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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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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会觉得痛快。

    像一把刀,剖开一个膨胀得令人发疼的皮球,于是那口憋在胸腔里的气终于吐了出来,对方越不好受,她就越好受。

    但她迟迟没有。

    因为她想不到那时祈随安的反应会如何,是像那个晚上那般失意痛苦,再大病一场,还是会对她恶语相向,或者又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童羡初想不清这件事。

    可她还是清楚地意识到,归根结底,这两个人很像,如出一辙的薄情与残酷。

    貌似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所谓的血浓于水,那根早已剪下来的脐带,似乎就是这样妙不可言的东西。

    但对童羡初而言,她偏偏不认。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底就竖着一杆笔直的旗,不偏不倚,只让她记着一句话——

    郁百兰会做的事情,她绝对不要做。

    郁百兰总是被人瞧不起,被用调笑的语气嘲讽山鸡妄想变凤凰,她就绝对不要被人瞧不起;郁百兰发了疯地想要逃离这座城,她就被人用游轮带走也要装作生了水痘再回来;郁百兰那么喜欢煮开水,她就一辈子都只喝凉水;郁百兰那么渴望有一个人承认爱她,那么发了疯地去追求爱,最后闹得双方都身亡命殒来收场,那她就绝对不要去乞求爱……

    郁百兰早就以身作则,告诉她一个道理——乞求上天垂怜,哀求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在自己身上发生,根本不会有好结局。

    但当那艘春天号,带她远离勒港时,那杆旗曾经发生过一瞬间的偏差,那个拥抱,差点让她以为,爱真像教义里谈论到的无差别,会降临到她身上。

    不然为什么叶美玲会从澳都过来,千里迢迢,会在孤儿院那么多等待爱的孩子里,偏偏选中了她?

    仿佛她值得被万里挑一,也值得一个不求回报的拥抱,让她知道,原来不需要装生病,也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间。

    叶美玲还是嘉欣的妈妈。

    叶嘉欣多幸福,坟前永远被清扫得干干净净,不像她需要住在长满霉斑的组屋,雨季长湿疹干季手足皲裂;死了之后面前也从不缺少糖和巧克力,不像她想吃一支红豆棒冰需要沾满一手的血;永远有人记得她,不像她在坟地游荡七天七夜也没人发现……

    以至于童羡初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有多幸运,也一度骗自己,叶美玲就像爱嘉欣一样爱她,叶美玲是万中无一的圣母,选中她,就是为了爱她。

    因为叶美玲给她穿好看的,永远不会洗褪色,也不会有出线的衣服,让她读学费超过十万的学校,吃自己十几年来从未食用过的昂贵食物。

    她让她变成第二个叶嘉欣。

    ——那个她认为从出生那一刻就被上帝亲吻祝福过,从来不缺什么,不乞求些什么的叶嘉欣。

    那几年,她见过认识叶嘉欣的许多人,知道了叶嘉欣穿白裙子,每天在吃饭、睡觉前祈祷,在每年的一月二十四号生日,爱吃一种勒港那边特产的白虾。

    也才知道,为什么叶美玲总是让她换上白裙子,让她在每天吃饭、睡觉前祈祷,让她在每年的一月二十四号过生日,让她爱吃一种她吃了会过敏的白虾,然后再让家庭医生给她开药,但下一次还是会买给她,看她吃下去,再像一个母亲一样注视着她,给她一个亲密无间的拥抱。

    也终于明白,有句话是对的,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老天爷让她免费吃了嘉欣这么久的糖和巧克力,是让她知道,终有一天她会成为嘉欣的替代品。

    听说叶嘉欣是自杀的。

    从澳都飘过来,到了勒港。

    有时候,童羡初过着不属于自己的生日的时候,看着那个比她人还高的蛋糕,收着不属于她的生日礼物,也会突然想起那张黑白照片上的女孩——嘴角提起,月牙眼弯着,明明是笑,却不像笑。

    多不开心啊,才会连遗照都挑不出一张笑在眼睛里的。

    她也不止一次想,嘉欣是到底多想从澳都逃走,多想离开叶美玲的身边,才会用这种方式,漂洋过海也要过来。

    与之相对的,她也还想过,叶美玲不是做那么多慈善吗?可为什么还是不会爱自己的女儿?

    又到底多不会爱人,才会在弄丢唯一的亲生女儿之后,妄图去找一个陌生人,用公式化、标准化的形式,在世人面前展现自己的爱。

    童羡初时常觉得这一切真荒唐,像她被强制性拽入一场戏里,感觉不到一点爱,却还要充当被爱的主角。

    每次看到叶美玲的慈善消息,听到有人因为叶美玲的行为去歌颂这世界的真善美,她都觉得这个世界怎么会这么割裂?

    说到底,郁百兰的爱,叶美玲的爱,所有人口中所说的爱,想要去得到的爱,都不过是一场愚蠢至极的暴力,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信?

    这场戏演到二十出头,童羡初终于觉得厌倦,她不想再演,和叶美玲大吵一架,对叶美玲安抚性质的拥抱嗤之以鼻,脱下白裙子,只穿红裙,黑裙,去北美念书,学会抽烟,终日终夜在黑漆漆的街道上像水鬼那般游荡,看到有白的、黄的、黑的人对路过的十字架竖中指,会觉得很好笑,笑得喘不过气了,却又莫名其妙地觉得肋骨疼,疼得好想流眼泪。

    就像每个人的二十出头,都会有很多迷茫困惑的眼泪。

    那时她已经开始选用一些色彩强烈、黑暗的颜色来画一些油画,卖了几幅画出去,没有再花叶美玲一分钱。

    毕业后又悄悄回来,不信基督不信任何教,特地将一幅画搬到叶美玲会去看的画展参加,署名童羡初。

    那天,她亲眼看见叶美玲路过她的画,瞥过她的名字,没有任何一丝波澜,视线也没有在上面停留,像是从头至尾,她这个人都没有存在过。

    那时,二十二岁的童羡初,就站在她身后,穿一件黑牛仔夹克戴兜帽,亲眼看着她路过她。

    童羡初站在那个画廊里,一整夜都没能想得通,为什么叶美玲当时能把她接回来,给她拥抱,现在却又因为她不想再套一层“嘉欣”的壳子,而对她视而不见?

    就算她不是“嘉欣”,不穿白裙子,不信基督,不过那个生日,不吃那些嘉欣爱吃但是她吃了会过敏的食物,她也还可以是她的另一个女儿,不是吗?

    她不避讳自己的贪得无厌,那个时候太年轻,失望过,崩溃过,觉得要再多东西也填满不了自己,也的确是有想过,要抓住那么一点曾经降临过、残存过在她身上的爱。

    似乎那一点混杂在咸湿海风里的,残余的拥抱味道,还始终飘在她鼻尖。

    要是她那会就遇见祈随安,祈随安大概就会让她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如果世间情感都那么容易想得通,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爱憎无常。

    但二十二岁的童羡初,身边没有祈随安,她比现在更倔强,更不服输,不听劝,想不通叶美玲的行为,也更想要追问到一个为什么。

    也就是在那天,童羡初遇上现在的画廊经纪,这位同样刚工作不久的画廊经纪,一眼看中她的画作风格,真的让她成名,画作遍布整个澳都画展。

    日子越过越长,也越过越短。

    每当她卖出去一幅画,就总能听到叶美玲在哪里捐了款,建了医院,或者是去了哪里的消息。每当叶美玲做了些什么闹上新闻,她也得做点什么动静出来。好几年,从来没有谁缺席过这种此起彼伏的较量,像极了一种谁也不服输的博弈。

    她们之间明明没有所谓的那种血浓于水,可这种联系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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