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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们有了几个时辰假期。

    趁着黄昏凉爽,我带着晓玲准备出门逛街。没想到雍亲王也换了身布衣,跟着下了楼。

    他瞥了瞥晓玲挽在我胳膊上的手,不悦道:“她穿着男装,你这样当街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晓玲往我身后一躲,赶紧把手抽回去。

    我只好回去换女装。

    换完衣服,却见莫凡等人已簇拥着雍亲王走远了。

    晓玲朝我嘀咕:“刚才我听他们说,要带王爷去大红楼。我记得,小乞丐们说,那里有个潘七格格是不是?”

    啊……是有这回事!

    他们竟然去逛青楼!真脏!

    我顿时觉得恶心,逛街的兴致败得一干二净。

    恰在这时,一楼客房传来一声悲痛惊呼。

    “狗蛋!”

    是宁子珍的声音。

    昨夜我将求来的恩典说与她听,却篡改了对沈如之的处置。

    我说,王爷答应赦免沈如之,前提是她要先回死囚。

    今日案件审理时,她作为驳倒商人指控的人证,为莫凡站台。

    莫凡获释后,履约将受降书呈献给雍亲王。雍亲王践行承诺,当堂把她聘为知州衙门的捕快。

    之后她先一步返回客栈,想带走沈如之。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回死囚后,我找沈如之谈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只为让他自我了断。

    虽然他罪大恶极,但亲口杀他,我仍觉得自己很罪恶。

    我本想躲避这一幕的,没想到老天爷不肯让我自欺欺人。

    沈如之是咬舌自尽的。

    曾经他武艺高超,唱功了得,一身风流,思慕者众多。临死,手脚皆断,连唱也不能了。

    他把自己毁得彻彻底底,只为让宁子珍后半生无牵无挂。

    “你说真的?我干娘能当上捕快?”

    “那我死也值了。”

    “你能让她……生个孩子吗?我想当她儿子。要是我成了她的亲儿子,她最爱的,一定只有我。”

    “你跟她说,下辈子我不唱戏了,我好好读书,给她争光。”

    “把我葬在离她近的地方,在我坟上种上她喜欢的马兰花,她就会常来看我。”

    我再也没忍心纠正他:人死就什么都没了,哪儿来的下辈子。

    肝肠寸断的痛哭声随即传来。

    宁子珍说,沈如之是个花名,是他登台那天,戏院老板取得。在此之前,他只叫狗蛋。

    他父母都是贱民,六岁就被卖到戏院,学了七年戏,第一次登台,就被一个肥腻的土财主看上。他什么也不懂,后面被骑得流血,他既害怕又恶心,抄刀杀了土财主。后来就当了麻匪,就算是最狠的那个,依然因为一张漂亮脸蛋,被帮派老大当女人骑。他阉了老大,被人追杀,是她出面保下他。

    也就保了那一次而已,后面都是他为她拼命。打仗的时候不顾一切地挡在她前面,谁敢私下里说她一句不好,他跟人家拼命;有一次她和帮主吵架,他也敢拿刀威胁干爹,差点被驱逐。

    “我对他那一点恩,他早还清了。我欠他的情,这辈子却没机会还了。”

    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

    多希望人世间真的有轮回啊,今生所有遗憾,来世都可弥补。

    第 104 章

    1715年8月25日 康熙五十四年 七月十五 晴

    夜里睡得很不踏实, 到了天蒙蒙亮,才刚有睡意,可还没进入深眠, 就被人拍门叫起。

    原来今天是盂兰节,不能走夜路, 所以越早出门越好。

    将要离开天津时, 宁子珍打马赶上,来为我送行。

    她为沈如之穿孝,额头上绑着白布条, 眼睛浮肿通红,一夜之间, 头顶白了一片。

    我与她在晨曦中漫步, 匆匆安慰了几句, 不得不抓紧时间交代:“昨天我问你,想嫁做人妇,过安稳日子, 还是当捕快,保护弱小,你自己选择了后者。其实嫁人和工作并不冲突, 但一定得有个侧重。”

    她态度坚决:“大人放心, 我此生绝不再嫁, 只愿毕生追随大人!”

    晨光渐渐耀眼, 仰头望去,前方一片开阔。下一个目的地, 仿佛无限遥远。

    我长长地吸了口气, 想要轻松地笑笑,却发现根本笑不出来。

    “从我开始, 大清有了女官,从你开始,大清有了女吏,全天下的男人,都想把我们踹下神坛,想看我们最终匍匐在他们脚下,为他们争风吃醋,给他们倒夜壶。我们没有退路,因为如果连我们都认输,其他女人就更爬不起来了。

    男人可以有,但绝不能因为男人,丧失自我,要站在他们的肩膀上看得更远。你现在有身份、权力,还有我,完全可以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不必是谁的贤内助。

    这条路不好走,但我请你,尽量坚持。把分内之事做好,同时,利用好手中的权力,保护那些被欺压的女人。像我在狱中与你说的,织起一张网,兜住她们,托起我们自己。”

    我担心她再用建‘寡妇村’这种老办法大包大揽,便和她强调了一下保护和供养的区别,“教她们学会反抗,而不是强行把她们从泥潭中拔走。你的作用是当榜样,给她们力量和必要的安全感,而不是当凌霄花的支架。”

    她似懂非懂的点头:“像大人你一样!”

    “也许你会做的比我更好。”我让她做‘玄宜慈善’天津分号的负责人,留给她一千两银票作为活动资金,约定一年后来考核她的业绩。

    下午四点,我们到了德州。

    在一个三岔路口,巡视团主流车队继续沿着官道前进,雍亲王的马车,却带着我和晓玲这辆车,拐进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

    马车在这样的路上,纯粹是折磨人的工具,不一会儿,我们都弃车步行。

    昨天这里也下过雨,地面坑洼泥泞,布满脚印车辙。有的脚印只有前面半个脚掌清晰,后面跟着长长的‘轨道’,记录了某些倒霉蛋滑倒的痕迹。

    道路两旁都是麦田,大部分已被抢收,少数折倒,地里好多妇女、儿童正在弯腰捡拾。割完的麦茬比刀还锋利,可他们大部分都没有正经鞋,只穿着麦秆编的草鞋,居然也能跑来跑去。

    有些孩子看起来比元寿还小,干活却很利索,背着个等身长的篓子,飞快掐断麦穗扔进去。忽然发现了我们,好奇地直起身子盯着看。

    他们的母亲大声催促,说得好像是:快点拾,拾不满筐不准回家!等天黑,让野鬼把你们叼走!

    我正认真辩听,一不留神脚下一滑,差点滑下田埂。

    前方正在跋涉的雍亲王就像后脑勺上长了眼似的,立即回头吆喝:“晓玲,扶着点!”

    晓玲裙子长,身子弱,片刻功夫已经被我落后一段路,闻言只能一狠心,提起裙角朝我跑来。

    快要到我跟前时,她自己也滑了一下,将我撞了个满怀——幸好她瘦!

    哪敢让贵妃扶我!

    我牢牢抓住她的手,搀着她的胳膊:“别听他的,我来扶你。”

    她委屈巴巴地点点头,小声嘀咕道:“王爷为什么要走这条路,衣服鞋子都脏了。”

    “可能是想看看今年的收成吧。”

    她轻叹一声,眼神幽怨:“那为什么要托着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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