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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做不到的动作。等她把上面所有的字认全,再加以修炼也不迟。

    妲己觉得当前应该做的,是能不能做出纸张,用来代替笨重的竹简。

    她一想到这个问题,脑中竟自动浮现出纸张的做法,应该是曾经她在哪里看来的,一触发到关键字记忆就蹦了出来,只是那短短几行字需要她去实践。

    于是妲己每日放学之后,就在她自己的小院子里捣鼓起来

    大家不明白小姐在忙活什么,因为她一时说要竹子、稻草,一时又要石灰、舂臼,一时又是蒸又是煮又是晒的。仆人们只觉得她自从去了书斋之后想法也变得更多了。

    不过就算不懂,大家也仍然是她要什么就帮她找来什么,尽量满足她的需求。

    就这样经过了整整一个夏季之后,终于让她折腾出了还有些泛黄的纸张,虽然漂白的那一道工序没有完善,不过相信日后经过改良会比这次好很多。

    妲己将得到的纸张裁剪出来装订成册,又用自制的碳笔抄录了一本书,和其它剩余的纸张一起给书斋的夫子送了过去。

    她暂时没有弄出纸上面那种墨字,于是她干脆先制造了碳笔。白纸黑字,让观看变得容易,比仔细辨认竹简上面的刻痕要方便很多。

    这种碳笔倒是十分易得。她小的时候不能像妹妹那样可以学刻字,也不可能拥有刻刀,她就拿树枝在地上比划,于是让她知道树枝可以烧制成炭,留下黑色的字迹。

    老师看过妲己呈上来的新书之后,被这种叫做纸笔的东西震住了,就算是纸张还没有做到纯白无瑕,这样清晰的白纸黑字也足以震慑没见过此物的人。

    夫子觉得这件东西应该上报,于是不久之后,纸质书呈到了西伯侯面前。

    西伯候比夫子们更具长远眼光,他觉得纸张真是个好东西。特地叫来妲己,知道了制作纸张的方法,除了耗时久一些,成本并不比竹子贵。

    而且这样又轻便又方便,简直是比竹简好太多了。

    西伯侯亲自数过,一车竹简所刻录的字,能汇集成一个十分轻盈的薄册子。若是西歧的政务都由纸张书写,那要节省下多少运力呀!

    这个时代记录文字的其实不仅有竹简,只不过竹简是大众用的最多的。精致的如布帛或丝绸,可以在上面可以绣字。因为造价高,耗费太多,普通人根本舍不得用这样的方法,只有圣旨,或者是祭祀给神灵的祭文是这样,也无法得到广泛应用。

    如果纸张能够得到广泛应用,那么书本就更易得了,对教育大有意义,是造福万民的好事。

    妲己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干脆向西伯候说出笔墨的重要性,他富有整个西歧,地大物博,要制作出笔墨也没多难。

    西伯候在亲自和妲己谈过之后,还真的制造出她说的那种能在纸张上留存很久的黑色墨迹,于是笔和墨也问世了。

    西伯候把纸张、毛笔和墨专门写成奏章上书到朝歌,告诉朝廷西歧出了这些可以使书籍文字普及,教化万民的祥瑞之物。

    朝廷的表彰和赏赐到的那一天,妲己突然觉得身体有些异样,仿佛从头到脚一股暖流滑过,说不出的舒适。这种感觉虽然一闪即逝,却让人无法忽视忘掉。

    还上着课,就听夫子说西伯候请她过去。

    哪咤三人之前一听’西伯侯‘几个字会觉得十分亲切,因为是他告诉他们下山要怎么做,教他们来书斋要学礼仪。

    可是现在西伯候掌握着妲己能否继续在这读书,他们一听到西伯侯找就都有些担心。

    刚好上个月的考试前一天才考完,便有种学渣朋友被教导主任叫去训话的恐惧。

    等到妲己回来了,三人连忙上前追问:“怎么样怎么样?侯爷找你说什么?”

    “是不是月考不合格让你回去?”

    妲己说:“当然不是了。考试昨天才结束,成绩还没出来呢,你们瞎猜什么!之前几个月我不是都顺利通过了!”

    “那他找你究竟是什么事?”

    “你们还记不记得之前我制出纸张的那件事?”

    “就是你一整个夏天弄出来的玩意?那个又怎么了?”

    妲己说:“原来侯爷上报给了朝廷,朝廷有嘉奖。嘉奖有两份,一份是西伯候自己,一份是给书院学生的也就是我喽,这次侯爷找我过去就是说嘉奖的事了。”

    “噢,吓死我们了。”

    妲己说:“候爷很大度,还想把他那一份奖金也给我,说一开始造出纸张就是我的功劳,不过被我拒绝了,笔墨是他带人研制出来,那是他应得的。一份赏金已经不少了,能花很久。”

    说着她抛出一个钱袋。

    飞天娃接住,打开一看,眼睛都直了,又赶紧扎紧口袋收好,在山下生活了一段时间他已经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这么多啊,那你可得请我们大吃一顿!”

    妲己说:“当然了,今天下了学我们就去大吃一顿吧。三眼娃,吃到撑的那种。”

    三眼娃的饭量随着他长大也涨了上去,他现在一天要吃四桶饭才饱,而且据说还在涨。

    一般人还真请不起他,别说是吃到撑了。

    想想当年他们几个好不容易才把他拉扯大,就觉得好心酸。

    听到有东西吃,三眼娃果然是最高兴的:“是不是餐馆也可以由我来选?”

    妲己说:“当然了。”

    三眼娃:“就长街口的那家大饭庄!我每次路过闻到他们家红烧肉的味道都要馋哭了!”

    哪咤在旁边插刀:“真没出息,你只是闻到肉味就要馋哭,这样怎么做天兵天将啊?”

    三眼娃当即有所取舍:“如果做天兵天将不让吃东西,那我还不如做个普通人。”

    妲己笑着摇摇头:“今天让你吃肉吃到饱。”

    飞天娃欢呼:“太好喽,走喽。”

    三眼娃的饭量果然惊人,遇到有好吃的他能比平时吃得更多。

    他们这一桌,很快用过的碗盘就堆成了小山,叫饭馆内的其他客人频频侧目。

    要不是妲己已经提前给了定金,他们又都穿着学院的学子衣服,店家可能要误会这是来砸场子吃霸王餐的。

    其他人还在惊叹原来真的有人能一个人吃下十个人的食物。

    就在他们快用餐结束的时候,连里面的人都听说了跑出来看热闹,看这个大胃王长什么样。

    来人惊呼一声:“原来是你们啊!”这人正是他们的同班同学杨莲花。

    飞天娃:“莲花?你怎么在这里?”

    莲花说:“我就住在这,这是我家啊。”

    三眼娃真心实意地说:“原来这是你家呀,原来这间餐馆是你家开的,真的好气派,做的东西也好吃。”

    莲花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着急地说:“你们吃完了没有?”

    “这就吃完了,怎么了?”

    莲花支支吾吾地说:“吃完了就快点回去吧,今天夫子留的功课比较多!要用回去才能做完。”

    哪咤玩世不恭的说:“咦,不算多呀,反正每次我们都做不完。”

    莲花说:“我是说……我是说用过了饭,趁太阳没有下山之前去河边走走,消消食也好。”

    看到莲花这个态度,妲己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怪不得要他们快点走呢,1应该是怕家里人见到三眼娃吧。

    三眼娃又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本应有爹娘,却被人遗弃在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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