源的怪异归到了他本身性格上。

    反正他心肝那么可爱,一定不是他心肝的问题。

    一时几人安静用膳,谁也不说话。饭毕,让下人撤了桌子,又上了茶水后,各自饮了半盏,几人才起身恭送水源回宫。

    水源被这爷仨送出大门时,还时不时的一会儿拉一拉贾小妞的辫子,一会扯一扯贾小妞的衣袖,像极了邻家的顽劣小少年。

    最过份的是临到大门口上轿的时候,水源还将从贾小妞手腕上撸下来的金镯子拿在手中,朝着贾小妞好不得意的挥了挥。

    他其实真的是有病?

    贾小妞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目送水源离开后,转头趴在贾代善怀里哀悼她逝去的小金镯子。

    “心肝乖,祖父赶明儿让人给你打上十对八对的戴着玩。”贾代善一边哄着贾小妞,一边想到了某种可能,好说好商量的对贾小妞说道,“心肝下次要是再看到这位皇子,咱们就躲他远远的。若是远不了,也不要跟他争辩。他要镯子就给他镯子,省得伤着你自己,知道吗?”

    听到贾代善的话,贾小妞乖巧的点头。

    贾代善本就怎么瞧贾小妞都觉得疼不过来。现在见她这副乖巧的样子,更是喜爱的不行。抱着贾小妞的胳膊向上颠了颠,贾代善直接抱着他的心肝去他的小库房挑礼物去了。

    留下站在大门处不远的贾赦和贾琏,父子俩面面相窥。

    其实老爷子是将咱们给忘了?

    贾代善确实将这对父子给忘记了。不过二房的那对娘俩却再不会忘记大房一家。

    甭管是昨天才嫁进来的晋氏,还是占了爵位的贾赦父子,也或是让人恨不得生撕了她的贾小妞。

    此时王夫人跟着仆妇来到了小佛堂。只是一到小佛堂,就看到自家闺女抱着那双特意换上的莲花鞋发呆。看得王夫人眼睛就是一酸,不受控制的叫了一声,‘我的儿’。

    若不是她鬼迷心窍出了这么个主意,也不会让她闺女被关在这里。

    想到闺女这辈子都有可能因为这件事而毁了,王夫人终于受不住的大哭起来。

    王夫人的嚎哭声,惊醒了发呆中的元春。元春抱着鞋来到王夫人面前,一把被她抱住。

    手中的鞋,也因此落在了地上。

    趴在母亲怀里,元春斜眼看着那双老太太特意找人给自已定做的鞋。

    鞋底是一种轻巧的软木制成。中间镂空的设计,既轻巧,又装了不少加了莲花制成的粉末。

    软木触地的那一面阴刻了一朵莲花以及两三片叶子。阴刻出来的图形再加上软木中间夹层里放着的莲花粉末,让穿着这双鞋的人,每走一步都会踩出一朵莲花来。

    莲花粉末极轻,在有风的日子里穿出去,不用一会儿那地上的莲花就会被吹散,但香味却久久不散。

    而这双鞋最妙的地方便是它在脚的大拇指处还有一个机关。

    只要用大拇指轻轻的前后推一下,那个阴刻的图形就会被一块薄得不能再薄的小木片盖住。小木片盖住了莲花粉,走路的时候,莲花粉不出来,便与普通的鞋无异了。

    这样一双极巧心思的绣花鞋此时此刻就那么安静的躺在小佛堂的地板上,仿佛是失去了精神一般。

    今天的事情算计得再好,也架不住没人配合。没人配合,又被人当众打脸,两人的心情都不怎么好。

    抱头痛哭了一会儿,娘俩个便停了哭声,小声的说起了话。

    当王夫人知道今天自家闺女出事,大半是因为贾小妞后,王夫人恨不得立即弄死了贾小妞才甘心。

    “那死丫头一出生便跟咱们做对。死了个张氏,却又来了个晋氏。她怎么就不跟张氏一起去了呢?”

    元春抿了抿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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