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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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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案发地点比较近,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反正尸体只有一个,他们要想解剖,肯定只能选一个地方,罗昭就没跟陈一光就解剖地点争执。两个人商定,双方法医可以一起去兴北区解剖。

    罗昭留下一部分人在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其他人有的返回江宁,有的则跟他一起,去了兴北区。

    车队才开出三四里远,林落忽然听到一阵狗叫声和孩子的哭声。

    罗归正开着车,这时也听到了,他皱了皱眉,“有小孩在哭,我把车开过去看看情况。小林,你跟老鞠都在车上待着,别下车。”

    林落知道好歹,自然不会给罗昭添乱,就道:“你也注意安全。我感觉这个狗挺凶的。”

    几辆警车全都加快了速度,绕过中间装载尸体的面包车,迅速开向路边平房区的一个商店门前。

    车子还没停下,林落就看到一条黑色的中型犬死死咬着一个男孩的手臂,凶猛地撕扯着。

    男孩子大概有十岁左右,哭喊得嗓子都劈了,拼命挣扎也挣脱不掉。

    一个中年男人死死地抱着男孩的腰,身子用力后拽,试图将孩子的手臂从狗嘴里扯出来。

    但他根本就扯不动,只能勉强维持住平衡,没被狗拖倒在地。

    有两个男人手里拿着木棒,追着狗,往它身上用力击打,但一个青年手里的棒子都砸断了,那狗却没有一点反应,好像不知道疼一样。

    罗昭只看了一眼那狗子的样子,就知道这事不好办。

    他踩下刹车,将车停在路边,直接走到后车车门旁边,对车里的赵三石说:“拿枪下车!这狗是比特犬,不知道疼,除非它死,不然多少人打他都没用。不能再拖,上枪,打死它。”

    刑警队的人平时出门不带枪,除非有特别任务才会带。但赵三石在队里身手最好,罗昭还把他送到特警队进行过一年的特训,队里只有他一个人平时出任务也会带枪,以防万一。

    赵三石最大的优点除了身手好,还有一个是服从命令。罗昭一下令,他就沉着地跳下车。

    这时那孩子的哭声已微弱下来,脑袋耷拉着,手臂上鲜血淋漓,任凭周围的人怎么拖拽,怎么击打那条比特犬,也没办法把他从狗嘴里救下来。

    周围的居民有人哭了出来,连看都不敢看下去。

    就在这时候,几辆警车急速地停在路边,不等他们反应过来,从这几辆车上就冲下来十几个大汉。

    这些人虽然都没穿制服,但周身的气势与普通人大不相同,老百姓一看就知道是警察,心里都升起了希望。

    这么多警察来了,那孩子一定能救下来的。

    陈一光带人下来,心里却并不轻松。

    因为他也认出了那个狗是专门训练出来的斗牛犬,这种狗没有痛觉神经,你怎么打它都没用。在战斗时它还会释放出高强度的肾上腺素,又凶狠又持久。

    所以这种情况,就算他这边也出几个人同时对付这条狗,只要不能直接把它杀死,这孩子情况就危险。

    以比特犬的撕咬能力,是有可能把手臂咬断的。所以这件事必须得速战速决。但他的人只带了电棍,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把狗电死。

    罗昭过来跟陈一光说:“先让你的人散开,我有枪手,能一击毙命。”

    陈一光:……

    这时赵三石已经拿着手枪下来了,他高壮的身形和威猛的气势给人明显的压迫感。

    陈一光本来还想问一下这人能行吗,可事情紧急,也不是啰嗦的时候,他就道:“让你的人加小心,不要伤到了群众。”

    罗昭淡淡地说:“放心,特训过的,准头极好。”

    说话间,赵三石已走到离那条狗五米远的地方。他平静地举起手枪,等那狗转向他这边的时候,一枪击中了狗头。子弹从狗的右耳进入,一蓬血“噗”地喷了出来。

    那狗呜咽着倒在地上,围在周围的刑警立刻上前,协助着几个居民将男孩的手臂从狗嘴里拉了出来。

    这时男孩已经疼昏过去,伤口处甚至能见到白骨。要是再晚一会儿,他这条胳膊可能就保不住了。

    那中年人眼泪往外直流,扑嗵一声跪下来,也认不清谁是谁,连声道着谢。

    罗昭急道:“别谢了,赶紧起来把孩子送到医院急救。”

    陈一光也在旁边,只有他这边的一辆警车还有空位置,他就道:“把孩子抱那辆车上,我让人把你们送到医院。谁是孩子家长,出一个人跟上。”

    那中年人连忙抱起孩子,说:“我是小成他爸,我去。”

    几分钟后,车队重新出发,周围的群众看着灰尘中渐渐消失的警车,开始议论起来。有人消息灵通,就道:“这些警察是来查瓜地的案子。夏国庆家那块地里都死人了,死的可能是外地人,他还在外边打工,什么都不知道呢。”

    “肯定是让人给害死的,不然谁能上那边?这都快十一月了,也没人去那边干活。”

    这时有个中年妇女匆匆收拾了东西从商店里出来,看样子是要出门,她脸上还带着泪痕,显然哭得不轻。

    这商店就是她家开的,刚才被狗咬的孩子也是她家的。众人见她出来,连忙道:“秀玉,你要去医院吗?”

    妇女锁上店门,“对,我去陪孩子。店先关几天,回头我让我公爹过来开门。”

    有个邻居见她要骑自行车出门,忙拦住她,让她坐自己儿子的拖拉机过去。这邻居不放心她一个人去,也跟着上了车,要和另外几个同村居民一起陪她去医院。

    这车是敞蓬拖拉车,几个村民坐在车上一路颠簸着,车到半路,那邻居忽然道:“今天幸亏有警察来帮忙,要不然小成就危险了。”

    “是啊,那个打枪的好厉害,一枪就把狗打死了,还没伤着别人。”

    小成的妈妈吴秀玉一直沉默着没怎么说话,但邻居们说的话她都听进去了。她也清楚,今天要是没有这些警察,她儿子的胳膊可能就少了一个。

    这种后果她连想都不敢想,所以她现在特别想感谢这些警察。只是她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她能做什么。

    他们到的时候,警察早就走了,只有小成爸爸在走廊上等着。孩子正在拍片,暂时还没出来。

    吴秀玉见到她丈夫就问:“这些警察是哪的?要着电话没?”

    “我要了,人家没给。但我知道这些人是咱们区刑警大队的。我考虑着,等小成好了,买只羊送过去。”

    吴秀玉却道:“你还打算敲锣打鼓送羊过去?你敢送人家方便收吗?还不如送锦旗。这事你听我的,到时候我也去。”

    …………

    男孩小成被送到医院时,林落和罗昭等人也到了兴北区的解剖室。看着解剖室的布置和设备,要说罗昭一点不羡慕那都是自欺欺人。

    不得不说,兴北区刑警大队的条件要比南塔区好。人家拨款多嘛,人均经费也高,办起事来肯定更方便。

    众人进入兴北区的尸检中心,罗昭也换上了罩衣,带着林落、鞠法医和两个实习法医一起进了一间解剖室。

    这次解剖主刀的人是兴北区的任法医,鞠法医并没有跟对方争这个。对方下刀时,他和林落在旁边观察,也不会落下什么线索。

    林落还剪下死者的一部分指甲,取了几十根毛发,又在死者指甲里刮了些粉末,收集起来放到了证物袋里。@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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