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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锤,差点把床板锤断。

    三秒后,他抓过枕头和被子,怒气冲冲地跳下床,不知在哪儿碰到了什么,瓷器掉落,碎声连绵,他好像踩中了碎片,疼得怒骂一声,直接将桌子掀了。

    我捂着耳朵,滚到床里面,大气都不敢出。

    不知过了多久,暴躁的黑龙安静下来,耳边只剩江水拍案的声音。

    温柔,规律,绵绵不绝。

    我浑身上下绷紧的肌肉慢慢放松下来,很快沉沉睡去。

    1715年11月5日 康熙五十四年 九月二十四  晴

    被迫和十四又厮混了五天。

    我们没有离开江宁,但也没回总督署,每天换个地方,鬼鬼祟祟,小心翼翼,和躲避官兵追捕的反贼一样。

    事实上,我们确实在躲避官兵——两江总督派出上千人全城找我,水路,陆路,严防死守,二十天来,从未松懈。

    奈何十四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唯有一次差点败露痕迹,是在前天,我们扮作老年组搭档,在渔船上垂钓,因为争论黄花鱼怎么做好吃,吵得不可开交。偏在这时,遇到了搜捕船。

    化了老年妆的十四,前一分钟还在叉腰嘲笑我没见过世面,后一分钟就老实巴交的给跳上船来的低阶小兵点头哈腰塞银子。

    可人家根本不吃他这套!

    先是将他细细打量了一番,然后把目光转向我——我扮演的角色本来是哑巴瘸腿老太婆,刚才吵架的声音那么大,装哑巴是不能够了。好在够老,够丑,还裹着破破烂烂的毯子蜷缩着。

    “怎么称呼您啊,婆婆?”领头的大兵蹲在我跟前,一脸和煦。

    “啊?”我掏掏耳朵,假装听不见。

    十四迈着他自创的老年步伐来我的身边,把手放在我肩上,俯身在我耳边大声道:“老婆子别怕,官爷问你话,要是知道你就点点头,不知道就摇头。”

    鼓膜差点被他震碎!

    争论不过就恶作剧,直男癌治不好了他。

    领头的大兵从我本能的躲闪中识破了什么,吩咐人把十四带到船尾,展开我的画像,单独询问我:“我等奉雍亲王命令搜救巡视官秋大人,如果你见过,就眨两次眼。”

    雍亲王的命令?

    他的伤好了吗?清茶门的反贼都审完了吗?达哈布和他说清楚了吗?他知道年漱玉其实是清茶门派来的卧底吗?

    当时我真的很想眨眨眼,跟他们回去。

    可惜眼前这几个大兵,根本不是十四的对手,而且我还需要一点时间。

    这些天,十四在给我洗脑,软磨硬泡让我跟他回北京。我也在给他洗脑,让他接受我的理念,认清我们之间平等开放的关系。

    除此之外,我之所以配合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假结婚当天,我中剑后生命垂危,恰逢婚船被炸破,江水猛灌,船内乱成一片。

    当十四抱着我来到甲板,发现观光船上的驻军已经泅水赶到,正与反贼殊死搏斗。

    混论中,他强行霸占了一艘小船,带我上岸求医。当时船体正在迅速下沉,所有人都惊恐慌乱,几乎没人注意到他,也就没意识到他怀里奄奄一息的我。

    等到有人发现我失踪,总督署开始派人全城搜捕时,他已经带我看了好几个大夫。

    那些人都说我已气绝无力回天,万念俱灰之下,他不想被任何人打扰,就想方设法避开了。

    他买下一户农舍,给我设了个灵堂,还找来一群做法事的,想把我的魂招来,再和我说句话。

    法事刚做完,我就在棺材里打了个喷嚏。瞬间把所有人吓得屁滚尿流。连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将士都不敢靠近,他犹豫了很久,才把我从棺材来捞出来。

    他那些部下都说,我是被邪魔鬼祟上身了,让他离我远一些。他不听。深怕这怪力乱神的事儿把总督衙门的官兵招来——若让人给我扣个邪祟的帽子,必有无穷的麻烦。于是带着只有一丝气息的我东躲西藏。

    幸运的是,我一天天好起来,直到五天前忽然醒过来。

    所以他不让我回去的借口就是:不能让人知道我受过伤,如果完全康复再回去,关于起死回生、怪力乱神的传言就回不攻自破。

    行吧,也有一腚的道理。

    事实上,这几日的相处,虽然常常伴随着争吵,但总的来说,还是乐趣居多,还有很多称得上温馨的瞬间。

    有一次我们在茅草从里躲避官兵,紧张的情绪随着士兵的脚步声靠近一点点上升,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快,交握的手越扣越紧,最后因为出汗太多扣不住。在对方离去之后,我们不约而同地长舒一口气,躺在潮湿的河滩上感叹劫后重生……现在想起来,仍记得当时那种生死相依的感觉。

    还有一次我们被追着跑到城郊,没地方买吃的,不得不趁夜去偷被人家的柿子。他吹着牛逼要把最顶上长得最好的摘下来给我,没想到避开了看门狗,却倒霉一脚踩到大鹅的脚掌。这可跟捅了马蜂窝没什么两样,大凶鹅群起攻之,那叫声从村东头传到村西头,那一张张扁嘴比廖二的剑还快。最终柿子没偷到,他大腿被啄得青一块紫一块,我们还在主人的叫骂声中夜奔十里。

    他还很得意:“人家骂咱贼公婆。我小时候看过一本书,讲一对鸳鸯侠盗快意恩仇的故事,如果我不是皇子,就带着你行侠仗义,做一对真正的贼公婆怎么样?”

    我无语道:“你要不是个皇子,做个贼都得饿死。”

    他被这话刺激得掏了好几个老鼠洞,终于逮到一只比野兔小不了多少的硕鼠,非要烤给我吃。

    这老中二的青春期可能不完整,一把年纪还拎着耗子尾巴吓唬我,一个没注意把硕鼠扔到了我身上,把我吓得鬼哭狼嚎,之后差点把他锤吐血。

    另有一次,我们找到了一间无主之屋,发现米缸里有米,柴房里有柴,鸡棚里还养着鸡,大喜之下决定亲自动手犒劳肠胃。

    虽然我是平民,还独居过,但我其实什么都不会。而他,别看是个皇子,居然样样都做的来。蒸米就不必说了,杀鸡拔毛,下锅翻炒,也如行云流水般。一边做一边吹牛,讲述自己从十五岁就下军营锻炼的经历。什么从不以皇子自居,靠武力和智谋服人,赢得一群忠心耿耿的追随者;什么勤勉好学,学东西特别快,连做饭也是看一次就会了……我给打他下手,给他擦汗,给他当捧哏,前前后后也算出了不少力。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夹生米饭和咬不动、齁死人的鸡肉,吃起来也别有滋味,饭桌上更是上演了感人肺腑的谦让画面:‘你多吃点,瞧你瘦的!’,‘你最辛苦,你多吃!’。

    吃完,他意犹未尽,“以后咱俩好好研究一下食谱吧,做饭挺有意思的。”

    我也没说别的,就挺为那只死去的大公鸡赶到不值。

    总之,在这五天里,我们摆脱了身份的限制和阶级差距,像知交好友,无话不谈,也像老夫老妻,默契十足,有时候还像兄妹,争吵互损,开拓出一种全新的相处方式。

    我们之间不再只有占有和逃避,而是有了更深刻的感情。超越生死,却又真实具体。

    这既是我努力的结果,也有一定的天意。

    ‘死而复生’和疤痕快速愈合这两件事,对他的震撼不可磨灭。

    他不明说,但内心分明充满敬畏和好奇。

    为了观察我,他宁愿每天打地铺,也要和我睡一屋,坚持亲历亲为(也没别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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