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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事,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选出来的。

    最后选择了当地名望的马家,也算是顺利的融入到了当地。

    别的不说,比起其他来到江南的士族,王家可以算的上相当不错了。

    马家不光有名望,武力值也很高。

    一般士族轻易不敢招惹马家,王家也很庆幸,运气不错搭上了马家。

    这一晃眼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王氏身边还有可爱的幼崽。

    因长子已经长大成人,这满腔的母爱,都给了幼子。

    崽被拐上山的这段时间里,王氏只能手把手的教导庶长女。

    现在好了,孩子回来了,虽然不知道会稽王殿下什么时候回来。

    总归孩子在自己身边,要安心不少。

    会稽郡的天气还算不错,也已经过了最热的时间。

    一转眼又要到了中秋佳节,太守府跟着热闹起来。

    今年小公子在府里头过,绝对不能让那山上的厨子给比下去了!

    “对对,今年好好办,家里还来了客人。”老太太崔氏看着厨房送来的菜单,点了点头。

    说家里有客人那是由头,主要还是要多做些好吃的给乖孙。

    当然了,也不能失礼了。

    怎么说也是儿媳妇的本家亲戚,又在府上教导马小良读书。

    “阿婆,今年有好吃哒。”马小良跟祖母贴贴。

    “对,好吃的,我们良儿喜欢吗?”老太太崔氏最喜欢的,还是这最小的娃娃。

    不是说因为他最小就喜欢他,主要还是这孩子贴心不说,这小嘴哦,太能说了。

    “喜欢哒。”马小良点点头,“这是孙儿院子里长起来的,专门给阿婆摘来的。”

    “哦?这是什么?”老太太见被叶子抱着的东西,好奇的询问道。

    “这叫玉米,据说煮熟了以后吃,香甜可口。”马小良邀功的说道,“这是孙儿亲手摘下来的。”

    “还是我乖孙孝顺。”老太太搂着乖孙又是一阵的亲热。

    马家人都知道,马小良从上山以后,就酷爱种地。

    回来那自己的花园,也不种花草,就爱种些粮食,什么红薯土豆的,后来还种了其他的。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种些什么,倒是长的极快,没两个月,那东西就长的比人都要高。

    现在倒好,还结果了。

    “这是我师父从海外找来的,说是可好吃了,就送给我来种种看。”马小良指着让那个厨房蒸出来的玉米棒。“阿翁阿婆,闻着香吧。”

    那香味,他都馋了。

    “是挺香的。”二位老人闻了闻,点点头附和道。

    “趁热快尝尝。”马小良催促着说道。

    马老太爷到底以前是武将,在吃上比较的豪迈,抓起一个玉米棒就啃了起来。

    老太太崔氏就麻烦一些,这么大一根,要怎么吃?

    还得是她贴身的婢女,让人拿来了工具,将那玉米粒刮了下来。

    筷子不好夹,那就用调羹舀着吃。

    “确实很清甜。”老太太崔氏尝了一口,顿时两眼放光。

    “回头孙儿让厨房研究研究,看能不能做成其他的吃食。”马小良可是贴心的幼崽。

    马小良瞧见他阿婆吃的有些艰难,决定给玉米棒子变个身。

    忘记这不是他上辈子,男人吃玉米棒子还好。

    像他阿婆阿母优雅了一辈子的女人,吃这个就太难了。

    到了晚膳时间,马家喜欢一家子人,一起吃饭。

    王逸少倒是很习惯,主要是马家的氛围非常的不错。

    当然了,菜做的也好吃。

    “先生尝尝这个。”马小良欢快的推销自己的玉米。

    “这是何物?”王逸少见面前这金灿灿的吃食,有些无从下手。

    “这是用玉米做的,叫玉米烙。”马小良忙介绍的说道。

    这玉米烙做完了以后,他还让厨房给切成刚好入口的小块,避免吃时候的尴尬。

    反正每人桌子上都有一份,王逸少算是客人,所以他单独一人坐。

    倒也不会觉得寂寞,毕竟这饭厅内,还是很热闹的。

    马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好的,主要是幼崽小嘴会叭叭开始。

    只能尽量的教他,嘴里含-着东西不能说话,容易呛着自己。

    其他就没有特别严厉的规矩了,不过马家礼仪还算可以,都没有特别大声的说话。

    倒是跟王逸少所了解的,马家都是武将风气不太一样。

    对于马家的大厨做的饭菜,王逸少都想将大厨挖回去了,以后若是吃不到了,那得多难受啊。

    王逸少都没想到,自己竟对口腹之欲这么重的吗?

    但,真的好吃啊!

    回家的时候,大厨弄不回去的话,炊具他一定要弄一整套回去!

    比起红薯土豆的味道,王逸少发现他更喜欢这个玉米。

    而厨房也努力的,研究这新出现的玩意。

    玉米烙那是最基础的,大厨炒菜,将玉米粒和鸡丁炒在一起,意外的还算不错。

    接下来几天,太守府里吃玉米的次数多了,有心人发现,似乎主子们吃的米饭少了。

    这吃穿用度,每天都是固定的,自然有上报给王氏。

    王氏也发现了,吃了那玉米以后,还是比较顶饱的,跟红薯土豆有的一拼。

    而且玉米种起来也不怎么挑地方,最起码,马小良的院子里,也不是什么特别肥沃的土地。

    一样能将这玉米种的个大饱满,也不需要特别精心的伺-候。

    毕竟她儿子的院子里,就那么几个人。

    王氏便等马卓回来,两人在房里聊起来。

    “那玉米确实不错,先前良儿让人在庄子上种,也已经收获了不少。”马卓不用妻子提醒,早就已经想好了,“我准备让人将那些玉米都摘了,制成良种,等来年种下去。”

    能让小仙翁特地寄来的好东西,他怎么可能放过呢。

    正因为是马小良跟马卓说了,是小仙翁送来的,他才答应送去庄子上种。

    这玉米也是不错,并不是很挑土地。

    剩下的玉米秸秆马小良也没有浪费,全部砍了以后,让人打碎了,送去养猪场喂猪。

    马卓一看,好家伙,这是一点都不浪费啊。

    玉米吃了,玉米秸秆还能喂猪。

    这比起土豆红薯来,也不差什么啊。

    马小良知道的多着呢,他在百科全书上看过,这玉米芯不光能作为饲料。

    同时可以养蘑菇,还能制作出饴糖来。

    缺糖,可不是说说而已的。

    本地也没有种植甘蔗的,倒是马小良提起过,他阿翁宠孩子,让那个人给种了一亩地的甘蔗。

    由于是第一次种,根本没有马小良上辈子吃到的甘蔗这么粗。

    细是细了一点,好歹也是甘蔗嘛。

    马小良表示,自己不嫌弃这甘蔗。

    有了甘蔗,红糖白糖还会远吗?!

    目前能吃到的糖,实在是太少了,像马小良这样的太守家都不是想吃就能吃。

    可以想象外面是个什么模样,普通百姓想吃到糖,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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