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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躲,反而就着这力气将手指往里送,轻松夹住她柔软的舌,在她牙关下意识退避时,将手指从她口腔退出来。

    当然,同样出现在唇外的,还有大小姐细嫩的舌。

    ——简直是身体力行的,在告诉她真正的放肆是什么。

    干净的指节上除了透明水痕,还有清晰的牙印,边缘已经冒出血丝。

    应止玥说是咬,那就真的是在以想把他手指啃下来的力气去咬。

    陆雪殊垂眸打量了一瞬,忽然呵出来一声笑,不等应止玥察觉出来这是什么意思,他已然低下头,轻且柔地吻过她舌尖一点。

    窗外枝叶稀疏,风声却厉,应止玥蓦然心中一动,错觉有冷雨挂上树梢,凝成含上去会微苦的花。

    她终于得空拍开他的手,想起来几天前的那场混沌幻境,有人也是用这样恶劣的方式混搅过她的唇舌,第二天却装出副毫不知情的纯良样貌,“那一晚上也是你吧。”

    陆雪殊笑了:“姑姑想要我承认吗?”

    应止玥想了想,只觉得玩得还没尽兴,便只好气馁道:“那还是算了。”

    陆雪殊了然,不再多说。

    他没管自己被拍红的手,俯下身去捡起扫帚,一点点将碎落的瓷片扫净,免得割伤房中另一个人的脚。

    大小姐不以为意,抱着膝坐在床沿看他动作。

    只是想,她果然还是很喜欢陆雪殊的-

    不管怎么说,应止玥是一个嫌苦怕痛的娇贵小姐,绝不愿意再喝陆雪殊的尸毒血。

    强行命令他喝下解药休息后,她出来去寻李夏延口中的杨小姐。

    并不难找,甚至都不需要打听,代城人人都在议论醉倒后溺死在九衢的男人。

    依旧是应止玥刚到代城的时候,见到的那位热心大娘。

    于家早已物是人非,但八卦永存。

    热心大娘抓了一把毛嗑,兴奋地跟周围人讲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一对野鸳鸯夜晚时想亲近亲近,但是这郎子抠得要死,连一晚上的客栈钱都不愿意掏。就想趁着夜晚没人看见,跑九衢去撒欢。这郎子看着木讷,嘴皮子倒是能忽悠,反正是哄得这姑娘和他一起去了。

    “九衢那地界你们也知道,羊肠小道扭扭曲曲的,指不定你拐个角就会撞上人,姑娘胆小,普通的地方死活不肯,和郎子就去了最边上的墙根处,半年也撞不上一个人——

    “也确实没撞上人,两人完事的时候,郎子一个失足跌进了旁边的小池洼里。原来是有水的,最近没有雨,那池洼也就干了,正和这胖头肿胀的死人撞上脸,苍蝇还搁那儿飞呢。”

    旁边的人虽然知道有这么个事情,但是根本不知道来龙去脉,听到大娘这话,不由啧啧摇头:“这是死了多久啊,尸体怕是都馊了吧。也不知道他们刚过去的时候,怎么会没闻到。”

    有人给出合理猜测:“两人都是青春慕艾的年纪,看到心上人,只想着热烘烘抱在一起,哪还会在意身边的环境?”

    应止玥跟上他们的脚步,来到了一个宽敞的院落。

    那里原是杨小姐家开的酒肆,后来酒肆生意做大,一家人搬去了京城,代城的酒肆便闲置了,也不曾租赁出去,只交给以前的掌柜偶尔来照看一下。

    大家都说主家厚道,因为溺死的熟客在这酒肆喝酒的时间,要比在家里头呆的时间都久,便将灵柩也搬到了后院里——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熟客和家人不睦,每次回去都是取钱出来买酒,弄得妻离子散,家中年老的老太太和老太爷也被不孝儿气得早已魂归西天,现在竟是连个出来收敛棺木的亲戚都寻不到。

    酒肆在杨小姐一家搬走后,冷落凄清,笼罩在一片肃穆的氛围中。

    但此刻随着葬仪的进行,迎来送往,又去讨论溺水的离奇死因,安静的院子反倒变得热闹非凡。

    院子角落里摆放着一座薄棺,孤零零的,宾客没心思为那位酗酒熟客祈福,倒是忙着八卦聊天。

    应止玥默默站在一旁,耳边回荡着周围人们的议论声。

    他们又称赞主持葬仪的主家小姐:“杨小姐当真好心,竟为了以前的一个酒蒙子专门从京城赶回来祭拜。”

    与应止玥见到杨小姐的第一面相同,她穿着一袭素雅的衣袍,笑意羞赧,宛如春风拂面,端庄而温婉。

    “常叔毕竟是我从小就认识的叔叔,比起客人,倒更像是我一个长辈。长辈过世,小女前来祭拜自是理所当然。”

    其他人反而讪讪笑起来,都是以前常来酒肆的常客,自然知道这“常叔”不是什么好东西。

    常叔常常一脸酒气,身上散发着难闻的酸臭味,而且衣衫褴褛、不修边幅。他整日也不着家,只游荡在酒肆和市井之间,找寻着可以满足他酒瘾和私欲的机会。他喋喋不休地吹嘘自己的所谓“英勇事迹”,四处嘚瑟,才好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当然了,这个“英勇事迹”,自然不是说常叔真的做了什么好事,而是又成功调戏了街上的哪个小娘子,或是怎么去勾栏处一展雄风。

    不过这些话不好在杨小姐面前提,大家便又举起酒盏,纷纷称赞杨小姐的善心。

    杨小姐本就是闺阁少女,受不得这样的盛赞,面上飞出两朵红云,更显得秀气婉约。

    正在此时,杨小姐撞上了应止玥的眼,忙不迭从众人中艰难抽出身,对她盈盈见礼:“阿月姑娘,真抱歉,本来应当去看望你的,却一时没抽出空来。你现在身子可好了?”

    应止玥谢过她,客套两句后,又见杨小姐去招待新来的宾客,她羞赧却和气,没一个人不喜欢她。

    于是现在只有一个问题。

    如果大娘和仵作都没说错的话,那么这位酗酒熟客“常叔”的尸身,是前几天才被一对寻求刺激的野鸳鸯发现的。而杨小姐早在尸身被发现前,就已经以“探照不幸去世的故人”为借口回来,出现在九衢客栈了。

    之前应止玥还奇怪,不知道杨小姐一个普通闺秀,是用什么样的理由孤身出现在代城的。

    清风微起,应止玥压住自己快飞扬起来的面纱,细细的笑意勾勒在她唇角。

    ——原来不是只为了去九宿道观上香啊。

    熟人作案

    月光透过疏漏的云层洒落下来。

    当应止玥抬起头, 正准备穿过九衢小道时,衣裙拂动过周遭的嶙峋疏枝,发出一种窸窸窣窣的细碎响声。

    但现在有比这更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浮现。

    “嗒”

    “嗒”

    “嗒”

    身后传来拖沓的脚步声, 比起上次应止玥感知到的幻境, 这次的脚步声更为明显, 也毫无隐藏的欲望,两个脚后跟沾了水, 光听声音,就能想象到湿淋淋的脚印黏在地面的样子。

    应止玥深呼吸一口气, 转过眼前的一个转角后,蓦地隐匿在阴影里,偏头去看。

    她的目光凝固在一片阴暗处。

    一道模糊的身影慢慢显现,逐渐清晰起来。那是一个肿胀变形的酒鬼, 他面容扭曲, 眼白中血丝纵横, 呼出来的气息浊重, 哪怕是隔了这么远的距离,应止玥都似乎能嗅到弥漫到空气中的酒气,恶臭至极,令人不寒而栗。

    比起上一次的幻境,刚开始跟在她后面的尾随者还会遮遮掩掩, 但这回是藏也不藏,像是一道粘滞恶臭的影子,紧紧地贴上了她的后背。

    肿胀酒鬼的眼神狂乱而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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