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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找了找手感就用力一扔。

    三个石子一起飙出,竟直接把对面三个钓鱼人的鱼竿打断了。

    “还是让姐姐开心最重要!”

    ……我让你以其人之道换治其人之人,没让你加倍过分啊。

    但是很过瘾哎!

    尤其是看到他们跳脚,隐隐听到骂声,心里得畅快无与伦比。叫你们惹事,这下踢到硬板子了吧!

    “不好,人家要打过来了,快跑!”

    看到那两个扔石子的朝我们跑来,我转身就跑。

    泥路湿滑,差点摔个狗啃屎。

    廖二从后面追上来,抱起我飞奔。

    “秋童!你站住!”

    身后传来厉喝,我心理一惊,怎么是十三爷的声音?不是,你们家没有湖吗??非得跑到这里,和小老百姓抢资源?!

    不管怎么说,绝不能让他抓到我!

    改天见了面要是问起,我就装傻,死不承认!

    “快跑快跑,别听他的!”

    廖二运步如飞,很快将他们甩脱。

    第 206 章

    1717年7月25日 康熙五十七年 六月二十日 晴

    那天回到城中, 廖二还带我去了那家金陵老字号鸭血粉丝。

    此前,我每次经过都想进来,却总放不下奇怪的思想包袱(大约是不愿意面对十四的错爱), 没法把自己当一个普通消费者。

    跟着廖二放纵了半天,身心都松弛下来, 就像喝了一整瓶高度白酒, 脑子是迷糊的,神经是兴奋的。只觉得,除了造反, 没什么我不敢干的!

    这一碗鸭血粉丝比记忆中的味道更美,带着一种‘不顾别人死活’的芳香。

    这天的体验太让人上瘾, 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接连几天, 一到下班点我就走, 不和任何人打招呼,径直爬上廖二的马车。

    车上备着男女装束,还有各式假发帽子。

    他将我略作乔装, 带去琉璃厂文化街淘宝,到前门大街吃吃喝喝,来戏馆胡同听戏看皮影, 嘴里吃着手里拿着, 穿女旦行头、吹制琉璃件, 深度体验北京的夜生活。

    玩到深夜再回家, 也不必给谁什么交代。

    直到三天前,这个节奏被一段惊险刺激的小意外打断。

    那天晚上我们路过一家赌坊, 外面有人敲锣打鼓高调引客:押宝, 押宝!大清第一女官何去何从?两个铜板就能改变人生,押错少吃一个饼, 押对终身不受穷!

    他们还满大街拉人,逮着人就问:大姐,你猜秋童什么时候去雍王府给四爷端洗脚水?

    或者:兄弟,你说秋童在官场忙活是给谁做嫁衣裳?以后家产留给谁?

    问我的问题更过分:小娘子,你说秋童要是生不出儿子,怎么保住她在王府的荣华富贵?

    一个个引导性十足的刺激性话题,给人一种‘这还用选吗?只要下注我就能发财’的错觉,连我都忍着心梗走进去下注。

    没想到刚掏出银子,就遇到输红了眼的赌徒,举着柴刀和庄家对砍。

    那家伙是真不要命,砍伤了好几个人,自己也血流如注。赌场里疯子还特多,遇到这种事儿不赶紧逃命,居然趁乱掀翻赌桌,抢夺赌资,整个赌场乱得人仰马翻。

    而庄家早有应对经验,为保赌资,第一时间将门和窗都锁死了。偏有个催命鬼碰倒了油灯,场子里很快就燃起来。

    赌徒们这才知道害怕,拼命朝门窗处挤。

    我和廖二被冲散,还被疯狂求生的人扒拉到后面,险些被火舌舔到。

    幸而有个好心人用湿布将我兜头罩住,拉到后门逃出生天。

    虽然他力气有点大,掐得我手腕至今青紫,不过真的是个不图回报的活雷锋,连个道谢的机会都没给我就不见了。

    廖二就没我那么幸运了,不仅钱袋子被抢,大腿上挨了一刀,还差点困在困在火场出不来。

    劫后重逢,我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

    这厮还嬉皮笑脸:“刚才我都看到黑白无常了,一听姐姐着急唤我,一个激灵就跳了起来。我和姐姐的好日子才刚开始,怎么舍得死呢。不过要是姐姐现在亲我一口,便是叫我立即下地狱,我也心甘情愿。”

    嘴上不着调,其实很有分寸。

    把我带回家后,多一秒都撑不住,当即昏倒在大门前。

    还是达哈布将他背进去的。

    不过年轻就是恢复得快,才过了三天,就又生龙活虎了。

    就是赖在我家不肯走。

    黄招娣去赶,他就在光着膀子在屋里‘裸’奔。

    牟巧儿去赶,他就吐‘血’装晕。

    达哈布去赶,他就摆开架势来硬的。(刚果儿曾说过,他和达哈布两个人联手才能制得服‘武诸葛’)

    我去赶他,他就出卖色相讲情怀:卷起衣摆露出腰上的烫伤(其实只有一点点,和大腿上的刀伤根本没得比,纯粹为了秀腰肌),掰着手指头跟我数,为我丢了几条命。

    丢了几条命这个不好算,但有一点他没说瞎话,瘦的确有瘦的好处。

    细腰上没有一丝赘肉,无论坐还是卧,每一块肌肉都有着清晰的线条。虽然不是那种夸张膨胀的大块肌肉,但在小麦色肌肤的衬托下,力量感十足。

    烫伤其实已经结痂,一颗小小的红痣落在疤痕边缘,十分惹眼。

    激素水平极不稳定的我,居然没抵住诱惑,主动伸手摸了一下。

    就这么一下,祥林嫂式的抱怨戛然而止,欢狗子瞬间变成了小豹子,嗷地一声将我压倒。

    青纱帐里满是药味,这具年轻的身体却散发着诱人的芬芳。

    “姐姐,你跟我好行不行?无名无份也没关系,只有一次也可以,求求你……”小豹子哀求的语气软绵绵,眼神却活像要吃人。

    在他身上,我充分体会到了掌控的快乐。

    他的情绪,情感,甚至生命,似乎全都在我指间拿捏。

    这种感觉真不赖,很容易上瘾。我不想轻易失去。

    我蒙住他的眼睛,轻声问:“在你家的安全屋,你曾提醒我,想做四爷的臣子,就要成为他的女人。现在你在做什么?”

    他喉结上下一滚,难受得哼哼了两声,撒着娇道:“那时候我把你当神祇,对你仰慕多于爱恋,现在我已沉迷,无法抑制自己的私心,何况你和他在一起并不痛快,我舍不得你受苦,只想让你快乐。”

    他腾出一只手来扒开我的手,灼灼将我盯着:“姐姐,我是一个无法在阳光下生存的影子,我可以永远陪着你,无论你身在何处。黑暗中没有是非,把你自认为的罪孽交给我,把你最坏的一面向我敞开,我帮你藏起来。”

    他简直就是披着天使外衣的撒旦。

    和他的身体相比,这句话的诱惑更大,如洪水山崩一般不可抵挡。

    谁想背着罪孽前行?一边做坏事一边失忆,太快乐了不是吗?

    只要放弃自我审视,不管是为官还是做人,都能变得轻松起来。

    可是……太轻松就会飘,人一飘就容易找不着北,方向不对,要么会误入歧途,要么会跌下悬崖摔得很惨。

    而且,撒旦已经是黑暗世界里的王了,若和他一起沉沦,只会沦为他的阶下臣。

    只有身上有光,才会被他一直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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